🇨🇳 A股公告致尚科技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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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额度内例行进展
本次担保是2026年8月董事会已批准的5亿元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内的例行提款进展(单笔5000万元,累计担保仅占归母权益5.41%),被担保人为合并报表内盈利的全资孙公司、无逾期、无表外担保,既无新增融资额度也无经营或盈利增量,属法定披露的常规治理事项,无交易edge。
📄 原文致尚科技↗ 原文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8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做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486.SZ)
额度内对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的例行担保进展:金额仅5000万元、累计担保占归母权益5.41%、无逾期无表外担保,无新增授信或经营增量,属常规法定披露噪音,无正期望交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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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致尚科技为全资孙公司香港春生已发放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完全落在既有董事会授权额度内,金额小、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盈利子公司,属例行担保进展公告,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2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香港春生资产负债率较高(2026年半年度总负债67605.53万元/总资产81868.50万元),但当期净利润6649.10万元且贷款已正常发放,不构成本事件新增净损害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进入交易,先例不改变AVOID结论
方向:对子公司例行担保进展属中性治理披露,不具方向性,无需以先例校准涨跌幅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交易型先例,且事件本身不构成催化,不定tp/sl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980 字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8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并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
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的担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香港春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线上流动资金贷
款总协议》《线上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等协议,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借贷事项提供担保,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本公告日,香港春生收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
放的贷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本次担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5月30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港币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港币
董事
陈潮先、陈和先、翁文高
注册地址
10/F., OTB Building, 160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股东构成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
进出口贸易
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境外销售服务平台,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对接、订单下达及货款收付等。
报表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2025年度
2026年半年度
总资产
62,420.02
81,868.50
总负债
54,695.66
67,605.5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86.95
7,558.64
营业收入
62,290.75
58,958.67
利润总额
3,467.16
6,580.49
净利润
3,310.47
6,649.10
财务数据是否经审计
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经查询,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现实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
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
的一切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仅存在公司或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8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的 5.41%。本次提供担保后,目前已实际使用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约 12,780.74
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8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并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
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的担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香港春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线上流动资金贷
款总协议》《线上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等协议,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借贷事项提供担保,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本公告日,香港春生收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
放的贷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本次担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5月30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港币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港币
董事
陈潮先、陈和先、翁文高
注册地址
10/F., OTB Building, 160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股东构成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
进出口贸易
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境外销售服务平台,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对接、订单下达及货款收付等。
报表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2025年度
2026年半年度
总资产
62,420.02
81,868.50
总负债
54,695.66
67,605.5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86.95
7,558.64
营业收入
62,290.75
58,958.67
利润总额
3,467.16
6,580.49
净利润
3,310.47
6,649.10
财务数据是否经审计
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经查询,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现实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
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
的一切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仅存在公司或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8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的 5.41%。本次提供担保后,目前已实际使用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约 12,780.74
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8233342fa3· 2026-10-20 17:41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658c0c1e2ba5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