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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谷物流修订可转债预案拟募资不超过27.30亿元购置集装箱船舶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73000.00万元可转债,扣费后用于总投资685895.01万元的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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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七月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不做 中谷物流(603565.SH)
近72小时已处理同一可转债募资27.30亿元购船催化;且本身为再融资预案修订,未形成短线同向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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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7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73000.00万元可转债,扣费后用于总投资685895.01万元的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
- 该事项是已审议通过后的修订稿,仍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尚非新增订单或盈利确认。
主要风险
- 可转债存在未来转股摊薄和项目执行不确定性,但融资用于船舶购置属于战略资本开支,本身不构成自动风控净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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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5,247 字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七月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6、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
资者或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或承诺之间的差
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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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与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发行证券方式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集装箱
船舶购置项目。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
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
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
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六、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计划如下:公司于 2021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74,799.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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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811.55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到位。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38,221.66 万元,使用进度为
87.32%,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等情况合理有效
推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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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4
释
义 ........................................................................................................................... 5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6
二、本次发行概况 ....................................................................................................... 6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 33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 34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 38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38
4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谷物流、公司
指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
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预案
指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上海中谷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上海中谷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东会
指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谷物流与装备
指
ZHONGGU LOGISTICS&EQUIPMENT GUINEA-SARL
联科航运
指
NEXUS SHIPPING SERVICES GUINEA "N.S.S.G" SARL U
万得速航
指
WIND EXPRESS SHIPPING DEVELOPMENT (SIN) PTE. LTD.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预案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和根据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任何表格若出
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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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要求,并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自查和论证后,公司各项
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3,000.00 万元(含本
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
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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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
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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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
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
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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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此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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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有关规定,在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
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
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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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
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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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
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
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
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
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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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
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授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遵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
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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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受托管理人依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所从事的受托管理行为的法律后
果,由本次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
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认的,不对全体债券持有人
发生效力,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
(6)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的活动;
(7)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公司启动诉讼、仲裁、申
请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券持有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按债券持
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不得要求债券受托管理
人为其先行垫付;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或
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及业绩承诺导
致股份回购等情形致使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申请
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6)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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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5、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
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1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
685,895.01
273,000.00
合计
685,895.01
273,000.00
注:部分集装箱船舶以美元计价,美元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按 2026 年 4 月 30 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告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1 美元=6.8628 元人民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金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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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
自筹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评级事项
公司已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和
跟踪评级。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本预案所引用的中谷物流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天健审〔2024〕
6-91 号”、“天健审〔2025〕6-175 号”及“天健审〔2026〕6-337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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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单位: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0,068,884,856.35
7,769,845,985.32
5,567,813,296.24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2,351,476,675.15
4,557,476,562.88
4,698,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415,763,160.30
422,387,628.85
509,399,062.70
应收款项融资
9,136,457.93
130,000.00
2,873,381.87
预付款项
12,082,299.01
15,786,288.95
52,664,955.86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96,251,087.57
101,936,368.23
122,603,017.00
-
-
-
54,061,000.06
51,838,747.73
85,286,384.59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194,942.91
-
603,500,771.00
其他流动资产
326,063,001.01
585,297,935.42
630,101,909.42
13,354,913,480.29
13,504,699,517.38
12,272,242,778.68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20,623,180.45
20,066,842.06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1,778,493,906.41
1,561,658,582.50
1,123,616,778.30
119,138,000.00
119,138,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其中:数据资源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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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7,088,471,612.47
7,668,711,205.32
7,771,522,087.66
在建工程
43,547,484.50
108,405,018.26
182,074,255.85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1,647,332,818.19
1,328,692,905.82
1,373,577,610.74
无形资产
400,531,557.78
274,368,852.91
275,910,938.97
-
-
-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315,583.79
1,940,757.27
1,681,497.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4,982,266.70
108,377,273.26
97,202,134.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6,327,927.52
67,625,558.08
281,279,520.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550,141,157.36
11,259,541,333.87
11,126,931,666.67
资产总计
24,905,054,637.65
24,764,240,851.25
23,399,174,445.35
5,000,000.00
-
25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2,394,883,334.45
2,618,402,012.32
2,985,018,229.37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248,230,995.65
428,926,759.46
285,729,786.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88,336,824.60
93,603,843.76
94,372,614.31
应交税费
273,727,387.64
287,776,236.78
81,697,999.90
其他应付款
388,354,248.37
388,650,597.38
369,866,073.17
项目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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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2,870,531,772.10
2,307,200,920.27
1,270,704,154.11
11,482,540.01
27,675,817.33
20,161,547.03
6,280,547,102.82
6,152,236,187.30
5,357,550,404.18
-
-
-
长期借款
6,469,447,651.53
5,867,942,887.99
5,461,293,887.39
应付债券
-
-
-
-
-
-
-
-
-
租赁负债
860,716,312.56
779,145,954.14
858,921,237.12
长期应付款
278,460,694.53
397,131,427.30
477,102,938.9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31,661,801.80
25,051,106.56
