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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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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因保荐独立性问题终止2026年度定增并拟重新申报

公司终止并撤回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申请,原因是保荐机构华安证券控股股东持股超过7%导致不再具备独立保荐资质。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6-05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不做 皖维高新(600063.SH)
撤回原因偏程序性且公司拟更换保荐机构重新申报,未确认项目取消、资金缺口或经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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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司终止并撤回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申请,原因是保荐机构华安证券控股股东持股超过7%导致不再具备独立保荐资质。
  • 公司明确将尽快选聘新的保荐机构并再次启动定增申报,募投项目仍为20万吨/年乙烯法PVA树脂和3000万平方米PVA光学薄膜项目。

主要风险

  • 再融资时间表被动后延,可能影响两大战略项目权益融资节奏。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2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962 字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6-05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与安徽皖维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重组工作安排,安徽省投资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和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省国控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分别取得本公司7.50%
股份。为加快推进落实安徽省国资委的工作部署,目前已完成前述股份划转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
号》的有关规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的控股股东
省国控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7%,华安证券不再具备独立保荐本公司本次定向
增发的资质。
 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授权,董事会拟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
 公司将尽快选聘新的保荐机构,再次启动向特定对象皖维集团发行股份
的相关决策及申报程序。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7月
29 日召开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1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相关议案
已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皖维集团”)出具了《关于皖维高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
项的批复》(皖维集字[2026]26号),批准了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
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202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徽皖维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6﹞123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
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
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6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6〕138号),上交所审核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发行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按
照202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相关议
案已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为更好地保护中
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调整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2026年7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安徽皖维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的工作部署,海螺集团与皖维集团战略重组事项正
加速推进,目前已完成皖维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5%股份的过户工作。过户
完成后,省投资集团和省国控集团分别持有本公司7.50%股份。公司本次
定向增发的保荐机构为华安证券,鉴于省国控集团直接持有华安证券
24.18%股份,系华安证券的控股股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华安证券
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7%,华安证券不再具备独立保荐本公司本次
定向增发的资质。
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并审慎研判,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决定终止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的审议程序
3

2026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上交所撤回申请文件。议案已经同日召
开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
认可。
五、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专项投资于子公司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20
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及公司本部“年产3000万平方
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两大项目构建上下游
一体化产业链布局,前者补齐高端基材自主供给短板,依托沿海区位优势
完善全国产能布局,为产业链下游新材料产品量产稳定输送高品质原料;
后者聚焦高世代面板领域,深度挖掘上游原料产能价值,抢抓显示材料国
产替代机遇,培育高附加值盈利板块。基于公司“十五五”新材料产业发
展规划及当前行业发展机遇,以及稳健经营、优化资本结构的考量,公司
将尽快选聘新的保荐机构,再次启动定向增发的申报工作,通过权益融资
保障两大战略项目顺利落地,进一步筑牢产业链竞争壁垒,推动公司向高
端新材料企业转型。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7 月 30 日

4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