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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光缆披露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董事、公司秘书等治理变更
公告内容为董事重选、独董委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以及若干投票比例披露。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Yangtze Optica…
不做 长飞光纤光缆(06869.HK)
例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公司秘书变更,缺少短周期收入、利润或估值传导,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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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披露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董事退任及委任、委员会组成和公司秘书变更。
关键理由
- 公告内容为董事重选、独董委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以及若干投票比例披露。
- 虽包含405,752,674股出席、董事袍金每年人民币380,000元等数字,但不改变公司收入、订单、利润或资产价值。
主要风险
- 例行治理披露缺少可量化经营传导,不构成短线事件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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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Yangtze Optical Fibre and Cable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69)
(1) 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舉行之二零二六年
第一次臨時股東會之表決結果
(2) 董事退任及委任
(3) 董事會委員會組成變動
(4) 變更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在香港代表接受送達法律程序文件及
通知書的代理人
茲提述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有關二零二六年第一次臨時股東
會(「臨時股東會」)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三日的通知(「通知」)及通函(「通
函」)。除另有指明外,於本公告內所用詞彙應具有通知及通函所界定的相同涵義。
I.
臨時股東會之表決結果
臨時股東會謹訂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湖北省
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77號武漢光谷凱悅酒店6樓舉行。臨時股東會以網絡投票
及現場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根據相關中國法律及法規,A股股東有權親
身、委派代表或通過網絡參與臨時股東會相關決議案表決。A股股東於二零二六
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表決臨時股東會所提呈決議案的網絡投票時間另行載列於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之致A股股東的通知。
於臨時股東會日期,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臨時股東會及於會上投票的股份總數為
827,905,108股。概無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臨時股東會但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
條所載於會上放棄就決議案投贊成票。概無股東於臨時股東會上須放棄就任何決
議案投票。概無股東於通函表明擬於臨時股東會上就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出席臨時股東會的股東及受委任代表共876名,持有405,752,674股股份,其中包
括317,406,452股A股及88,346,222股H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
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總數的49.01%。
臨時股東會的舉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1
臨時股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的表決結果如下:
贊成
普通決議案(非累積投票制):
1.
反對
棄權
股份
數目
百分比
(%)
股份
數目
百分比
(%)
股份
數目
百分比
(%)
316,983,596
99.8667
397,556
0.1252
25,300
0.0081
83,163,876
94.1340
5,182,346
5.8660
0
0.0000
400,147,472
98.6186
5,579,902
1.3752
25,300
0.0062
317,132,950
99.9138
247,802
0.078
25,700
0.0082
84,404,733
95.5386
3,941,485
4.4614
4
0.0000
401,537,683
98.9612
4,189,287
1.0325
25,704
0.0063
317,215,350
99.9397
165,202
0.052
25,900
0.0083
86,985,958
98.4603
1,358,760
1.5380
1,504
0.0017
404,201,308
99.6177
1,523,962
0.3756
27,404
0.0068
317,122,050
99.9103
258,502
0.0814
25,900
0.0083
83,476,683
94.4881
4,868,035
5.5102
1,504
0.0017
400,598,733
98.7298
5,126,537
1.2635
27,404
0.0068
317,162,650
99.9231
217,902
0.0686
25,900
0.0083
85,394,683
96.6591
2,950,035
3.3392
1,504
0.0017
402,557,333
99.2125
3,167,937
0.7808
27,404
0.0068
317,132,950
99.9138
247,602
0.078
25,900
0.0082
84,398,233
95.5312
3,946,485
4.4671
1,504
0.0017
401,531,183
98.9596
4,194,087
1.0337
27,404
0.0068
317,184,250
99.9299
196,502
0.0619
25,700
0.0082
85,571,950
96.8598
2,772,768
3.1385
1,504
0.0017
402,756,200
99.2615
2,969,270
0.7318
27,204
0.0067
審議及批准採用非累積投票制重選或推選
及委任以下董事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成
員:
1.01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馬杰 A股
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
H股
行董事;
總計
1.02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管景 A股
志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
H股
執行董事;
總計
1.03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莊丹 A股
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執行
H股
董事;
總計
1.04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邱祥 A股
平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
H股
執行董事;
總計
1.05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梅勇 A股
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
H股
行董事;
總計
1.06審議及批准推選及委任田宇 A股
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
H股
行董事;
總計
1 . 0 7 審 議 及 批 准 推 選 及 委 任 A股
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H股
Bongaerts(揚幫卡)博士為本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總計
2
佔出席會議
有效表決權
百分比的票
數(%)
是否當選
2.01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李長愛 398,535,577
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
執行董事;
98.2213
是
2.02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曾憲芬 402,705,454
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
執行董事;
99.2490
是
2.03審議及批准推選及委任Frank
403,589,571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
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
董事;及
99.4669
是
2.04審議及批准推選及委任戴育四 403,579,924
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
執行董事。
99.4645
是
普通決議案(累積投票制):
2.
