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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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才证券补充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并拟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告新增第6项普通决议案,拟委任陈志宏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撤回一项退任相关原决议案。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之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BRIGHT SMART…
不做 耀才证券金融集团(01428.HK)
常规独董委任及股东大会补充通告,不直接改变收入、利润或风险基线,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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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公告新增第6项普通决议案,拟委任陈志宏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撤回一项退任相关原决议案。
主要风险
- 董事任免为常规治理事项,未披露业绩、客户、费率、监管处罚或资本动作的短线增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138 字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之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BRIGHT SMART SECURITIES & COMMODITIES GROUP LIMITED
耀 才 證 券 金 融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28)
股東週年大會之補充通告
茲 提 述 耀 才 證 券 金 融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日 期 為 二 零 二 六 年 七 月 二 十
日 的 通 函(「原 通 函」)及 本 公 司 股 東 週 年 大 會(「股 東 週 年 大 會」)通 告(「原 通
告」)
,當中載列股東週年大會之時間及地點,並載有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
以供股東批准的決議案。
茲通過補充通告通知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將按原定計劃於二零二六年八月
二十八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灣仔港灣道1號香港萬麗海景酒店8樓
海景廳I舉行,除原通告所載的原決議案外,亦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作
為普通決議案:
6.
委任陳志宏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1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的通函(「補充通函」)所載,原通
告所載第2(e)項決議案已於林怡仲先生建議退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後撤
回。
承董事會命
耀才證券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鄭艷蘭
香港,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註:
1.
2.
第6項決議案的詳情載於補充通函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補充通告所用詞彙與
原通函及補充通函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股東週年大會主席將提交上述決議案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投票
期間,每位親自或通過委派代表出席的本公司股東(「股東」)均就其所持有的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決權。
3.
補 充 通 函 隨 附 載 有 上 述 第6 項 決 議 案 的 經 修 訂 代 表 委 任 表 格(「經 修 訂 代 表 委 任 表
格」)。有關填妥及遞交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的安排,請參閱補充通函第5及第6頁「股東
週年大會」一節。
4.
有關股東週年大會出席資格、暫停辦理股東登記、提呈股東週年大會審批的其他決議
案、委任代表、登記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詳情,請分別參閱原通函及原通告。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鄭艷蘭女士(行政總裁)及許繹彬先生(聯席
行政總裁);非執行董事黃浩先生(主席)、劉政先生及林致求先生;以及獨立
非執行董事林怡仲先生、蔣國榮博士、洪長福先生及張黔教授組成。
2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BRIGHT SMART SECURITIES & COMMODITIES GROUP LIMITED
耀 才 證 券 金 融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28)
股東週年大會之補充通告
茲 提 述 耀 才 證 券 金 融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日 期 為 二 零 二 六 年 七 月 二 十
日 的 通 函(「原 通 函」)及 本 公 司 股 東 週 年 大 會(「股 東 週 年 大 會」)通 告(「原 通
告」)
,當中載列股東週年大會之時間及地點,並載有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
以供股東批准的決議案。
茲通過補充通告通知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將按原定計劃於二零二六年八月
二十八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灣仔港灣道1號香港萬麗海景酒店8樓
海景廳I舉行,除原通告所載的原決議案外,亦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作
為普通決議案:
6.
委任陳志宏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1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的通函(「補充通函」)所載,原通
告所載第2(e)項決議案已於林怡仲先生建議退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後撤
回。
承董事會命
耀才證券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鄭艷蘭
香港,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註:
1.
2.
第6項決議案的詳情載於補充通函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補充通告所用詞彙與
原通函及補充通函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股東週年大會主席將提交上述決議案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投票
期間,每位親自或通過委派代表出席的本公司股東(「股東」)均就其所持有的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決權。
3.
補 充 通 函 隨 附 載 有 上 述 第6 項 決 議 案 的 經 修 訂 代 表 委 任 表 格(「經 修 訂 代 表 委 任 表
格」)。有關填妥及遞交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的安排,請參閱補充通函第5及第6頁「股東
週年大會」一節。
4.
有關股東週年大會出席資格、暫停辦理股東登記、提呈股東週年大會審批的其他決議
案、委任代表、登記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詳情,請分別參閱原通函及原通告。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鄭艷蘭女士(行政總裁)及許繹彬先生(聯席
行政總裁);非執行董事黃浩先生(主席)、劉政先生及林致求先生;以及獨立
非執行董事林怡仲先生、蔣國榮博士、洪長福先生及張黔教授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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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