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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树科技披露科创板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本次拟公开发行4,044.6434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0,446.4340万股,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8月10日。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树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不做 宇树科技(688836.SH)
发行安排明确但尚未上市交易,无法建立当前二级市场仓位。
不做 中信证券(06030.HK)
主承销身份对中信证券短期收入弹性不足,不因热点IPO映射买入券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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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1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7-31官方确认/否认巨潮资讯/上交所发行披露一手源原文 ↗
    发行安排公告披露初步询价、申购、战略配售和限售期等IPO发行流程。

关键理由

  • 本次拟公开发行4,044.6434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0,446.4340万股,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8月10日。
  • 初始战略配售808.9286万股、占发行数量20.00%,保荐跟投初始202.2321万股,属于IPO发行结构信息。
  • 发行流程信息对宇树科技本身正面,但688836.SH尚未二级交易;对中信证券的承销收入弹性不足。

主要风险

  • 发行价尚未确定,且科创板新股首日波动和估值风险无法在当前公告阶段量化。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6 种)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kb_search · 结果未知
  • search_case_library · 结果未知
  • event_study · 结果未知
  • validate_order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8,243 字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树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上证发〔2025〕46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
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 3 月修
订)》(上证发〔2025〕43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上证发〔2024〕
112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
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中证协发〔2025〕
5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
(中证协发〔2024〕
277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
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1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
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
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
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
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证券简称

宇树科技

证券代码/
网下申购代码

688836

网上申购代码

787836

网下申购简称

宇树科技

网上申购简称

宇树申购

所属行业名称

通用设备制造业

所属行业代码

C34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
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价方式

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前总股本(万
股)

36,401.7906

拟发行数量(万股) 4,044.6434

预计新股发行数量
(万股)

4,044.6434

预计老股转让数量
(万股)

0

发行后总股本(万
股)

40,446.4340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
(%)

1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万股)

647.1000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万股)

2,588.6148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
量上限(万股)

1,250.00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
量下限(万股)

50.00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万股)

808.9286

初始战略配售占拟
发行数量比例(%)

20.00

202.2321

高管核心员工专项
资管计划认购股数/
金额上限(万股/万
元)

404.4643/27,150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初始跟投股数(万
股)

2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
售安排

是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及起止
时间

2026 年 8 月 5 日(T-3
日)9:30-15:00

发行公告刊登日

2026 年 8 月 7 日(T-1
日)

网下申购日及起止
时间

2026 年 8 月 10 日(T
日)9:30-15:00

网上申购日及起止
时间

2026 年 8 月 10 日
(T
日)9:30-11:30,13:
00-15:00

网下缴款日及截止
时间

2026 年 8 月 12 日
(T+2 日)16:00

网上缴款日及截止
时间

2026 年 8 月 12 日
(T+2 日)日终

备注: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机制安排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1、高价剔除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
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
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
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
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
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
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
根据 2024 年 6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
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
价剔除比例答记者问》,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
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
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2、市值要求: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6 年 8 月 3 日(T-5 日)为基
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
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
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
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
3

(含)以上。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需符合上述
市值要求外,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 A 股
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 600 万元(含)以上。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3、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核查: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6年8月4日(T-4日)中
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并通过中信证券IPO网
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网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在线
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相关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
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只有符
合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
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
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
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宇
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要求:网下投资者须于
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6 年 7 月 31 日,T-6 日)13:00 后至初步询价日(2026
年 8 月 5 日,T-3 日)9:30 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
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
流程。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
得参与询价。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独立性负责。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
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5、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
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
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规模报
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三、(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
提交方式”)。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
4

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 29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
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进行
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本公告“三、(五)初步询价”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网
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
供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一致;不一致的,所造成
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该配售对象上述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
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
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
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 29 日,T-8 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
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
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6、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下
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就同一次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
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
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
应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第 2 次提交的页面充分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
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
况,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
下投资者定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7、网下申购上限: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250万股,
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8.29%。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
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8、确定发行价格: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
5

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剔
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
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
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
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
不高于 30%。
9、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束后,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
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
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
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的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10、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
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
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1、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
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
6