投票數
審議及批准採用累積投票制重選或
推選及委任以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成員:
上述第1及2項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或其代表所持有效表決
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臨時股東會上提出的決議案以投票表決達致議決。本公司在香港的H股股份過戶
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於臨時股東會上擔任點票的監票員,兩位股東代表
進行計票和監票。本公司的中國法律顧問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已鑑
證臨時股東會,並認為臨時股東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均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
規、《公司章程》和議事規則的規定,及出席臨時股東會人員資格、臨時股東會召
集人資格、臨時股東會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3
董事出席情況
全體董事均已親身或透過電話會議出席臨時股東會。
II. 董事退任及委任
茲提述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十日的公告及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重選
或推選及委任董事。董事會宣佈,弗雷德里克•佩森先生、皮埃爾•法奇尼先生及
哈馬萬德•施羅夫先生已退任彼等的非執行董事職務,且滕斌聖先生及宋瑋先生
已退任彼等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自臨時股東會結束起生效。莊丹博士已獲重
選及委任為執行董事;馬杰博士、管景志博士、邱祥平先生及梅勇先生各自已獲
重選及委任為非執行董事;田宇博士及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
(揚幫卡)博士各自已獲推選及委任為非執行董事;李長愛博士及曾憲芬先生各自
已獲重選及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Frank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
及戴育四先生各自已獲推選及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等連同王瑞春先生(於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日舉行的本公司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上獲推選及委任的職工代
表董事),共同組成第五屆董事會。根據各董事分別與本公司訂立的服務合約及
《公司章程》,第五屆董事會全體董事(包括主席)的任期為三年,自臨時股東會結
束時起計,經重選及續任後可予重續。
此外,根據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二零二六年
度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方案通過的決議案並依據各非執行董事及獨
立非執行董事與本公司分別訂立的服務合約,各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有
權就擔任非執行董事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收取董事袍金每年人民幣380,000元(經扣
除所有稅項後)。根據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二
零二六年度執行董事薪酬方案通過的決議案,莊丹博士擔任執行董事的薪酬須由
基本薪金及績效薪酬組成,而績效薪酬根據考核期內本公司的經營目標及個人的
工作業績完成情況綜合核定。董事薪酬乃由提名及薪酬委員會經參考可資比較公
司所支付薪酬、董事投入的時間及責任以及本集團的表現而釐定。第五屆董事會
組成後,董事會已推選非執行董事馬杰博士為董事會主席。第五屆董事會董事的
履歷詳情載於本公告附錄一。
4
III. 董事會委員會組成變動
鑒於(i)滕斌聖先生退任提名及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戰略委員會成員職務,及(ii)
宋瑋先生退任提名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以及審計委員會主席職務,董事會已議決,
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起(i)戴育四先生已獲委任為戰略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成
員;(ii)Frank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已獲委任為提名及薪酬委員會主席
以及戰略委員會成員;(iii)管景志博士已獲委任為提名及薪酬委員會成員;及(iv)
李長愛博士已獲委任為審計委員會主席。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戰略委員會、審計
委員會以及提名及薪酬委員會的組成概無任何變動。
IV. 變更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在香港代表接受送達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書
的代理人
董事會謹此宣佈黎少娟女士(「黎女士」)由於工作安排調整已辭任,而黃沛翹女士
(「黃女士」)已獲委任本公司以下職務,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起生效:
(i)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公司秘書」);
(ii) 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之授權代表;及
(iii) 根據《公司條例》第16部之規定,並依照上市規則第19A.13(2)條之規定在香
港代表本公司接受送達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書的代理人。
黎女士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其辭任之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
及 ╱ 或聯交所垂注。
黃女士的履歷詳情載列如下:
黃沛翹女士現為卓佳專業商務有限公司的公司秘書服務部高級經理。黃女士於公
司秘書及法律諮詢服務方面擁有逾10年經驗。黃女士為特許秘書、公司治理師,
並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HKCGI)及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CGI)會員。
