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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拟以251.20亿元发行股份及现金收购上海证券100%股权,股东会将审议交易草案

本条是8月24日股东会会议资料,核心交易草案已在7月27日晚间披露并于7月28日被多家财经媒体广泛报道。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 证 券
代 码 : 600958) 会议资料 2026 年 8 月 24 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不做 东方证券(600958.SH)
核心并购草案已于7月27日晚披露并在7月28日广泛传播,本条只是股东会会议资料,无新增核准或交易条件突破,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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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7 · 扩散 high · price-in 风险 high ↗ ↗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7-27 19:57 CST官方确认/否认第一财经转公司公告非一手原文 ↗
    东方证券公告拟作价251.20亿元购买上海证券100%股权,已披露发行价和股份数量。
  2. 2026-07-28 07:19 CST财经媒体扩散证券日报/中国经济网非一手原文 ↗
    主流财经媒体已报道交易草案,说明扩散度较高。
  3. 2026-07-30其它巨潮会议资料一手源原文 ↗
    本次文件为股东会会议资料,列明拟审议此前草案及相关议案。

关键理由

  • 本条是8月24日股东会会议资料,核心交易草案已在7月27日晚间披露并于7月28日被多家财经媒体广泛报道。
  • 交易对价251.20亿元、发行约22.89亿股、现金15.70亿元等关键数字没有新增超出草案的可交易增量。

主要风险

  • 仍需股东会、上交所、证监会及香港清洗豁免等程序,会议资料本身不是新增核准结果。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0,924 字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 证 券 代 码 : 600958)

会议资料

2026 年 8 月 24 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24 日(周一)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 119 号 15 楼多功能厅
召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主持人:鲁伟铭先生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一)审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2.审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
3.审议《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
议案》;
1

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规定,董事长周磊先生为清洗豁免申请卖方一致行动集团成员之高级
管理人员,因此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鲁伟铭先生主持。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
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审批清洗豁免的议案》。
(二)审议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案
审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2、4、15。
(三)审议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案
审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2、4、15。
四、股东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六、宣读议案表决办法,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
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可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
。全
部回答问题的环节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
息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
股东的问题。
五、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
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
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九、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1
议案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
议案三、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
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议案 ............................................ 16
议案十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17
议案十二、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20
议案十三、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资产评
估报告的议案 ............................................ 22
议案十四、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 23
议案十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26
议案十六、关于审批清洗豁免的议案 ........................ 28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证券”
)拟通
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联集团”)、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投资”)
、上海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城投”
)
(以下统称“交易对方”
)合计持有的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上海证券”
)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
论证后,公司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条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相关股东在表决中回避)。

1

议案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百联集团、国泰
海通、国际投资、国际集团、上海城投持有的上海证券 100%股权。
本次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百联集团、国泰海通、国际投资、国际集团、
上海城投合计持有的上海证券 100%股权。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百联集团、国泰海通、国际投资、国际集团、
上海城投。
(三)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
)出具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6]第 1500 号)
,本次交易对标的资产采
用市场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
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海证券 100%股权评估值
为 2,511,984.00 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公平协
商,确定上海证券 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2,512,000.00 万元。
(四)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
如下:

2

议案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单位:万元
序
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1

百联集团

上海证券 50.0000%股权

2

国泰海通

3

支付方式
股份对价

向该交易对方
支付的总对价

-

1,256,000.00

1,256,000.00

上海证券 24.9900%股权

157,000.00

470,748.64

627,748.64

国际投资

上海证券 16.3333%股权

-

410,293.23

410,293.23

4

国际集团

上海证券 7.6767%股权

-

192,837.82

192,837.82

5

上海城投

上海证券 1.0000%股权

-

25,120.32

25,120.32

合计

上海证券 100.0000%股权

157,000.00

2,355,000.00

2,512,000.00

现金对价

注:上表所列权益比例系按四舍五入列示至小数点后四位,向各交易对方支付
的总对价系根据各方所持上海证券股权的精确比例计算。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
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五)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六)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百联集团、
国泰海通、国际投资、国际集团、上海城投。
百联集团、国泰海通、国际投资、国际集团、上海城投分别以其各
自持有的上海证券的 50.0000%股权、18.7400%股权、16.3333%股权、
7.6767%股权、1.0000%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七)发行 A 股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 A 股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
项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3

