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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542.42万元,投向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医疗健康智能设备、信息化建设和补流。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股票简称:均普智能 证券代码:688306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五月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声明 本公司及全…
不做 均普智能(688306.SH)
再融资注册稿披露属于流程性文件,虽有102542.42万元募资和最高30%发行上限,但无新增可交易 surprise,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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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542.42万元,投向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医疗健康智能设备、信息化建设和补流。
- 发行数量不超过368484840股、即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但发行方案此前已获交易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当前披露为注册稿文件。
- 融资与募投属于战略资本动作,未披露高价收购、资金缺口、违约或正式经营损害,不能写成风险信号。
主要风险
- 潜在摊薄和募投消化风险属于再融资常规风险,不足以形成短线同向交易。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9,886 字
股票简称:均普智能
证券代码:688306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五月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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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
素”,并特别注意以下特别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受国内、国际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宏观经济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
多的严峻挑战。在目前的国内外发展环境下,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也将出现
一定程度的波动。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对智能制造装备下游行业的需求及固定资产
投资增速造成相应影响,这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
并可能造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波动的风险。
(二)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22,074.58 万元、-1,639.29 万元、610.81 万元,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目前全球宏
观经济形势下行压力较大,国际地缘政治和贸易摩擦等因素,可能对全球范围内
汽车工业、消费品、医疗健康等行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叠加海外通胀高企、利
率水平保持高位,公司海外业务成本抬升,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市场竞争加剧,
若公司不能持续向主要客户进行销售或及时开拓新客户,加强对海外项目的管控,
提升盈利能力,将可能造成公司持续亏损的风险。
(三)境外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占比分别为 69.72%、71.98%和 74.53%,公
司境外营业收入占比较大。公司境外收入、人员及资产主要来源于德国、奥地利、
美国、加拿大、克罗地亚和墨西哥等国家。若公司无法对境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人员和资产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将可能导致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对公司的
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的境外经营或因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管环境、文化背景、产
业政策、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产生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境外经营相关的风险主
要包括:汇率波动的风险、外币报表折算的风险和海外专有技术转化风险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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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若无法妥善处理上述境外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将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商誉减值的风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75,965.47 万元,减值
准备为人民币 4,510.68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1,454.79 万元。如果未来宏观
经济、下游客户行业、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相关子公司未来年度经
营业绩未达到预期效益,则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实施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医疗健康智能设备应用及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或实际效益与预计情形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
行业竞争加剧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都可能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或效果产生不
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智能机器人。虽然智能机器人行业整体处于快
速增长阶段,具备良好发展前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一定市场基础,同时公司已
经结合市场前景、公司技术、客户等方面储备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具体规
划产能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若未来出现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公司市
场开拓不利,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研发、技术迭代或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市
场竞争加剧等重大不利因素,且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则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的新增产能可能存在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
(七)行业变革和技术创新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技术处在快速发展期,
及时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是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企业保持核心
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
随着公司汽车工业、工业机电、消费品、医疗健康等行业客户对产品更新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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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的需求不断提高,发行人需要对现有产品及技术进行改造提升,不断探索将智
能机器人、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数字孪生、5G、边缘计算、云计算等新技
术在公司产品中的应用的可行性。公司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对发行人保持并提
高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但技术研发与创新存在研发方向和目标定位不准、研发
效果未及预期、研发成果取得时间与市场需求启动时间不匹配等固有风险,一旦
发生上述情况,将对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6 年 1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6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本次发行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同意
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
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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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
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
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
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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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368,484,840 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
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
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
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五)股票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
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2,542.42 万元(含本数),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62,333.36
54,207.42
2
医疗健康智能设备应用及技术服务能
力提升项目
11,435.00
7,305.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13,335.00
11,03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
30,000.00
总计
117,103.36
102,5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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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
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
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
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