5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感謝黎女士於任職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過往貢獻,並對黃女士
履新表示熱烈歡迎。
承董事會命
Yangtze Optical Fibre and Cable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馬杰
中國武漢,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莊丹博士;非執行董事馬杰博士、管景
志博士、邱祥平先生、梅勇先生、田宇博士、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揚幫卡)博士及王瑞春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長愛博士、曾憲芬先
生、Frank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及戴育四先生。
* 僅供識別
6
附錄一
董事的履歷詳情
執行董事
莊丹博士,56歲,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出任本公司執行董事。莊丹博士
自二零一一年九月起出任本公司總裁。莊丹博士亦為本公司授權代表及戰略委員
會委員。彼主要負責本公司戰略發展與規劃以及日常管理。彼於一九九八年三月
加入本公司,一九九八年三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先後擔任財務部經理助理、經
理,並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財務總監。莊丹博士於一九九二
年七月自武漢大學取得審計專業學士學位,於一九九五年六月自武漢大學取得會
計專業碩士學位,於一九九八年六月自中南財經大學取得會計專業博士學位及於
二零零一年四月自上海財經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博士後證書。彼現為湖北省第十四
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獲中國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
非執行董事
馬杰博士,55歲,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起出任非執行董事。彼自二零一七
年一月二十四日起出任本公司主席兼戰略委員會主席。彼負責對本公司的經營與
管理提供具有戰略意義的意見及建議。馬杰博士自二零二三年十月起擔任中國華
信郵電科技有限公司(「中國華信」)
(本公司的主要股東之一)董事長,自二零一
七年十月至二零二三年十月擔任中國華信董事會董事及總經理。自一九九八年至
二零零二年,彼歷任上海貝爾有限公司戰略諮詢顧問及上海貝爾阿爾卡特移動通
信系統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監;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一年,彼歷任上海貝爾
阿爾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執行副總裁及上海諾基亞貝爾股份有限公司副總
裁。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馬杰博士擔任上海諾基亞貝爾股
份有限公司(現稱諾基亞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杰博士畢業於南開
大學,分別於一九九三年七月及一九九八年七月獲得經濟學學士學位及經濟學博
士學位。彼亦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從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和復旦大學的聯合項目取
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7
管景志博士,58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起出任非執行董事。管博士自二零
一三年一月起擔任中國華信郵電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自一九九三年四月至二
零零九年十二月,管景志博士歷任上海貝爾股份有限公司研發工程師、常務副總
經理秘書、董事長秘書、銷售服務大區總裁、商務運營負責人、執行副總裁、黨
委委員,並自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擔任該公司監事、監事長。自
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管景志博士擔任(兼任)上海富欣通信技術發
展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及上海富欣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管博士於一九
九零年七月從清華大學獲得電子工程學士學位,於一九九三年四月從南京郵電大
學獲得通信及電子系統碩士學位,於二零零零年一月獲得復旦大學&挪威管理學
院管理碩士學位,並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從香港理工大學獲得管理學博士學位。管
博士亦為上海市浦東新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邱祥平先生,48 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起出任非執行董事。邱祥平先生
現任武漢長江通信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通信」,本公司主要股東之一及
一家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600345))黨委書記、董事長,電
信科學技術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上海迪愛斯信息技
術有限公司董事長。邱祥平先生曾任迪愛斯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
經理、董事長;電信科學技術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總經
理。邱祥平先生於二零零一年六月獲得中國礦業大學電子信息技術學士學位,二
零一三年一月獲得中國人民大學企業管理碩士學位,二零二三年六月獲得清華大
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梅勇先生,51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出任非執行董事。梅勇先生曾任
長江通信資產財務部會計、副部長、部長、證券事務代表、總裁助理。自二零一
一年八月起,梅勇先生擔任長江通信董事會秘書;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彼獲委
任為長江通信副總裁並繼續擔任董事會秘書;且自二零二一年六月起,彼獲委任
為長江通信財務總監,並繼續擔任董事會秘書兼副總裁。梅勇先生畢業於中南財
經大學,獲得財政學學士學位。
8
