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机器人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风险收益比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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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子公司点石科技增资落锤:6名投资者合计出资1.1351亿元,公司持股降至30.409%并出表
本次进展确认了投资者和增资金额,属于7月明牌挂牌方案的落地,方向偏正面;但11,351万元仅为子公司层面融资,上市公司不直接获得现金,持股由100%摊薄至30.409%,且公告未给出确定的利润增厚,短期风险收益比不足。
📄 原文机器人↗ 原文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6-032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不做 机器人(300024.SZ)
子公司1.1351亿元增资相对上市公司体量偏小,资金不进入上市公司且控制权降至30.409%;同时该事项7月已明牌、本次协议尚未签署,短期预期差和风险收益比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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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点石科技引入产业和地方基金有助于工业清洁机器人业务融资与资源协同,但交易规模相对新松机器人体量很小,且主要是子公司出表和权益法核算变化,不足以构成可交易的短线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2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盘后公告董事会通过点石科技增资扩股进展暨关联交易,确认6家投资者、11,351万元出资额及69.5910%新股比例。市场反应:公告时A股已收盘,下一交易日才能反映。
关键理由
- 6家投资者合计出资11,351万元、高于原挂牌下限5,000万元,说明公开挂牌获得资金认购,点石科技资本实力增强。
- 但增资款进入点石科技,上市公司持股降至30.409%且出表,公告明确损益影响以年审结果为准,未形成可量化的母公司短期业绩增量。
主要风险
- 截至公告日增资协议尚未签署,若投资者未签约或未按时缴款,交易仍可能无法顺利实施。
- 新松机器人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89亿元,小额子公司融资难以扭转上市公司整体盈利压力。
反向证据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足叠加本单materiality偏弱,最终选择不做而非以小仓追涨。
方向:检索到多起A股子公司增资引战案例,但公开网页多为报纸镜像或聚合文本,未获得足够可核验首发公告锚点,不能据此机械外推涨幅。
涨幅量级:缺少同市场、同阶段、同规模且首发锚点干净的对齐样本,不用历史涨幅设定止盈止损。
形态:同类事件通常更像常规资本运作,价格弹性取决于融资规模、投后估值重估和战略资源含量;本单三者均未显示出足够短线弹性。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7 · 降级 1 · 失败 1 · 取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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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_search 服务暂不可用;这不是一条知识库命中。 - web_search 成功 doubao_search · 1,167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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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包搜索结果(原始查询:A股 全资子公司 增资扩股 引入投资者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 公告 次日 上涨;API SearchType:web) - web_search 成功 doubao_search · 1,402 ms
豆包搜索结果(原始查询:上市公司 子公司 增资扩股 引入投资者 持股降至 30% 权益法 公告 2025;API SearchType:web) - web_search 成功 doubao_search · 1,219 ms
豆包搜索结果(原始查询:300024 机器人 2026 半年报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新松机器人;API SearchType:web)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8,325 字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6-032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
公司沈阳新智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投”)间接持有沈阳新松点石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石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
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点石科技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
扩股引入不低于 3 名投资者,合计增资金额拟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新智投
放弃本次对点石科技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点石科技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5)。
二、交易进展情况
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起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新智投于近日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向点石科技发出的投资者资格确认意见
函,拟确认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
星途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驰道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辽盛创科天使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 6 家
投资者为新增投资者,合计增资金额为 11,351 万元,共取得点石科技新增的注
册资本 4,577.0161 万元,合计认购点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 69.5910%。其中,沈
阳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其出
资金额为 1,000 万元,其中 403.225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对应本次增资后所认购
的点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 6.1308%)。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增资涉及的关联交易系通
过公开挂牌方式所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新智投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办
理本次交易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等。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点石科技注册资本将由 2,000 万元变更为 6,577.0161
万元,公司间接持有的点石科技股权比例下降至 30.4089%,点石科技将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点石科技及新智投拟与前述投资者共同签署增资协议,本
次增资前后,点石科技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本次增资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沈阳新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100%
2,000.00
——
30.4089%
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
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1,209.6774
3,000.00
18.3925%
沈阳星途创业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
923.7903
2,291.00
14.0457%
沈阳驰道创业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
830.6452
2,060.00
12.6295%
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
806.4516
2,000.00
12.2617%
辽宁辽盛创科天使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403.2258
1,000.00
6.1308%
沈阳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
——
403.2258
1,000.00
6.1308%
合计
2,000.00
100%
6,577.0161
11,351.00
10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产发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D0ECMD6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凯文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
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 863-10 号,D10 号楼 405 室
住
成立日期:2023 年 9 月 26 日
股权结构: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2.50%,沈
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7.5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
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创
业空间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发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1,079,638.05 元,总负债 3,370,871.45 元,
所有者权益 57,708,766.60 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0.00 元、净利润-17,214,521.01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裁张进先生现任产发集团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产发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4、失信被执行人说明及履约能力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产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正
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其他非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D9CHNT4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03,100 万元
住
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26 号科创中心 606 室
成立日期:2023 年 12 月 28 日
出资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
资比例 1.02277%;其他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别为: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