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八)本次发行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均胜集团持有公司 45.61%股份,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
王剑峰先生通过持有均胜集团 57.5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44.99%的股权;
王剑峰先生通过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13.03%
的股权;王剑峰先生通过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0.80%股权。
王剑峰先生通过前述三家企业合计控制公司 58.8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均胜集团、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同受王剑峰先生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68,484,840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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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特别风险提示................................................................................................. 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4
目录................................................................................................................................ 8
释义.............................................................................................................................. 11
一、常用词语释义............................................................................................... 11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5
五、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64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66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71
八、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信息................................................... 74
九、同业竞争情况............................................................................................... 7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8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78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8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81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8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83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83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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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8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8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
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104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05
五、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105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情况......................................... 108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109
八、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109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12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22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22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122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2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122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的变化................................. 123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24
一、行业和经营风险......................................................................................... 124
二、技术风险..................................................................................................... 126
三、财务风险..................................................................................................... 127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28
五、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129
六、其他风险..................................................................................................... 130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31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31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3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36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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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138
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139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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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发行人/均普智能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均普智能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募集说明书
指
均胜集团
指
韦普创业
指
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PIA 控股
指
PIA Automation Holding GmbH,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奥地利
指
PIA Automation Austria GmbH,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巴城
指
PIA Automation Bad Neustadt GmbH,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
司
PIA 安贝格
指
PIA Automation Amberg GmbH,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加拿大
指
PIA Automation Canada Inc.,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美国
指
PIA Automation USA Inc.,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克罗地亚
指
PIA Automation Croatia d.o.o.,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服务中心
指
PIA Automation Service DE GmbH,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墨西哥
指
PIAMEX AUTOMATION, S. de R.L. de C.V.,系公司境外全
资子公司
上海均普
指
上海均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
均普苏州
指
均普人形机器人研究
院
指
均普机器人
指
均胜电子
指
智元机器人
指
智元创新(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甬兴证券
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会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已取消)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系公司控股股东
均普工业自动化(苏州)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内全资子公
司
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
境内全资子公司
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
子公司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H.600699),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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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审计委员会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欧元
指
欧元区之法定货币
美元
指
美国之法定货币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末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智能制造
指
系统集成
指
柔性化
指
人工智能、AI
指
机器学习
指
先进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深度融合形成的新型生产方式和制造技术,它以产品全生
命周期价值链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集成为核心,以
企业内部纵向管控集成和企业外部网络化协同集成为支
撑,以物理生产系统及其对应的各层级数字孪生映射融合
为基础,建立起具有动态感知、实时分析、自主决策和精
准执行功能的智能工程,进行信息物理系统(Cyber Physic al
System)融合的智能生产,实现高效、优质、低耗、绿色、
安全的制造和服务
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
离的设备、软件、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