田宇博士,61歲,為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田宇博士自二零一九年一月起擔任北京
磐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CPE源峰)總裁,並自二零二二年十月起擔任徐工集團工
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00425)董事。田宇
博士於一九八五年八月參加工作,歷任中國建設銀行內蒙古和海南分行副處長、
處長及海口分行行長;財政部駐廣東省專員辦事處黨組成員、紀委書記;中國人
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總裁助理、銷售總監;四川星鈞產業投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
名:中信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裁;上海磐信夾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
裁。田宇博士為高級會計師、高級工程師,經濟學博士、管理學博士後。田宇博
士於一九八五年七月獲瀋陽師範大學學士學位,於一九九五年七月獲中南財經政
法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於二零零一年七月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博士學
位,並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在中山大學完成管理學博士後研究。
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揚幫卡)博士,60歲,為非執行董
事候選人。揚幫卡博士自二零二零年一月起擔任本公司高級副總裁。揚幫卡博士
自一九九八年七月起任職於Draka Holding N.V.,並先後擔任光纖市場及銷售部
經理、光纖採購部副總經理、光纖商務總監及管理委員會成員兼企業採購小組成
員。彼於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擔任Prysmian S.p.A.(於米蘭證券交
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PRYMY))光纖銷售及營銷部總監及商務部管理委員
會成員。揚幫卡博士自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擔任本公司副總裁。揚
幫卡博士於二零零三年三月自荷蘭公開大學獲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於一九九九
年九月自荷蘭馬斯特里赫特大學獲得EMBA學位,並於二零二四年八月自法國巴
黎國際管理學院獲得工商管理博士學位。
王瑞春先生,51 歲,已獲推選及委任為職工代表董事。王先生自二零二零年一
月起擔任本公司副總裁。王先生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加入本公司,先後擔任光纖部
工藝工程師、光纖部主任工程師、光纖部技術經理、光纖製造中心技術支持部經
理、光纖事業部副總經理、光纖製造中心副總經理兼光纖技術總監、研發中心總
經理、電信事業部副總經理。王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擔任本
公司職工代表監事及監事會主席。
9
王先生於一九九八年七月自中國浙江大學獲得無機非金屬材料學士學位,並於二
零零二年三月自中國浙江大學獲得材料學碩士學位。
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長愛博士,62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李長愛博
士現任湖北經濟學院會計學院教授(二級),彼自一九八八年起於湖北經濟學院會
計學院任教。李長愛博士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六年三月擔任湖北科峰智
能傳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於二零二二年九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擔任武漢
格藍若智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並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三年十
一月擔任嘉興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李長愛博士自二零一七年八月
至二零二一年一月擔任武漢海特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碼:300683)獨立董事,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擔任
本公司獨立監事。
李長愛博士先後於中南財經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學位、經濟學碩士學位及管理學博
士學位。彼為中國註冊會計師(非執業)及中國會計學會資深會員,並於二零零八
年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曾憲芬先生,66歲,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計
委員會委員。曾先生自二零零四年一月至今為超逸創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曾
先生自二零二二年六月至今擔任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
代碼:002202)及聯交所(股份代號:2208)上市的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曾先
生自二零二四年一月至今擔任安寧控股有限公司(在聯交所(股份代號:0128)上
市的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除上述職位外,曾先生於一九八三年七月至一九九二年九月任容永道會計師事務
所(現為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經理;於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四年
九月任聯發製衣集團財務總監;於一九九四年十月至一九九五年八月任威的影視
集團執行總監;於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一九九七年七月任群思電子集團總經理(企
業);於一九九七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五月任輝影國際集團財務董事;於一九九九
年三月至六月任華基泰集團替代執行董事及公司秘書;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
零零零年六月任惠記集團首席財務長(海外);於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九