资比例 29.69317%、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9.69317%、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9.79545%、安徽省新型基
础设施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9.7954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沈阳星途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沈阳星途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KGFXEH8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峰
出资额:10 万元
住
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 182-4 号楼 B 座 229 室
成立日期:2026 年 6 月 17 日
出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高峰。高峰、毛明旭出资比例
各为 50%。目前,上述 2 名及其他 30 名自然人已作为合伙人缴纳出资,正在办
理合伙人及出资额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上述共计 32 名自然人合计出资
比例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沈阳驰道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沈阳驰道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KLEHGK0Q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陶然
出资额:10 万元
住
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 182-4 号楼 B 座 230 室
成立日期:2026 年 7 月 30 日
出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安陶然。安陶然、朱世波出资
比例各为 50%。目前,上述 2 名及其他 8 名自然人已作为合伙人缴纳出资,正在
办理合伙人及出资额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上述共计 10 名自然人合计出
资比例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4MAKJCU9D1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0 万元
住
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 18 号 44 层 787 号
成立日期:2026 年 7 月 3 日
出资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
其他有限合伙人分别为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广东)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沈阳东顺富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盛京天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洛阳市天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出资比例 9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5、辽宁辽盛创科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辽宁辽盛创科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K1RFHA2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阳盛京天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0 万元
住
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 178-1 号 3 层 1303
成立日期:2025 年 11 月 13 日
出资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沈阳盛京天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
例 1%;其他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别为:沈阳盛京天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比例 39%、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9%、沈阳浑南产业
发展母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0%、辽宁产投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说明及履约能力说明: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述 5
家投资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价格
以经国资备案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点石科技股东全部权
益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确认的评估值 4,958 万元(中铭评报字[2025]第 11072 号)
为依据。点石科技本次增资前的估值为 4,960 万元,即每 1 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
格为 2.48 元。本次增资事项所有投资者以合计 11,351 万元的增资金额认购点石
科技新增的注册资本 4,577.0161 万元,对应本次增资后所有投资者合计所持有的
点石科技 69.5910%的股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甲方):沈阳新松点石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乙方):沈阳新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人(丙方):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沈阳星途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驰道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辽盛
创科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一)增资方案
点石科技进行增资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加至 6,577.0161 万
元,投资者合计出资 11,351 万元,取得点石科技 4,577.0161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
本,合计占增资后点石科技注册资本 69.5910%;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4,577.0161
万元,溢价 6,773.9839 万元,溢价将计入资本公积。
各方同意点石科技此次增资价格以经评估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投资者向产权交易所支付保证金在本协议生效后直接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
(二)增资价款的支付及增资价款的运用
各丙方投资者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支付的保证
金外的增资价款余款一次性支付。
点石科技本次增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合理用途,未经丙方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协议项下约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支出。
(三)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四)增资后治理结构安排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公司董事会由增资后的全体股东依照法律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重新组建: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由 5 位成
员组成,其中股东沈阳新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委派 2 名董事,华舆高新交控(芜
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委派 1 名董事,沈阳星途创业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委派 1 名董事,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委派 1 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经董事会过
半数董事选举产生。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终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总经理的职权在内的公司治理事
项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全体股东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比例依法享有公司利润。点
石科技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积极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五)相关手续的办理
点石科技在收到全部增资价款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增资的相应工
商变更手续。但是,如任何丙方投资者未按照约定支付增资价款,点石科技仍应
为其他已经足额支付增资价款的投资者办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对公司增资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相应费用由点石科技承担。
(六)各方的陈述和承诺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已经取得全部且必要的授权,获得其有权监管部门的
同意。
(七)变更和解除
发生本协议项下具体可变更或解除协议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本
协议需变更或解除,各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合同/协议,并报产权交
易所备案。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协议各签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不涉及员工安置、土地租赁等事项。标的公司基
本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其经营性往来、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说明等,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促进公司在工业清洁机器人产品业务板块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司以增资
扩股方式为点石科技引入投资者。通过本次引入投资者,点石科技得以扩充资本
实力,增强发展后劲,借助投资者资源优势拓展市场,提高盈利能力的同时降低
经营风险,有利于推动点石科技业务市场的拓展步伐,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同支
持子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点石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后续将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公司仍可对其经营发展、生
产经营决策形成重要影响,且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继续享有点石科技的经营成果,
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年度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战略发展目标,交易定价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本次增资所引入的投
资者资产与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虽然交易各方就增资方案进行了充分
沟通,但若各方未能签署增资协议、未能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各增资方未