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
效、便利的管理
能满足多品种生产切换/共线生产作业方式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利用计
算机模拟人类智力活动是一门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
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新技术
科学
计算机通过模拟或实现人类的学习行为,以获取新的知识
或技能,重新组织已有的知识结构使之不断改善自身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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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视觉
指
数字孪生
指
边缘计算
指
工业 4.0
指
交钥匙工程
指
整体解决方案
指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能。机器学习是实现人工智能的方法,而深度学习是一项
实现机器学习的重要技术
计算机通过图像分析技术提取活动数据,以便操作和控制
程序或机械的过程
Digital Twin,是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
史等数据,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
真过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实体
装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是指在靠近物或数据源头的一侧,采用网络、计算、存储、
应用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最近端服务
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旨在通过充分利用
信息通讯技术和网络空间虚拟系统-信息物理系统
(Cyber-Physic al System)相结合的手段,将制造业向智能
化转型
公司对智能制造装备进行设计、安装、调试并良好运行后,
将智能制造装备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依合同完整地转移给
客户
公司应用自主开发的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结合各门类生
产工艺和测试技术,并基于各类型项目实施经验和大数据
积累,为客户提供主要涵盖生产、制造和物流环节的整体
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智能制造工厂、车间、产线的
整体规划,生产过程控制和制造执行系统实施,质量控制
和追踪,设备维护和升级,产能优化,产品设计优化反馈
等环节的数字化服务解决方案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
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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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PIA Automation Holding Corp.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8 号,剑兰路 928 号 1 号楼 102 室、4 号
楼 5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MA283TNK3U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公司 A 股简称
均普智能
公司 A 股代码
688306.SH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8 号,剑兰路 928 号 1 号楼 102 室、4 号
楼 501 室
邮政编码
315040
电话号码
0574-87908676
传真号码
0574-89078964
电子信箱
ir@piagroup.com
网址
www.piagroup.cn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
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
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560,200,000
45.61%
2
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000
13.03%
3
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378,645
5.00%
1-1-1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4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9,220,825
1.56%
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793,551
0.80%
6
司文裕
8,112,222
0.66%
8,048,855
0.66%
5,662,655
0.46%
4,142,316
0.34%
3,559,332
0.29%
840,118,401
68.40%
7
8
9
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机器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注 1: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持股比例为 4.9971%,表格中
的 5%为四舍五入结果。
注 2: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2,257,912 股股份,持股比例 1.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均胜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45.61%的股份,
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王剑峰先生通过持有均胜集团 57.5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45.61%的股权;
王剑峰先生通过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13.03%
的股权;王剑峰先生通过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0.80%股权。
王剑峰先生通过前述三家企业合计控制公司 59.44%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均胜集团、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同受王剑峰先生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9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冬青路 555 号 5 幢 508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730181704E
主要股东
王剑峰出资 57.50%、杜元春出资 42.50%
1-1-1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艺术品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
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
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王剑峰,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
经济师。现任均普智能董事长、均胜电子董事长、均胜集团董事长,曾任天合(宁
波)电子元件紧固装置有限公司总经理、天合汽车集团(TRW Aotomotive Holdings
Corp.)中国区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宁波甬兴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
利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
在质押、冻结及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是一家全球布局的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主要从事成套装配与检测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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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及工业数字化智能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新
能源智能汽车、医疗健康、消费品及工业机电等领域的全球知名制造商提供智能
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一)行业监管体制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智能制造
装备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
新兴产业分类(2018)》及国务院发布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
公司产品和服务属于我国当前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
业。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智能制造装备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发改委、工信部及科技部。自律组织为中
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自动化学会。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主管部门
发改委
工信部
科技部
中国机械工
业联合会
中国自动化
学会
与本行业相关的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
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
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
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
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负责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法规,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等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机械工业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开展机械工业、自动化
科技及相关领域的国内外技术经济协作与交流,组织研究行业技术与产业发
展战略等工作
开展自动化科技及相关领域的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促进自动化科学技术的发
展和应用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是发展中国自动化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3、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智能制造装备既是智能制造的核心载体,也是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的重
要体现。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积极推进智
能制造装备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1-1-17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1
颁布/修
订年份
2025.12
2
2025.10
3
2025.09
产业政策名称
《“人工智能+
制造”专项行
动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关
于制定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
规划的建议》
《机械行业稳
增长工作方案
(2025—2026
年)》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颁布单位
工信部等
八部门
中共中央
工信部等
六部门
主要内容
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融合应用,打造