月任國中集團執行董事;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香港維德木
業集團總經理(企業)。
10
曾先生一九九二年於香港城市理工學院(現為香港城市大學)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學
位,現為香港會計師公會的資深會員(FCPA)。曾先生現為香港醫院管理局大會成
員、行政委員會委員及審計及風險委員會主席。
Frank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65 歲,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
范• 德意先生於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七月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於二
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范•德意先生亦自二零
一四年四月至今擔任Randstad Holding N.V.(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份代號:RAND))的監事會成員及審計委員會主席;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今擔任
Koole Terminal B.V.的監事會成員及審計委員會主席;自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今擔
任Beacon Rail Lux Holdings S.A.R.L.的監事會成員及審計委員會主席。在此之
前,范•德意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擔任德拉克控股(Draka
Holding N.V.)財務總監及管理委員會成員;於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
升任德拉克控股(Draka Holding N.V.)首席執行官兼管理委員會主席;及於二零一
一年三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出任Prysmian S.p.A.( 於米蘭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股份代號:PRYMY))戰略總監兼董事。
范•德意先生於一九七九年九月至一九八六年三月在阿姆斯特丹大學就讀,於一九
八四年七月獲得經濟學與法學學士學位及商業經濟學碩士學位,於一九八六年三
月獲得稅法碩士學位及稅收經濟學碩士學位。范•德意先生於一九八七年三月在荷
蘭皇家註冊會計師協會註冊成為註冊會計師。
戴育四先生,60歲,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戴育四先生於二零一一年一月至
二零二五年十月歷任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總經理;國新國際投資有
限公司首席財務官;中國國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國改雙百發
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國新國同(杭州)股權投資有限公司總經
理、執行董事;國改科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綜改試驗(杭州)企
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製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戴育四先生於一九八六年六月自中國華中工學院(現為華中科技大學)獲得物資管
理工程專業工學學士學位,並於一九八九年六月自中國中南財經大學(現為中南
財經政法大學)獲得貨幣銀行學碩士學位。
11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Yangtze Optical Fibre and Cable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69)
(1) 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舉行之二零二六年
第一次臨時股東會之表決結果
(2) 董事退任及委任
(3) 董事會委員會組成變動
(4) 變更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在香港代表接受送達法律程序文件及
通知書的代理人
茲提述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有關二零二六年第一次臨時股東
會(「臨時股東會」)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三日的通知(「通知」)及通函(「通
函」)。除另有指明外,於本公告內所用詞彙應具有通知及通函所界定的相同涵義。
I.
臨時股東會之表決結果
臨時股東會謹訂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湖北省
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77號武漢光谷凱悅酒店6樓舉行。臨時股東會以網絡投票
及現場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根據相關中國法律及法規,A股股東有權親
身、委派代表或通過網絡參與臨時股東會相關決議案表決。A股股東於二零二六
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表決臨時股東會所提呈決議案的網絡投票時間另行載列於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之致A股股東的通知。
於臨時股東會日期,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臨時股東會及於會上投票的股份總數為
827,905,108股。概無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臨時股東會但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
條所載於會上放棄就決議案投贊成票。概無股東於臨時股東會上須放棄就任何決
議案投票。概無股東於通函表明擬於臨時股東會上就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出席臨時股東會的股東及受委任代表共876名,持有405,752,674股股份,其中包
括317,406,452股A股及88,346,222股H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
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總數的49.01%。
臨時股東會的舉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1
臨時股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的表決結果如下:
贊成
普通決議案(非累積投票制):
1.