25,274,979.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4,186,483.79
468,124,144.25
466,061,311.7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144,472,944.21
7,537,395,520.24
7,288,654,354.29
负债合计
14,425,020,047.03
13,689,631,707.54
12,646,204,758.47
2,100,063,103.00
2,100,063,103.00
2,100,063,103.00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3,344,674,351.19
3,344,674,351.19
3,344,674,351.19
-
-
-
-15,888,213.77
18,884,185.77
9,638,248.11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1,050,031,551.50
993,701,103.59
834,298,170.10
-
-
-
项目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一般风险准备
19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七月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6、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
资者或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或承诺之间的差
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1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与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发行证券方式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集装箱
船舶购置项目。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
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
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
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六、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计划如下:公司于 2021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74,799.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
2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811.55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到位。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38,221.66 万元,使用进度为
87.32%,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等情况合理有效
推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3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4
释
义 ........................................................................................................................... 5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6
二、本次发行概况 ....................................................................................................... 6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 33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 34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 38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38
4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谷物流、公司
指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
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预案
指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上海中谷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上海中谷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东会
指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谷物流与装备
指
ZHONGGU LOGISTICS&EQUIPMENT GUINEA-SARL
联科航运
指
NEXUS SHIPPING SERVICES GUINEA "N.S.S.G" SARL U
万得速航
指
WIND EXPRESS SHIPPING DEVELOPMENT (SIN) PTE. LTD.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预案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和根据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任何表格若出
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5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要求,并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自查和论证后,公司各项
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3,000.00 万元(含本
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
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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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
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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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
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
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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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此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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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有关规定,在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
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
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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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
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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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
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
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
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
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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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
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授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遵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
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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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5)债券受托管理人依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所从事的受托管理行为的法律后
果,由本次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
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认的,不对全体债券持有人
发生效力,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
(6)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的活动;
(7)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公司启动诉讼、仲裁、申
请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券持有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按债券持
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不得要求债券受托管理
人为其先行垫付;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或
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及业绩承诺导
致股份回购等情形致使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申请
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6)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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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5、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
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1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
685,895.01
273,000.00
合计
685,895.01
273,000.00
注:部分集装箱船舶以美元计价,美元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按 2026 年 4 月 30 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告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1 美元=6.8628 元人民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金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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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
自筹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评级事项
公司已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和
跟踪评级。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本预案所引用的中谷物流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天健审〔2024〕
6-91 号”、“天健审〔2025〕6-175 号”及“天健审〔2026〕6-337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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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0,068,884,856.35
7,769,845,985.32
5,567,813,296.24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2,351,476,675.15
4,557,476,562.88
4,698,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415,763,160.30
422,387,628.85
509,399,062.70
应收款项融资
9,136,457.93
130,000.00
2,873,381.87
预付款项
12,082,299.01
15,786,288.95
52,664,955.86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96,251,087.57
101,936,368.23
122,603,017.00
-
-
-
54,061,000.06
51,838,747.73
85,286,384.59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194,942.91
-
603,500,771.00
其他流动资产
326,063,001.01
585,297,935.42
630,101,909.42
13,354,913,480.29
13,504,699,517.38
12,272,242,778.68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20,623,180.45
20,066,842.06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1,778,493,906.41
1,561,658,582.50
1,123,616,778.30
119,138,000.00
119,138,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其中:数据资源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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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7,088,471,612.47
7,668,711,205.32
7,771,522,087.66
在建工程
43,547,484.50
108,405,018.26
182,074,255.85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1,647,332,818.19
1,328,692,905.82
1,373,577,610.74
无形资产
400,531,557.78
274,368,852.91
275,910,938.97
-
-
-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315,583.79
1,940,757.27
1,681,497.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4,982,266.70
108,377,273.26
97,202,134.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6,327,927.52
67,625,558.08
281,279,520.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550,141,157.36
11,259,541,333.87
11,126,931,666.67
资产总计
24,905,054,637.65
24,764,240,851.25
23,399,174,445.35
5,000,000.00
-
25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2,394,883,334.45
2,618,402,012.32
2,985,018,229.37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248,230,995.65
428,926,759.46
285,729,786.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88,336,824.60
93,603,843.76
94,372,614.31
应交税费
273,727,387.64
287,776,236.78
81,697,999.90
其他应付款
388,354,248.37
388,650,597.38
369,866,073.17
项目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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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2,870,531,772.10
2,307,200,920.27
1,270,704,154.11
11,482,540.01
27,675,817.33
20,161,547.03
6,280,547,102.82
6,152,236,187.30
5,357,550,404.18
-
-
-
长期借款
6,469,447,651.53
5,867,942,887.99
5,461,293,887.39
应付债券
-
-
-
-
-
-
-
-
-
租赁负债
860,716,312.56
779,145,954.14
858,921,237.12
长期应付款
278,460,694.53
397,131,427.30
477,102,938.9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31,661,801.80
25,051,106.56
25,274,979.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4,186,483.79
468,124,144.25
466,061,311.7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144,472,944.21
7,537,395,520.24
7,288,654,354.29
负债合计
14,425,020,047.03
13,689,631,707.54
12,646,204,758.47
2,100,063,103.00
2,100,063,103.00
2,100,063,103.00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3,344,674,351.19
3,344,674,351.19
3,344,674,351.19
-
-
-
-15,888,213.77
18,884,185.77
9,638,248.11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1,050,031,551.50
993,701,103.59
834,298,170.10
-
-
-
项目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一般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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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