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平赋能新型
工业化。到 2027 年,我国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
实现安全可靠供给,产业规模和赋能水平稳居世
界前列。
加快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等各类工业装备搭载
应用智能体,研制新一代人工智能数控系统,提
升自主决策、分析和执行等能力。推动具身智能
产品创新,建设人形机器人中试基地和训练场,
打造人形机器人标杆产线,在典型制造场景率先
应用。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
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市场监管规则,推动量
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
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
点。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慧
医疗等应用场景,扩大工业母机、农机装备、机
器人、轨道交通装备、医疗装备、工程机械、智
能检测装备等应用需求。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提质降本增效和价值
创造重塑为目标,以装备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
深度融合为主线,以产品智能化、生产数智化、
服务智慧化为抓手,聚焦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
级需求。
面向产品加工、装配、包装及设备巡检、维护等
业务活动,针对传统生产方式作业效率低、劳动
强度大等问题,部署协作机器人、巡检机器人、
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构建人机协同作
业单元和管控系统,应用视觉识别、具身智能、
自主规划和安全保护等技术,实现加工、装配、
包装、巡检等过程人机高效协同。
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
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
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
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
能制造装备。
2025.07
《机械工业数
字化转型实施
方案》
工信部等
八部门
5
2025.04
《智能制造典
型场景参考指
引(2025 年
版)》
工信部
6
2025.03
《政府工作报
告》
国务院
2024.09
《智能制造典
型场景参考指
引(2024 年
版)》
工信部
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要求,
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智能化升级。
工信部等
七部门
以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环节改造为
重点,推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增材制造
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物流装
备、传感与检测装备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
以推动工业炸药、工业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升级
改造为重点,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
“机器人替人”工程,加大安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
4
7
8
2024.03
《推动工业领
域设备更新实
施方案》
1-1-18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颁布/修
订年份
产业政策名称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
用力度。
9
2024.01
10
2023.12
11
2023.04
12
13
2023.03
2023.01
14
2023.01
15
2023.01
16
2022.07
《关于推动未
来产业创新发
展的实施意
见》
《关于加快传
统制造业转型
升级的指导意
见》
《关于推进
IPv6 技术演进
和应用创新发
展的实施意
见》
《关于推动铸
造和锻压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
《人形机器人
创新发展指导
意见》
《“机器人+”
应用行动实施
方案》
《关于推动能
源电子产业发
展的指导意
见》
《关于加快场
景创新以人工
智能高水平应
用促进经济高
质量发展的指
工信部等
七部门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
快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突破人形机器人、
量子计算机、超高速列车、下一代大飞机、绿色
智能船舶、无人船艇等高端装备产品,以整机带
动新技术产业化落地,打造全球领先的高端装备
体系。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补齐基础元
器件、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基础
软件等短板,夯实未来产业发展根基。
工信部等
八部门
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智能制造标
准体系。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
工信部等
八部门
加快“IPv6+”技术在工业生产领域的应用推广,推
动与 5G、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打造高质量工业
互联网。
工信部等
三部委
大力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广,建设智能制造示范
工厂,培育优质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强化智能
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工信部
工信部等
十七部
工信部等
六部门
科技部等
6 部门
到 2025 年,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大
脑、小脑、肢体”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确保
核心组件安全有效供给。整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并实现批量生产,在特种、制造、民生服
务等场景得到示范应用,探索形成有效的治理机
制和手段。培育 2-3 家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型企
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 2-3 个产业发
展集聚区,孕育开拓一批新业务、新模式、新业
态。到 2027 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
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具
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
进水平。产业加速实现规模化发展,应用场景更
加丰富,相关产品深度融入实体经济,成为重要
的经济增长新引擎。
发展目标:到 2025 年服务机器人应用深度和广度
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
力明显增强。
开展能源电子智能制造与运维、管理控制系统等
相关标准研制,加强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标准衔
接,推动建立产品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监测等
环节的安全标准及管理体系。
鼓励在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深入挖掘人工智能
技术应用场景,促进智能经济高端高效发展。制
造领域优先探索工业大脑、机器人协助制造、机
器视觉工业检测、设备互联管理等智能场景。
1-1-19
证券代码:688306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五月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
素”,并特别注意以下特别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受国内、国际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宏观经济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
多的严峻挑战。在目前的国内外发展环境下,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也将出现
一定程度的波动。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对智能制造装备下游行业的需求及固定资产
投资增速造成相应影响,这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
并可能造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波动的风险。
(二)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22,074.58 万元、-1,639.29 万元、610.81 万元,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目前全球宏
观经济形势下行压力较大,国际地缘政治和贸易摩擦等因素,可能对全球范围内
汽车工业、消费品、医疗健康等行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叠加海外通胀高企、利
率水平保持高位,公司海外业务成本抬升,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市场竞争加剧,
若公司不能持续向主要客户进行销售或及时开拓新客户,加强对海外项目的管控,
提升盈利能力,将可能造成公司持续亏损的风险。
(三)境外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占比分别为 69.72%、71.98%和 74.53%,公
司境外营业收入占比较大。公司境外收入、人员及资产主要来源于德国、奥地利、
美国、加拿大、克罗地亚和墨西哥等国家。若公司无法对境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人员和资产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将可能导致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对公司的
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的境外经营或因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管环境、文化背景、产
业政策、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产生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境外经营相关的风险主
要包括:汇率波动的风险、外币报表折算的风险和海外专有技术转化风险等。公
1-1-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司若无法妥善处理上述境外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将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商誉减值的风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75,965.47 万元,减值
准备为人民币 4,510.68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1,454.79 万元。如果未来宏观
经济、下游客户行业、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相关子公司未来年度经
营业绩未达到预期效益,则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实施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医疗健康智能设备应用及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或实际效益与预计情形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
行业竞争加剧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都可能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或效果产生不
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智能机器人。虽然智能机器人行业整体处于快