反對
棄權
股份
數目
百分比
(%)
股份
數目
百分比
(%)
股份
數目
百分比
(%)
316,983,596
99.8667
397,556
0.1252
25,300
0.0081
83,163,876
94.1340
5,182,346
5.8660
0
0.0000
400,147,472
98.6186
5,579,902
1.3752
25,300
0.0062
317,132,950
99.9138
247,802
0.078
25,700
0.0082
84,404,733
95.5386
3,941,485
4.4614
4
0.0000
401,537,683
98.9612
4,189,287
1.0325
25,704
0.0063
317,215,350
99.9397
165,202
0.052
25,900
0.0083
86,985,958
98.4603
1,358,760
1.5380
1,504
0.0017
404,201,308
99.6177
1,523,962
0.3756
27,404
0.0068
317,122,050
99.9103
258,502
0.0814
25,900
0.0083
83,476,683
94.4881
4,868,035
5.5102
1,504
0.0017
400,598,733
98.7298
5,126,537
1.2635
27,404
0.0068
317,162,650
99.9231
217,902
0.0686
25,900
0.0083
85,394,683
96.6591
2,950,035
3.3392
1,504
0.0017
402,557,333
99.2125
3,167,937
0.7808
27,404
0.0068
317,132,950
99.9138
247,602
0.078
25,900
0.0082
84,398,233
95.5312
3,946,485
4.4671
1,504
0.0017
401,531,183
98.9596
4,194,087
1.0337
27,404
0.0068
317,184,250
99.9299
196,502
0.0619
25,700
0.0082
85,571,950
96.8598
2,772,768
3.1385
1,504
0.0017
402,756,200
99.2615
2,969,270
0.7318
27,204
0.0067
審議及批准採用非累積投票制重選或推選
及委任以下董事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成
員:
1.01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馬杰 A股
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
H股
行董事;
總計
1.02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管景 A股
志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
H股
執行董事;
總計
1.03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莊丹 A股
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執行
H股
董事;
總計
1.04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邱祥 A股
平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
H股
執行董事;
總計
1.05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梅勇 A股
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
H股
行董事;
總計
1.06審議及批准推選及委任田宇 A股
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
H股
行董事;
總計
1 . 0 7 審 議 及 批 准 推 選 及 委 任 A股
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H股
Bongaerts(揚幫卡)博士為本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總計
2
佔出席會議
有效表決權
百分比的票
數(%)
是否當選
2.01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李長愛 398,535,577
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
執行董事;
98.2213
是
2.02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曾憲芬 402,705,454
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
執行董事;
99.2490
是
2.03審議及批准推選及委任Frank
403,589,571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
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
董事;及
99.4669
是
2.04審議及批准推選及委任戴育四 403,579,924
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
執行董事。
99.4645
是
普通決議案(累積投票制):
2.
投票數
審議及批准採用累積投票制重選或
推選及委任以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成員:
上述第1及2項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或其代表所持有效表決
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臨時股東會上提出的決議案以投票表決達致議決。本公司在香港的H股股份過戶
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於臨時股東會上擔任點票的監票員,兩位股東代表
進行計票和監票。本公司的中國法律顧問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已鑑
證臨時股東會,並認為臨時股東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均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
規、《公司章程》和議事規則的規定,及出席臨時股東會人員資格、臨時股東會召
集人資格、臨時股東會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3
董事出席情況
全體董事均已親身或透過電話會議出席臨時股東會。
II. 董事退任及委任
茲提述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十日的公告及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重選
或推選及委任董事。董事會宣佈,弗雷德里克•佩森先生、皮埃爾•法奇尼先生及
哈馬萬德•施羅夫先生已退任彼等的非執行董事職務,且滕斌聖先生及宋瑋先生
已退任彼等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自臨時股東會結束起生效。莊丹博士已獲重
選及委任為執行董事;馬杰博士、管景志博士、邱祥平先生及梅勇先生各自已獲
重選及委任為非執行董事;田宇博士及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