能按时缴付增资款项等将可能带来本次增资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
续跟进本次增资事项后续协议的签署、出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等进展情况,并严格
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八、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点石科技本次实施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因本次交易采用公开
挂牌方式且摘牌方之一系关联方所致。点石科技严格按照产权交易所要求履行挂
牌程序,增资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最
终价格以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认的不低于评估值的实际成交价为准,交易公开、
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企业在工业清洁
机器人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点石科技本次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
利益和长期规划,符合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意见
点石科技本次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系因采用公开挂
牌方式且摘牌方之一系关联方所致,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点
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关联董事张进先生已回避表
决。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产发集团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5.12 万元。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6-032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
公司沈阳新智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投”)间接持有沈阳新松点石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石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
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点石科技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
扩股引入不低于 3 名投资者,合计增资金额拟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新智投
放弃本次对点石科技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点石科技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5)。
二、交易进展情况
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起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新智投于近日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向点石科技发出的投资者资格确认意见
函,拟确认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
星途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驰道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辽盛创科天使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 6 家
投资者为新增投资者,合计增资金额为 11,351 万元,共取得点石科技新增的注
册资本 4,577.0161 万元,合计认购点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 69.5910%。其中,沈
阳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其出
资金额为 1,000 万元,其中 403.225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对应本次增资后所认购
的点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 6.1308%)。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增资涉及的关联交易系通
过公开挂牌方式所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新智投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办
理本次交易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等。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点石科技注册资本将由 2,000 万元变更为 6,577.0161
万元,公司间接持有的点石科技股权比例下降至 30.4089%,点石科技将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点石科技及新智投拟与前述投资者共同签署增资协议,本
次增资前后,点石科技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本次增资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沈阳新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100%
2,000.00
——
30.4089%
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
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1,209.6774
3,000.00
18.3925%
沈阳星途创业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
923.7903
2,291.00
14.0457%
沈阳驰道创业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
830.6452
2,060.00
12.6295%
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
806.4516
2,000.00
12.2617%
辽宁辽盛创科天使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403.2258
1,000.00
6.1308%
沈阳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
——
403.2258
1,000.00
6.1308%
合计
2,000.00
100%
6,577.0161
11,351.00
10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产发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D0ECMD6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凯文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
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 863-10 号,D10 号楼 405 室
住
成立日期:2023 年 9 月 26 日
股权结构: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2.50%,沈
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7.5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
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创
业空间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发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1,079,638.05 元,总负债 3,370,871.45 元,
所有者权益 57,708,766.60 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0.00 元、净利润-17,214,521.01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裁张进先生现任产发集团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产发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4、失信被执行人说明及履约能力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产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正
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其他非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D9CHNT4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03,100 万元
住
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26 号科创中心 606 室
成立日期:2023 年 12 月 28 日
出资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
资比例 1.02277%;其他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别为: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
资比例 29.69317%、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9.69317%、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9.79545%、安徽省新型基
础设施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9.7954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沈阳星途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沈阳星途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KGFXEH8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峰
出资额:10 万元
住
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 182-4 号楼 B 座 229 室
成立日期:2026 年 6 月 17 日
出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高峰。高峰、毛明旭出资比例
各为 50%。目前,上述 2 名及其他 30 名自然人已作为合伙人缴纳出资,正在办
理合伙人及出资额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上述共计 32 名自然人合计出资
比例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沈阳驰道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沈阳驰道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KLEHGK0Q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陶然
出资额:10 万元
住
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 182-4 号楼 B 座 230 室
成立日期:2026 年 7 月 30 日
出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安陶然。安陶然、朱世波出资
比例各为 50%。目前,上述 2 名及其他 8 名自然人已作为合伙人缴纳出资,正在
办理合伙人及出资额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上述共计 10 名自然人合计出
资比例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4MAKJCU9D1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0 万元
住
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 18 号 44 层 787 号