及本公司《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
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
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拟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
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
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机制安排。本次发行前,
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的 A 类股份数量为 44,074,296 股,由实际控制人王兴兴持
有,其余 319,943,610 股为 B 类普通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事项外,公司股东对
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 10 票,
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 1 票。本次发行前,王兴兴直接持有公司 8,671.4964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3.8216%,系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在表决权差
异安排下,王兴兴直接持股部分的表决权比例为 63.55%,结合所控制的上海宇
翼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68.78%。本次发行完成后
(按本次发行 4,044.6434 万股计算),王兴兴及其控制的持股平台将合计持有
发行人 31.29%股份,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下,王兴兴及其控制的持股平台将合计
持有发行人 65.31%的表决权。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宇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
许可〔2026〕1612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宇树科技”,扩位简称为“宇树
科技”,股票代码为“68883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
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836”。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处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7

2、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
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
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实
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4,044.6434 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446.434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
设老股转让。
(三)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安排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08.928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
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588.6148
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47.1000 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
计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
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具体安排详
见本公告“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8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
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
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
周五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当日 13:00 后)
网下路演

T-5 日
2026 年 8 月 3 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
网下路演

T-4 日
2026 年 8 月 4 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

T-3 日
2026 年 8 月 5 日
周三

初步询价日(互联网交易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当日 9:30 前)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 日
2026 年 8 月 6 日
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26 年 8 月 7 日
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9

日期

发行安排

T日
2026 年 8 月 10 日
周一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6 年 8 月 11 日
周二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6 年 8 月 12 日
周三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26 年 8 月 13 日
周四
T+4 日
2026 年 8 月 14 日
周五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
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七)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拟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T-6 日)至 2026 年 8
月 3 日(T-5 日),视情况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
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
出预测。或有的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方式

2026 年 7 月 31 日(T-6 日)

09:00-17:00

现场、电话或视频会议

2026 年 8 月 3 日(T-5 日)

09:00-17:00

现场、电话或视频会议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
的人员不得参与网下路演,对面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资者的推介活动全程录音。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拟于 2026 年 8 月 7 日(T-1 日)组织安排本
次发行网上路演,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
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6 年 8 月 6 日(T-2 日)刊登的《宇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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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实施细则》、
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
简称“中证投资”);
(2)中信证券资管宇树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宇树科技员工 1 号资管计划”)及中信证券资管宇树科技员工参
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宇树科技员工 2 号资管计
划”)(宇树科技员工 1 号资管计划和宇树科技员工 2 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宇
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4)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08.928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6 年 8 月 6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
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
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证投资。
2、跟投数量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要求,中证投资跟投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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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具体跟投金额将在 2026 年 8 月 6 日(T-2 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中证投资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00%,即 202.2321 万股。因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证投资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
整。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宇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宇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
的 10%,即 404.4643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27,150 万元,具体比
例和金额将在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1)宇树科技员工 1 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资管宇树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备案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募集资金规模:21,850 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21,850 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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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经核查,参与认购宇树科技员工 1 号资管计划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员工为 161 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份额持有人均与发行人之间签署了劳动
合同。宇树科技员工 1 号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主要职务、
人员类型、募集金额及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比例等情况详见附件 1。
2)宇树科技员工 2 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资管宇树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 年 7 月 2 日
备案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募集资金规模:5,300 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5,300 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经核查,参与认购宇树科技员工 2 号资管计划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员工为 10 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份额持有人均与发行人之间签署了劳动
合同。宇树科技员工 2 号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主要职务、
人员类型、募集金额及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比例等情况详见附件 2。
(四)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与本次发
行证券的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
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2026 年 8 月 5 日(T-3 日)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保荐人(主承销
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
价情况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如参与战略配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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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6 年 8 月 7 日(T-1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名称、战略配售回拨、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2026 年 8 月 12 日(T+2 日)公布的《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五)限售期限
中证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24 个月。
宇树科技员工 1 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宇树科技员工 2 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含)。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核查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已对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
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26 年 8 月 7 日(T-1 日)进行披露。
(七)申购款项缴纳及验资安排
2026 年 8 月 5 日(T-3 日)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足额
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T+4 日)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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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八)相关承诺
依据《业务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签署
《关于参与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
售的承诺函》,对《业务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承诺。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证投资)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
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
制权。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
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和组织、个人投资者不
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
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规则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当办
理完成互联网交易平台 CA 证书后方可参与本次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网下投资
者 CA 证书即原网下 IPO 申购平台 CA 证书)。
4、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6 年 8 月 3 日(T-5 日)为
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
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
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
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
(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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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需符合
上述市值要求外,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 600 万元(含)以上。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T-6
日)至 2026 年 8 月 4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
格核查系统(网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提交核查材料和
资产证明材料。上述文件需经过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认证。如系统出现故障、
无法正常运行时,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联系。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 2026 年 8 月 4 日(T-4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
成注册且已开通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 CA 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方能
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6、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还应符合以下条
件:
(1)应当满足《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且持续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条件;
(3)投资者应于 2026 年 8 月 4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提交在监管机构
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
料。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7、禁止参加本次网下询价和网下发行投资者的范围
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
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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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 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
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被列入中国证
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和限制名单中的投资者
或配售对象;
(8)信托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以博取证券一、二级市场价差为主要
投资目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9)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10)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其他规则规定的不能参与新股网下发行的投
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
老金和年金基金除外,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
保基金、养老金和年金基金除外。
8、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250 万股,约占网下初
始发行数量的 48.29%。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
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
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
(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填报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
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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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对象成立不满一个月的,请特别留意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
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 29 日,T-8 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保
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
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0、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上发行与
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
养老金和年金基金除外。
11、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
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
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
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2026 年 7 月 31 日(T-6 日)至 2026 年 8 月 4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1、需提交的核查材料
(1)所有拟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均应在“网下投资者证明文件”处
提交《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网下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表》以及资产规模报告及
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 版电子文件及 PDF
版盖章扫描件等,投资者上传的 EXCEL 版电子文件及 PDF 版盖章扫描件中填
写的资产规模报告中的金额应保持一致。
网下投资者提供的资产规模报告等证明材料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对于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
产品、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的,应提供招股意向
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
18

