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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远通信美国专利诉讼简易判决动议被驳回,案件预计8月24日开庭

美国特拉华州法院驳回移远通信两项简易判决动议,1710案件进入正式审理前阶段。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不做 移远通信(603236.SH)
事件方向偏负面但只是诉讼程序性进展,未有确定赔偿金额、禁令或损益损害;A股不可裸空,当前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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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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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理由

  • 美国特拉华州法院驳回移远通信两项简易判决动议,1710案件进入正式审理前阶段。
  • 飞利浦仍主张移远侵犯2项美国专利,并请求禁令、补偿性赔偿及最高三倍惩罚性赔偿。

主要风险

  • 原告未列明具体索赔金额,案件尚未开庭,公司称生产经营正常且已按会计准则处理,损益影响暂无法量化。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146 字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 1710 所处的诉讼阶段:简易判决(Summary Judgement)阶段,尚
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部分
被告。



本次涉案金额:原告并未在诉状中明确索赔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原告未列明具体赔偿金
额,案件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的影响需以法
院生效判决、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 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案件 1710 起源于 2020 年 12 月。荷兰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
利浦”或“原告”)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对包含上海移
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或“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提起
专利侵权诉讼(与移远相关的案件是“案件 1710”、
“案件 1707”),针对案件 1710,
飞利浦主张移远侵犯其 4 项美国专利。
2021 年 2 月,因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的平行调查(以下简称
“ITC 调查”),案件 1710 中止审理。
2022 年 7 月,ITC 调查以移远胜诉告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 337 调查的最终裁决结果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7),此后至 2025 年初,案件 1710 基本处于搁置状态,
双方仅定期提交联合状态报告。鉴于移远通过多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及 ITC 程序成功挑战了多项涉诉专利的有效性,飞利浦已相应缩减其对案件 1710
的权利主张范围,由最初的 4 项专利主张缩减至 2 项专利。
2026 年 3 月,法院批准了飞利浦对包含移远在内的多家公司提起的专利侵
权纠纷案件的修正诉状。
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
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中进行了披露。
近日针对 1710 案件,法院对移远此前提出的两项简易判决动议作出了裁定
(Summary Judgement),驳回了动议。公司此前提出两项简易判决动议申请,一
是依据《美国法典》第 35 编第 101 条(专利适格性条款),认定 935 号专利权要
求 1–3、9–11、17 不属于第 101 条规定的可授予专利的适格客体;二是认定公
司自身产品未侵犯美国 935 号专利。针对 1 号简易判决动议申请,法院对于 935
号专利是否符合第 101 条专利适格性标准存疑,但基于司法审慎考量,法院驳回
公司 1 号简易判决动议。针对 2 号简易判决动议申请,因双方对核心技术事实存
在真实争议,法院驳回公司 2 号简易判决动议。案件 1710 预计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正式开庭审理。
二、 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案件 1710 原告飞利浦诉讼请求:指控移远直接和/或间接地侵犯了飞利浦仅
剩的 2 项美国专利。飞利浦请求法院判决:
(1)初步及永久禁止被告继续侵犯飞
利浦的专利权。
(2)判令被告支付补偿性损害赔偿金、判决前利息和其他相关损
失。
(3)认定被告属于“蓄意且故意”侵权,判令其支付最高三倍的惩罚性损害
赔偿金。(4)宣布本案为“特殊案件”,判令被告承担飞利浦的律师费及诉讼费
用。
三、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 1710 目前处于简易判决结果阶段,后续将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正式开
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各项业务均未受到重大影响。本次诉讼原告未列明具体赔偿金额,案件尚
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
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
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四、 飞利浦其他相关诉讼的情况
1、除 1710 案件外,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受理的 1707 案件正处于专家报
告交换阶段,预计 2026 年 12 月 7 日开庭审理。
2、2026 年 2 月,飞利浦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海牙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
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并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3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