成立日期:2026 年 7 月 3 日
出资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
其他有限合伙人分别为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广东)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沈阳东顺富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盛京天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洛阳市天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出资比例 9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5、辽宁辽盛创科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辽宁辽盛创科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K1RFHA2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阳盛京天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0 万元
住
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 178-1 号 3 层 1303
成立日期:2025 年 11 月 13 日
出资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沈阳盛京天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
例 1%;其他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别为:沈阳盛京天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比例 39%、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9%、沈阳浑南产业
发展母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0%、辽宁产投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说明及履约能力说明: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述 5
家投资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价格
以经国资备案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点石科技股东全部权
益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确认的评估值 4,958 万元(中铭评报字[2025]第 11072 号)
为依据。点石科技本次增资前的估值为 4,960 万元,即每 1 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
格为 2.48 元。本次增资事项所有投资者以合计 11,351 万元的增资金额认购点石
科技新增的注册资本 4,577.0161 万元,对应本次增资后所有投资者合计所持有的
点石科技 69.5910%的股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甲方):沈阳新松点石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乙方):沈阳新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人(丙方):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沈阳星途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驰道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辽盛
创科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一)增资方案
点石科技进行增资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加至 6,577.0161 万
元,投资者合计出资 11,351 万元,取得点石科技 4,577.0161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
本,合计占增资后点石科技注册资本 69.5910%;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4,577.0161
万元,溢价 6,773.9839 万元,溢价将计入资本公积。
各方同意点石科技此次增资价格以经评估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投资者向产权交易所支付保证金在本协议生效后直接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
(二)增资价款的支付及增资价款的运用
各丙方投资者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支付的保证
金外的增资价款余款一次性支付。
点石科技本次增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合理用途,未经丙方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协议项下约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支出。
(三)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四)增资后治理结构安排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公司董事会由增资后的全体股东依照法律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重新组建: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由 5 位成
员组成,其中股东沈阳新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委派 2 名董事,华舆高新交控(芜
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委派 1 名董事,沈阳星途创业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委派 1 名董事,国科东创(沈阳)数智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委派 1 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经董事会过
半数董事选举产生。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终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总经理的职权在内的公司治理事
项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全体股东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比例依法享有公司利润。点
石科技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积极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五)相关手续的办理
点石科技在收到全部增资价款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增资的相应工
商变更手续。但是,如任何丙方投资者未按照约定支付增资价款,点石科技仍应
为其他已经足额支付增资价款的投资者办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对公司增资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相应费用由点石科技承担。
(六)各方的陈述和承诺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已经取得全部且必要的授权,获得其有权监管部门的
同意。
(七)变更和解除
发生本协议项下具体可变更或解除协议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本
协议需变更或解除,各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合同/协议,并报产权交
易所备案。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协议各签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不涉及员工安置、土地租赁等事项。标的公司基
本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其经营性往来、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说明等,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促进公司在工业清洁机器人产品业务板块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司以增资
扩股方式为点石科技引入投资者。通过本次引入投资者,点石科技得以扩充资本
实力,增强发展后劲,借助投资者资源优势拓展市场,提高盈利能力的同时降低
经营风险,有利于推动点石科技业务市场的拓展步伐,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同支
持子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点石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后续将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公司仍可对其经营发展、生
产经营决策形成重要影响,且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继续享有点石科技的经营成果,
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年度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战略发展目标,交易定价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本次增资所引入的投
资者资产与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虽然交易各方就增资方案进行了充分
沟通,但若各方未能签署增资协议、未能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各增资方未
能按时缴付增资款项等将可能带来本次增资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
续跟进本次增资事项后续协议的签署、出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等进展情况,并严格
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八、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点石科技本次实施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因本次交易采用公开
挂牌方式且摘牌方之一系关联方所致。点石科技严格按照产权交易所要求履行挂
牌程序,增资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最
终价格以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认的不低于评估值的实际成交价为准,交易公开、
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企业在工业清洁
机器人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点石科技本次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
利益和长期规划,符合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点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意见
点石科技本次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系因采用公开挂
牌方式且摘牌方之一系关联方所致,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点
石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关联董事张进先生已回避表
决。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产发集团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5.12 万元。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cacbdbb5c4· 2026-10-20 18:29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658c0c1e2ba5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