加盖公章,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配
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提供截至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29 日,T-8 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
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
②对于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营投资账户类配售对象的,应提供招股意向书刊登
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
章;
③对于配售对象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的,应提供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
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由托管机构出具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
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等托管机构无法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应
由托管机构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以及网下投资者自
行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基金估值表和资产规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
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总
资产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 电子
版中的总资产金额与 PDF 盖章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
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
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如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网下配
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
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2)若配售对象属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
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则无
需提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除此之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下载《配
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模板,填写完整并上传。提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
信息表》时需上传 EXCEL 版及盖章版 PDF。
(3)配售对象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还
应上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
(4)配售对象如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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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或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
品、期货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或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等,
应上传产品备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等)。
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相关网下投资者提交的
报价将被确定为无效报价。
2、核查材料提交方式
登录网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点击页面右侧“机构”,
按照“登录说明”的相关要求登录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并
通过该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材料。
登录系统后请按如下步骤进行投资者信息报备:
第一步:点击左侧菜单“基本信息”链接后点击“修改”操作,在页面中填
写完善投资者基本信息等资料后,点击“提交”;
第二步:点击左侧菜单“项目申报”链接,在右侧表格“可申报项目”选择
“宇树科技”项目,点击“申报”进入投资者信息报备页面,选择参与询价的配
售对象,确认后请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董监高信息、上传
拟参与本次申购全部配售对象的 Excel 电子版《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和
《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如适用);
第三步:不同类型配售对象根据上述“1、需提交的核查材料”具体要求,
在“网下投资者证明文件”处提交相应材料。
《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网下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表》《配售对象出资方基
本信息表》(如适用)的提交方式:在“网下投资者证明文件”处下载打印文件,
系统将根据投资者填报信息自动生成 PDF 文件,投资者打印并签章后上传扫描
件。
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的提交方式:资产规模报告可使
用 EXCEL 电子版《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盖章后上传,或填写证券业协
会资产规模报告范本盖章后上传。
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证明文件的提交方式: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托管机构等
外部证明机构公章,在“网下投资者证明文件”处上传电子版扫描件。
网下投资者须承诺其通过系统填报信息、上传的 EXCEL 电子版文件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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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