速增长阶段,具备良好发展前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一定市场基础,同时公司已
经结合市场前景、公司技术、客户等方面储备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具体规
划产能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若未来出现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公司市
场开拓不利,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研发、技术迭代或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市
场竞争加剧等重大不利因素,且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则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的新增产能可能存在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
(七)行业变革和技术创新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技术处在快速发展期,
及时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是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企业保持核心
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
随着公司汽车工业、工业机电、消费品、医疗健康等行业客户对产品更新换
1-1-3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代的需求不断提高,发行人需要对现有产品及技术进行改造提升,不断探索将智
能机器人、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数字孪生、5G、边缘计算、云计算等新技
术在公司产品中的应用的可行性。公司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对发行人保持并提
高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但技术研发与创新存在研发方向和目标定位不准、研发
效果未及预期、研发成果取得时间与市场需求启动时间不匹配等固有风险,一旦
发生上述情况,将对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6 年 1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6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本次发行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同意
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
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
1-1-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法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
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
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
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
1-1-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368,484,840 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
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
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
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五)股票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
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2,542.42 万元(含本数),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62,333.36
54,207.42
2
医疗健康智能设备应用及技术服务能
力提升项目
11,435.00
7,305.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13,335.00
11,03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
30,000.00
总计
117,103.36
102,542.42
1-1-6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
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
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
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
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八)本次发行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均胜集团持有公司 45.61%股份,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
王剑峰先生通过持有均胜集团 57.5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44.99%的股权;
王剑峰先生通过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13.03%
的股权;王剑峰先生通过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0.80%股权。
王剑峰先生通过前述三家企业合计控制公司 58.8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均胜集团、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同受王剑峰先生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68,484,840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1-7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特别风险提示................................................................................................. 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4
目录................................................................................................................................ 8
释义.............................................................................................................................. 11
一、常用词语释义............................................................................................... 11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5
五、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64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66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71
八、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信息................................................... 74
九、同业竞争情况............................................................................................... 7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8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78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8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81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8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83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83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5
1-1-8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8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8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
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104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05
五、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105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情况......................................... 108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109
八、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109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12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22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22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122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2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122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的变化................................. 123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24
一、行业和经营风险......................................................................................... 124
二、技术风险..................................................................................................... 126
三、财务风险..................................................................................................... 127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28
五、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129
六、其他风险..................................................................................................... 130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31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31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3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36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137
