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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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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原共同实控人一致行动关系破裂,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原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20.48%表决权不再合并计算,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治理稳定性边际变弱。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精医疗 股票代码:688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黄晚兰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不做 奥精医疗(688613.SH)
事件方向偏负面但A股不能裸空,且未确认经营损害、资金缺口或减持;治理不确定性不足以反手做多,当前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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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5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原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20.48%表决权不再合并计算,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治理稳定性边际变弱。
  • 黄晚兰阵营可支配11.72%,Eric Gang Hu与Helen Han Cui合计8.76%,单一方均不足以形成控制。
  • 本次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无质押冻结、前6个月无二级市场买卖,直接财务损害尚未确认。

主要风险

  • 控制权分散可能带来后续董事会和股东会博弈,但本条没有披露经营损害、资金缺口或已发生减持。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7,187 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精医疗
股票代码:688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黄晚兰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Helen Han Cui(崔菡)
通讯地址:********Basking Ridge, NJ 0792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Eric Gang Hu(胡刚)
通讯地址:********Basking Ridge, NJ 07920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原共同实际控制人各方已无法通过一致行
动安排实现对公司的共同控制,且未能就新的一致行动协议达成共识,导致公
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
所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不再合并计算,黄晚兰及其一致行动人,Helen Han Cui
(崔菡)、Eric Gang Hu(胡刚)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不涉及各方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7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4

附表........................................................................................................................... 15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
(胡刚)

奥精医疗/上市公司/公司

指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

指

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
(胡刚)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导致的权益变动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黄晚兰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北京市海淀区*******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Helen Han Cui(崔菡)

性别

女

国籍

美国

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Basking Ridge, NJ 07920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

Eric Gang Hu(胡刚)

性别

男

国籍

美国

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Basking Ridge, NJ 07920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黄晚兰女士、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
Eric Gang Hu(胡刚)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黄晚兰与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黄晚兰与Helen Han Cui
(崔菡)、Eric Gang Hu(胡刚)所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不再合并计算。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原共同实际控制人各方已无法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现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且未能就新的一致行动协议达成共识,导致公司股东黄晚兰与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所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不再合并计算;公司股东黄晚兰及其一致行动人,
Helen Han Cui(崔菡)及Eric Gang Hu(胡刚)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不涉及各方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有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本次权益变动系原共同实际控制人各方已无法通过一致行动安排
实现对公司的共同控制,且未能就新的一致行动协议达成共识,导致公司股东黄晚兰与
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所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不再合并计算;公司
股东黄晚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Helen Han Cui(崔菡)及Eric Gang Hu(胡刚)合计控制
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不涉及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为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河九天”)、
李玎为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28,074,130股,合计持有公司20.48%股份,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合计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20.48%。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银河九天、李玎为黄晚兰一致行动人,黄晚
兰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16,062,2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72%。信息披露义务人
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系夫妻关系,共同持有上市公司12,011,89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76%。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系一致行动关系变化产生的权益变
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基本情况
在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之日前,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
(胡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各方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书》及法律法规推定的一致行动
关系合计控制公司20.48%的表决权。
鉴于Eric Gang Hu(胡刚)、Helen Han Cui(崔菡)向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
出了临时议案,以及在董事会、股东会表决过程中,Helen Han Cui(崔菡)及Eric Gang Hu
8

(胡刚)与黄晚兰做出了非一致行动的意思表示,前述共同控制前提已不复存在,各方无法
继续形成共同意思表示,表决权合并计算的基础已经丧失。
2026年7月23日,黄晚兰向公司作出书面声明,确认其与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共同控制公司的基础已经不存在。自该声明作出之日起,黄晚兰将以自身
名义独立行使股东权利,独立作出意思表示,与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
刚)的表决及行为不再互为一致行动。
就单一主体而言,黄晚兰合计可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约为11.72%,其中,黄晚兰持有公
司5.53%股份,与银河九天、李玎的一致行动关系保持不变,黄晚兰、银河九天与李玎合计
持有公司 11.72%股份。Eric Gang Hu(胡刚)持有公司6.92%股份;Helen Han Cui(崔菡)
持有公司1.84%股份,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系夫妻关系,系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推定的一致行动人,二人的
股份合并计算,共同持有公司8.76%股份。
任何一方依其可实际支配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亦无法
决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的选任,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及《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控制权认定标准。
原共同实际控制人各方已无法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现对公司的共同控制,且未能就新的
一致行动协议达成共识。结合各方在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就
《关于免去黄晚兰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投票意见存在分歧的事实以及黄晚兰于2026年
7月23日向公司作出声明,自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披露《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
限制的情形。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无。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
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黄晚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Helen Han Cui(崔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Eric Gang Hu(胡刚)

2026年7月27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黄晚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Helen Han Cui(崔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Eric Gang Hu(胡刚)

2026年7月27日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供
投资者查询。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

奥精医疗

股票代码

688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

黄晚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

Helen Han Cui(崔菡)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所

********Basking Ridge, NJ
07920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名称

Eric Gang Hu(胡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所

********Basking Ridge, NJ
0792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晚兰与Helen Han Cui(崔
菡)、Eric Gang Hu(胡刚)
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相关
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是☑(Eric Gang Hu(胡刚)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是
否(本次权
益 变动 后 ,公 司 无实 际 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 承 □
其 他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
义务人黄晚兰与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相
关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在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之日前,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
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各方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书》及法律法规推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控制公司20.48%的表决权。

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Helen Han Cui(崔菡)持有公司2,524,8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4%,Eric Gang Hu
(胡刚)、Helen Han Cui(崔菡)系夫妻关系,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推定的一致行动
人,二人的股份合并计算,共同持有公司8.76%股份。

Eric Gang Hu(胡刚)持有公司股份9,487,0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2%,

黄晚兰合计可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约为11.72%,其中,黄晚兰持有公司5.53%股份,与银河
九天、李玎的一致行动关系保持不变,黄晚兰、银河九天与李玎合计持有公司11.72%股
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系一致行动关系变化产生的权益变
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是 

否 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6

(本页无正文,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黄晚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Helen Han Cui(崔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Eric Gang Hu(胡刚)

2026年7月27日

17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