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北京时间·🕒 发布 20:02:48时区推断·⟳ 抓取 20:03:30·⚡ 决策 07-27 20:12:06 +8m36s·92.2 天前
恒大物业潜在交易仍处初步阶段且尚未收到要约
恒大物业按收购守则第3.7条作每月进展更新,清盘人称潜在交易讨论仍处初步阶段。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每月進展更新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 責任。 Evergrande Prop…
不做 恒大物业(06666.HK)
潜在交易只是月度更新,未收到要约、未签约、无确定交易条款;并购edge不足,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5-09-11 · 扩散 high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恒大物业按收购守则第3.7条作每月进展更新,清盘人称潜在交易讨论仍处初步阶段。
- 公告明确重新启动的出售流程尚未收到任何要约,也未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主要风险
- 潜在交易无法保证落实,但这是持续披露的月度更新,未确认取消或终止具体交易,也未形成新的公司级净损害风险。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262 字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
責任。
Evergrande Property Services Group Limited
恒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6666)
根 據 收 購 守 則 第 3.7 條 作 出 的
每月進展更新公告
本公告由恒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
(「收購守則」)第 3.7 條
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根據收購守則第 3.7 條作出的日期為 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2026 年 1 月 13 日、2026 年 2 月 6 日、2026 年 3 月 11 日、
2026 年 4 月 14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及 2026 年 6 月 25 日的公告(「該等公告」)。除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最新進展。本公司獲
清盤人告知:
(i) 在此前的潛在買方決定不推進潛在交易後,清盤人持續與若干潛在買方就潛在交易展開討
論。該等潛在買方包括新加入該流程的各方,以及此前曾參與過該流程的其他方。下一
步,計劃邀請潛在買方對本集團進行盡職調查;及
(ii) 於本公告日期,有關潛在交易的討論仍處於初步階段。出售流程的擬定時間表尚未最終確
定,清盤人尚未在重新啟動的出售流程中收到任何要約,亦未就潛在交易訂立任何具有法
律約束力的協議。
–1–
為遵守收購守則第 3.7 條,本公司將每月刊發公告(載列潛在交易的進展)直至刊發載有根據收
購守則第 3.5 條作出要約的確實意向的公告,或載有不擬進行要約決定的公告為止。
本公司將在適當時候,或根據上市規則或收購守則(視情況而定)的規定,進一步刊發公告。
警示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知悉,潛在交易並無保證一定會落實或最終完成,有關討論亦未必
會引致全面要約。現促請本公司股東及公眾投資者買賣本公司股份及╱或其他證券時務必極度
審慎,倘彼等對自身處境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專業顧問。
承董事會命
恒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長
段勝利
香港,2026 年 7 月 27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段勝利先生、韓超先生及胡旭先生;非執行董事桑權先生及林五昌先生;及
獨立非執行董事彭燎原先生、文豔紅女士、董心怡先生、林懷漢先生及孔祥達先生。
董事對本公告所載的資料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盡彼等所知,本
公告內所表達的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而作出,而本公告所載資料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公告所載的任何
陳述有所誤導。
–2–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
責任。
Evergrande Property Services Group Limited
恒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6666)
根 據 收 購 守 則 第 3.7 條 作 出 的
每月進展更新公告
本公告由恒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
(「收購守則」)第 3.7 條
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根據收購守則第 3.7 條作出的日期為 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2026 年 1 月 13 日、2026 年 2 月 6 日、2026 年 3 月 11 日、
2026 年 4 月 14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及 2026 年 6 月 25 日的公告(「該等公告」)。除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最新進展。本公司獲
清盤人告知:
(i) 在此前的潛在買方決定不推進潛在交易後,清盤人持續與若干潛在買方就潛在交易展開討
論。該等潛在買方包括新加入該流程的各方,以及此前曾參與過該流程的其他方。下一
步,計劃邀請潛在買方對本集團進行盡職調查;及
(ii) 於本公告日期,有關潛在交易的討論仍處於初步階段。出售流程的擬定時間表尚未最終確
定,清盤人尚未在重新啟動的出售流程中收到任何要約,亦未就潛在交易訂立任何具有法
律約束力的協議。
–1–
為遵守收購守則第 3.7 條,本公司將每月刊發公告(載列潛在交易的進展)直至刊發載有根據收
購守則第 3.5 條作出要約的確實意向的公告,或載有不擬進行要約決定的公告為止。
本公司將在適當時候,或根據上市規則或收購守則(視情況而定)的規定,進一步刊發公告。
警示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知悉,潛在交易並無保證一定會落實或最終完成,有關討論亦未必
會引致全面要約。現促請本公司股東及公眾投資者買賣本公司股份及╱或其他證券時務必極度
審慎,倘彼等對自身處境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專業顧問。
承董事會命
恒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長
段勝利
香港,2026 年 7 月 27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段勝利先生、韓超先生及胡旭先生;非執行董事桑權先生及林五昌先生;及
獨立非執行董事彭燎原先生、文豔紅女士、董心怡先生、林懷漢先生及孔祥達先生。
董事對本公告所載的資料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盡彼等所知,本
公告內所表達的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而作出,而本公告所載資料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公告所載的任何
陳述有所誤導。
–2–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