1-1-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138
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139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140
1-1-1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发行人/均普智能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均普智能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募集说明书
指
均胜集团
指
韦普创业
指
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PIA 控股
指
PIA Automation Holding GmbH,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奥地利
指
PIA Automation Austria GmbH,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巴城
指
PIA Automation Bad Neustadt GmbH,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
司
PIA 安贝格
指
PIA Automation Amberg GmbH,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加拿大
指
PIA Automation Canada Inc.,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美国
指
PIA Automation USA Inc.,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克罗地亚
指
PIA Automation Croatia d.o.o.,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服务中心
指
PIA Automation Service DE GmbH,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PIA 墨西哥
指
PIAMEX AUTOMATION, S. de R.L. de C.V.,系公司境外全
资子公司
上海均普
指
上海均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
均普苏州
指
均普人形机器人研究
院
指
均普机器人
指
均胜电子
指
智元机器人
指
智元创新(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甬兴证券
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会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已取消)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系公司控股股东
均普工业自动化(苏州)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内全资子公
司
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
境内全资子公司
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
子公司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H.600699),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上市公司
1-1-1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审计委员会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欧元
指
欧元区之法定货币
美元
指
美国之法定货币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末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智能制造
指
系统集成
指
柔性化
指
人工智能、AI
指
机器学习
指
先进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深度融合形成的新型生产方式和制造技术,它以产品全生
命周期价值链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集成为核心,以
企业内部纵向管控集成和企业外部网络化协同集成为支
撑,以物理生产系统及其对应的各层级数字孪生映射融合
为基础,建立起具有动态感知、实时分析、自主决策和精
准执行功能的智能工程,进行信息物理系统(Cyber Physic al
System)融合的智能生产,实现高效、优质、低耗、绿色、
安全的制造和服务
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
离的设备、软件、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
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
效、便利的管理
能满足多品种生产切换/共线生产作业方式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利用计
算机模拟人类智力活动是一门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
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新技术
科学
计算机通过模拟或实现人类的学习行为,以获取新的知识
或技能,重新组织已有的知识结构使之不断改善自身的性
1-1-1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视觉
指
数字孪生
指
边缘计算
指
工业 4.0
指
交钥匙工程
指
整体解决方案
指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能。机器学习是实现人工智能的方法,而深度学习是一项
实现机器学习的重要技术
计算机通过图像分析技术提取活动数据,以便操作和控制
程序或机械的过程
Digital Twin,是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
史等数据,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
真过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实体
装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是指在靠近物或数据源头的一侧,采用网络、计算、存储、
应用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最近端服务
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旨在通过充分利用
信息通讯技术和网络空间虚拟系统-信息物理系统
(Cyber-Physic al System)相结合的手段,将制造业向智能
化转型
公司对智能制造装备进行设计、安装、调试并良好运行后,
将智能制造装备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依合同完整地转移给
客户
公司应用自主开发的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结合各门类生
产工艺和测试技术,并基于各类型项目实施经验和大数据
积累,为客户提供主要涵盖生产、制造和物流环节的整体
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智能制造工厂、车间、产线的
整体规划,生产过程控制和制造执行系统实施,质量控制
和追踪,设备维护和升级,产能优化,产品设计优化反馈
等环节的数字化服务解决方案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
舍五入所致。
1-1-13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PIA Automation Holding Corp.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8 号,剑兰路 928 号 1 号楼 102 室、4 号
楼 5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MA283TNK3U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公司 A 股简称
均普智能
公司 A 股代码
688306.SH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8 号,剑兰路 928 号 1 号楼 102 室、4 号
楼 501 室
邮政编码
315040
电话号码
0574-87908676
传真号码
0574-89078964
电子信箱
ir@piagroup.com
网址
www.piagroup.cn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
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
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560,200,000
45.61%
2
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000
13.03%
3
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378,645
5.00%
1-1-1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4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9,220,825
1.56%
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793,551
0.80%
6
司文裕
8,112,222
0.66%
8,048,855
0.66%
5,662,655
0.46%
4,142,316
0.34%
3,559,332
0.29%
840,118,401
68.40%
7
8
9
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机器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注 1: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持股比例为 4.9971%,表格中
的 5%为四舍五入结果。
注 2: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2,257,912 股股份,持股比例 1.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均胜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45.61%的股份,
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王剑峰先生通过持有均胜集团 57.5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45.61%的股权;
王剑峰先生通过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13.03%
的股权;王剑峰先生通过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0.80%股权。
王剑峰先生通过前述三家企业合计控制公司 59.44%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均胜集团、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同受王剑峰先生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9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冬青路 555 号 5 幢 508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730181704E
主要股东
王剑峰出资 57.50%、杜元春出资 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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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艺术品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
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
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王剑峰,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
经济师。现任均普智能董事长、均胜电子董事长、均胜集团董事长,曾任天合(宁
波)电子元件紧固装置有限公司总经理、天合汽车集团(TRW Aotomotive Holdings
Corp.)中国区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宁波甬兴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