议案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
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
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 A 股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价格如下:
交易均价
(元/股)
9.20
9.95
10.49

交易均价计算类型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的 80%
(元/股)
7.36
7.96
8.40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确定为 10.49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止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发
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
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
效的发行价格。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即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
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4

议案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 A 股股份不参与股息分派。
据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0.29 元/股。
(八)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
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的数量之和。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发行股份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
位数。每一发行对象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按照 10.29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 A 股
股份的数量合计为 2,288,629,735 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 A 股股份的
具体数量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数量(股)

1

百联集团

1,220,602,526

2

国泰海通

457,481,668

3

国际投资

398,730,054

4

国际集团

187,403,125

5

上海城投

24,412,362

合计

2,288,629,735

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止的期间,若公司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
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约定调整,股份发行数量将依照前述计算公
式作相应调整。
5

议案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九)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百联集团、国泰海通、国
际投资、国际集团、上海城投 5 名交易对方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1.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因公
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期安排。
3.若适用的法律法规、交易所或证券监管机构对上述锁定期安排
提出进一步要求,交易对方将按照相关要求作出进一步承诺。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转让和交易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十)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内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十一)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的新老股东按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
(十二)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
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标的公
司职工的劳动关系的变更,不涉及标的公司职工安置。
(十三)标的资产的交割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
6

议案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效条件全部成就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或在公司酌情合理确定的其他较晚
期限内,交易各方应相互配合完成将标的股权交割至公司名下并在主
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违约方违反协议约定
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
(十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
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相关股东在表决中实行分项回
避)。

7

议案三: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编制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将根据监管机构审核意
见进行相应补充、修订(如需)。
具体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相关股东在表决中回避)。

8

议案四: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为进一步明确公司与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百联
集团、国泰海通、国际投资、国际集团、上海城投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
《交易正式协议》)
。
《交易正式协议》对本次交易的方案、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及支
付、发行股份的限售期、过渡期安排、标的资产的交割、债权债务处理
及职工安置、陈述和保证、保密义务、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协议的生
效和终止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具体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28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七节的相关内
容。
《交易正式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核准、注册;
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执行人员授予清洗豁免以及香港
《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下的独立股东于公司股东会上批准该清洗豁
免等。若本次交易未能获得上述清洗豁免、或清洗豁免未获得香港《公
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下的独立股东批准,本次交易将不会实施。
鉴于《交易正式协议》系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基础上经重述、修
订及补充而达成,
《交易正式协议》将在成立后取代《框架协议》
。
《框
架协议》自《交易正式协议》成立之日终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相关股东在表决中回避)。
9

议案五: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交
易对方国际集团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曾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
司,为公司关联方,其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百联集团、国际集团及其控制的主体持
有公司股份将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进而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相关股东在表决中回避)。

10

议案六: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作价为 2,512,000.00 万元,本次交易相关
财务数据及交易对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

标的公司

交易对价

标的公司财务
数据与交易对
价孰高

指标
占比

资产总额

48,687,598.68

9,586,580.72

2,512,000.00

9,586,580.72

19.69%

资产净额

8,268,565.67

1,980,506.64

2,512,000.00

2,512,000.00

30.38%

营业收入

1,535,819.03

342,520.47

-

-

22.30%

注 1:公司及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为 2025 年末经审计财务数据,营
业收入为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
注 2: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应指标的比例均未达到 5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第一
大股东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和第一
大股东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相关股东在表决中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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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
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
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东洲评估出具并经上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由各方公平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海证券 100%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
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仍
将由其享有和承担,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
在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
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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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
议案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2.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
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购
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
转移手续。
2.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相关股东在表决中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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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