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trade登录编辑
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9/10
北京时间·🕒 发布 19:13:10时区推断·⟳ 抓取 19:13:56·⚡ 决策 07-29 19:24:08 +10m12s·90.1 天前

奥精医疗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0304元

每股现金红利0.0304元、合计派发416.51万元,是已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实施公告。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9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不做 奥精医疗(688613.SH)
命中近72小时已处理的同一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且例行分红实施无短线交易edge,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9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7-29官方确认/否认公司公告一手源原文 ↗
    公告披露每股派现0.0304元、股权登记日2026-08-05、除息及发放日2026-08-06。
    市场反应:688613.SH 最新13.91元,较前收涨1.83%。

关键理由

  • 每股现金红利0.0304元、合计派发416.51万元,是已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实施公告。

主要风险

  • 权益分派实施不等于新增削减分红或新增经营损害,不产生风险信号。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2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48 字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9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304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2026/8/5

除权(息)日
2026/8/6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8/6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7 月 20 日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7,008,5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03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65,060.95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2026/8/5

四、

除权(息)日
2026/8/6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8/6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
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
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
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04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04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
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
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
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QFII 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 10%
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736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
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
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对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股东,参照 QFII 股东执行。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
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
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
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
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736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
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
可按照规定自行或委托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
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304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6330938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7-30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