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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1 同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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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集团完成8.95亿元A股回购并再推5亿至10亿元回购方案

公司已完成上一期A股回购854.73万股、金额8.9466亿元,另拟用5亿元至10亿元回购A股,方向上有股东回报和稳价含义。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海外監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aozhou Three-…
不做 三环集团(300408.SZ)
新回购5亿至10亿元仅约当前A股市值0.24%至0.48%,且上一期回购已先披露并伴随剧烈波动,单独事件不足以形成正期望,不追。
不做 三环集团(06951.HK)
本次回购对象为A股,H股没有直接回购买盘,且同股情绪传导不足以覆盖跳动风险,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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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司已完成上一期A股回购854.73万股、金额8.9466亿元,另拟用5亿元至10亿元回购A股,方向上有股东回报和稳价含义。
  • 以300408.SZ当前约2093亿元市值计,新回购金额约占0.24%至0.48%,拟回购股份仅占总股本0.19%至0.37%,量级偏小。
  • 公司A股近20日仍跌36.12%且日内波动剧烈,回购更多是对前期大跌后的稳定措施,不足以单独触发追多。

主要风险

  • 上一期回购方案7月21日已披露并快速执行,新增信息边际主要是第二期额度,市场可能把它视为护盘而非基本面改善。
  • H股不在本次回购对象内,A股回购对06951.HK的传导弱。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7-30 · 影响 weakens
    公告称20个交易日收盘价累计跌幅超过20%是维护公司价值回购的条件,说明回购带有护盘属性而非新增经营改善。
    检索:三环集团 回购 5亿元 10亿元 股价 下跌 经营 风险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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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 Ltd.
潮州三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951)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第13.10B條 而 作 出 。
茲 載 列 潮 州 三 環(集 團)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在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刊 登
的 以下公告,僅 供 參 閱 。
1.

關於股份回 購 結 果 暨 股 份 變動 的 公 告

2.

第十一屆董 事 會 第 二 十 三 次會 議 決 議 公 告

3.

關於2026年 第 二 期 回 購 公 司 股 份 方 案 的 公 告 暨 回 購 股 份 報 告 書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潮州三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李鋼先生
香港,2026年7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i)非執行董事張萬鎮先生;(ii)執行董事李鋼先生、
馬艷紅先生及邱基華先生;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蔣利軍先生、蘇彥奇先生及黃斯穎女士。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6-40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
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8,547,300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43%,最高成交价为 110.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9.10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94,661,561.0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
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时间及价格区间等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均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出售,则公司总股本
及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以截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一、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三、总股本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1,916,497,371

96.41%

1,907,950,071

96.39%

46,691,154

2.35%

46,691,154

2.36%

1,869,806,217

94.06%

1,861,258,917

94.04%

71,364,300

3.59%

71,364,300

3.61%

1,987,861,671

100.00%

1,979,314,37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份结构
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
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三年内使用/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6-41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钢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经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
案》。
由于公司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现提请董事会豁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的通知时限。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的价值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
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
币 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 A 股股份。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6-42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
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出
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
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期限: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3 个月。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假设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3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 740.74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3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370.3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未
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
计划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
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
让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的价值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
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百分之二十(2026 年 7 月 2 日收盘价为 148.20 元/
股,2026 年 7 月 29 日收盘价为 108.89 元/股)。公司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出售)部分的股份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以及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不超过人民币 13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
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出售)。
回购目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拟回购股份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

25,000-50,000

185.19-370.37

0.09%-0.19%

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

25,000-50,000

185.19-370.37

0.09%-0.19%

合计

50,000-100,000

370.38-740.74

0.19%-0.37%

3、回购股份的数量、资金总额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假设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35 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数量约为 740.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3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370.38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出售)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1,987,861,671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10 亿
元、回购价格上限 13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740.74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3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35 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370.3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出售,则公司总股本
及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股份类别

预计回购金额上限

预计回购金额下限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一、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916,497,371

96.41%

1,909,089,964

96.40%

1,912,793,667

96.40%

其中:限售条件流
通股

46,691,154

2.35%

46,691,154

2.36%

46,691,154

2.3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69,806,217

94.06%

1,862,398,810

94.04%

1,866,102,513

94.05%

二、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

71,364,300

3.59%

71,364,300

3.60%

71,364,300

3.60%

1,987,861,671

100.00%

1,980,454,264

100.00%

1,984,157,967

100.00%

三、总股本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占比

二、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70.33 亿元,负债总额为 46.32 亿
元,资产负债率为 17.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23.97 亿元,
流动资产为 134.11 亿元。按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10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70%、4.46%、7.46%,占比均较小。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
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
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股东暂无减持公司股
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

尚未使用/出售的部份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
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相关决策程
序、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
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
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具体实施方案,择机回购股份;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回购方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
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
计划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
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
让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
份。
(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回购实施期间及时披露
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
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3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