利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
在质押、冻结及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是一家全球布局的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主要从事成套装配与检测智能
1-1-16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及工业数字化智能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新
能源智能汽车、医疗健康、消费品及工业机电等领域的全球知名制造商提供智能
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一)行业监管体制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智能制造
装备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
新兴产业分类(2018)》及国务院发布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
公司产品和服务属于我国当前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
业。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智能制造装备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发改委、工信部及科技部。自律组织为中
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自动化学会。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主管部门
发改委
工信部
科技部
中国机械工
业联合会
中国自动化
学会
与本行业相关的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
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
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
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
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负责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法规,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等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机械工业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开展机械工业、自动化
科技及相关领域的国内外技术经济协作与交流,组织研究行业技术与产业发
展战略等工作
开展自动化科技及相关领域的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促进自动化科学技术的发
展和应用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是发展中国自动化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3、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智能制造装备既是智能制造的核心载体,也是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的重
要体现。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积极推进智
能制造装备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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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1
颁布/修
订年份
2025.12
2
2025.10
3
2025.09
产业政策名称
《“人工智能+
制造”专项行
动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关
于制定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
规划的建议》
《机械行业稳
增长工作方案
(2025—2026
年)》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颁布单位
工信部等
八部门
中共中央
工信部等
六部门
主要内容
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融合应用,打造
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平赋能新型
工业化。到 2027 年,我国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
实现安全可靠供给,产业规模和赋能水平稳居世
界前列。
加快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等各类工业装备搭载
应用智能体,研制新一代人工智能数控系统,提
升自主决策、分析和执行等能力。推动具身智能
产品创新,建设人形机器人中试基地和训练场,
打造人形机器人标杆产线,在典型制造场景率先
应用。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
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市场监管规则,推动量
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
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
点。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慧
医疗等应用场景,扩大工业母机、农机装备、机
器人、轨道交通装备、医疗装备、工程机械、智
能检测装备等应用需求。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提质降本增效和价值
创造重塑为目标,以装备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
深度融合为主线,以产品智能化、生产数智化、
服务智慧化为抓手,聚焦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
级需求。
面向产品加工、装配、包装及设备巡检、维护等
业务活动,针对传统生产方式作业效率低、劳动
强度大等问题,部署协作机器人、巡检机器人、
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构建人机协同作
业单元和管控系统,应用视觉识别、具身智能、
自主规划和安全保护等技术,实现加工、装配、
包装、巡检等过程人机高效协同。
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
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
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
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
能制造装备。
2025.07
《机械工业数
字化转型实施
方案》
工信部等
八部门
5
2025.04
《智能制造典
型场景参考指
引(2025 年
版)》
工信部
6
2025.03
《政府工作报
告》
国务院
2024.09
《智能制造典
型场景参考指
引(2024 年
版)》
工信部
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要求,
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智能化升级。
工信部等
七部门
以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环节改造为
重点,推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增材制造
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物流装
备、传感与检测装备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
以推动工业炸药、工业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升级
改造为重点,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
“机器人替人”工程,加大安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
4
7
8
2024.03
《推动工业领
域设备更新实
施方案》
1-1-18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颁布/修
订年份
产业政策名称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
用力度。
9
2024.01
10
2023.12
11
2023.04
12
13
2023.03
2023.01
14
2023.01
15
2023.01
16
2022.07
《关于推动未
来产业创新发
展的实施意
见》
《关于加快传
统制造业转型
升级的指导意
见》
《关于推进
IPv6 技术演进
和应用创新发
展的实施意
见》
《关于推动铸
造和锻压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
《人形机器人
创新发展指导
意见》
《“机器人+”
应用行动实施
方案》
《关于推动能
源电子产业发
展的指导意
见》
《关于加快场
景创新以人工
智能高水平应
用促进经济高
质量发展的指
工信部等
七部门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
快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突破人形机器人、
量子计算机、超高速列车、下一代大飞机、绿色
智能船舶、无人船艇等高端装备产品,以整机带
动新技术产业化落地,打造全球领先的高端装备
体系。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补齐基础元
器件、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基础
软件等短板,夯实未来产业发展根基。
工信部等
八部门
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智能制造标
准体系。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
工信部等
八部门
加快“IPv6+”技术在工业生产领域的应用推广,推
动与 5G、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打造高质量工业
互联网。
工信部等
三部委
大力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广,建设智能制造示范
工厂,培育优质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强化智能
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工信部
工信部等
十七部
工信部等
六部门
科技部等
6 部门
到 2025 年,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大
脑、小脑、肢体”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确保
核心组件安全有效供给。整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并实现批量生产,在特种、制造、民生服
务等场景得到示范应用,探索形成有效的治理机
制和手段。培育 2-3 家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型企
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 2-3 个产业发
展集聚区,孕育开拓一批新业务、新模式、新业
态。到 2027 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
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具
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
进水平。产业加速实现规模化发展,应用场景更
加丰富,相关产品深度融入实体经济,成为重要
的经济增长新引擎。
发展目标:到 2025 年服务机器人应用深度和广度
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
力明显增强。
开展能源电子智能制造与运维、管理控制系统等
相关标准研制,加强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标准衔
接,推动建立产品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监测等
环节的安全标准及管理体系。
鼓励在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深入挖掘人工智能
技术应用场景,促进智能经济高端高效发展。制
造领域优先探索工业大脑、机器人协助制造、机
器视觉工业检测、设备互联管理等智能场景。
1-1-19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