(揚幫卡)博士各自已獲推選及委任為非執行董事;李長愛博士及曾憲芬先生各自
已獲重選及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Frank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
及戴育四先生各自已獲推選及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等連同王瑞春先生(於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日舉行的本公司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上獲推選及委任的職工代
表董事),共同組成第五屆董事會。根據各董事分別與本公司訂立的服務合約及
《公司章程》,第五屆董事會全體董事(包括主席)的任期為三年,自臨時股東會結
束時起計,經重選及續任後可予重續。
此外,根據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二零二六年
度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方案通過的決議案並依據各非執行董事及獨
立非執行董事與本公司分別訂立的服務合約,各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有
權就擔任非執行董事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收取董事袍金每年人民幣380,000元(經扣
除所有稅項後)。根據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二
零二六年度執行董事薪酬方案通過的決議案,莊丹博士擔任執行董事的薪酬須由
基本薪金及績效薪酬組成,而績效薪酬根據考核期內本公司的經營目標及個人的
工作業績完成情況綜合核定。董事薪酬乃由提名及薪酬委員會經參考可資比較公
司所支付薪酬、董事投入的時間及責任以及本集團的表現而釐定。第五屆董事會
組成後,董事會已推選非執行董事馬杰博士為董事會主席。第五屆董事會董事的
履歷詳情載於本公告附錄一。
4
III. 董事會委員會組成變動
鑒於(i)滕斌聖先生退任提名及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戰略委員會成員職務,及(ii)
宋瑋先生退任提名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以及審計委員會主席職務,董事會已議決,
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起(i)戴育四先生已獲委任為戰略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成
員;(ii)Frank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已獲委任為提名及薪酬委員會主席
以及戰略委員會成員;(iii)管景志博士已獲委任為提名及薪酬委員會成員;及(iv)
李長愛博士已獲委任為審計委員會主席。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戰略委員會、審計
委員會以及提名及薪酬委員會的組成概無任何變動。
IV. 變更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在香港代表接受送達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書
的代理人
董事會謹此宣佈黎少娟女士(「黎女士」)由於工作安排調整已辭任,而黃沛翹女士
(「黃女士」)已獲委任本公司以下職務,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起生效:
(i)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公司秘書」);
(ii) 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之授權代表;及
(iii) 根據《公司條例》第16部之規定,並依照上市規則第19A.13(2)條之規定在香
港代表本公司接受送達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書的代理人。
黎女士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其辭任之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
及 ╱ 或聯交所垂注。
黃女士的履歷詳情載列如下:
黃沛翹女士現為卓佳專業商務有限公司的公司秘書服務部高級經理。黃女士於公
司秘書及法律諮詢服務方面擁有逾10年經驗。黃女士為特許秘書、公司治理師,
並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HKCGI)及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CGI)會員。
5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感謝黎女士於任職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過往貢獻,並對黃女士
履新表示熱烈歡迎。
承董事會命
Yangtze Optical Fibre and Cable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馬杰
中國武漢,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莊丹博士;非執行董事馬杰博士、管景
志博士、邱祥平先生、梅勇先生、田宇博士、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揚幫卡)博士及王瑞春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長愛博士、曾憲芬先
生、Frank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及戴育四先生。
* 僅供識別
6
附錄一
董事的履歷詳情
執行董事
莊丹博士,56歲,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出任本公司執行董事。莊丹博士
自二零一一年九月起出任本公司總裁。莊丹博士亦為本公司授權代表及戰略委員
會委員。彼主要負責本公司戰略發展與規劃以及日常管理。彼於一九九八年三月
加入本公司,一九九八年三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先後擔任財務部經理助理、經
理,並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財務總監。莊丹博士於一九九二
年七月自武漢大學取得審計專業學士學位,於一九九五年六月自武漢大學取得會
計專業碩士學位,於一九九八年六月自中南財經大學取得會計專業博士學位及於
二零零一年四月自上海財經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博士後證書。彼現為湖北省第十四
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獲中國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
非執行董事
馬杰博士,55歲,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起出任非執行董事。彼自二零一七
年一月二十四日起出任本公司主席兼戰略委員會主席。彼負責對本公司的經營與
管理提供具有戰略意義的意見及建議。馬杰博士自二零二三年十月起擔任中國華
信郵電科技有限公司(「中國華信」)
(本公司的主要股東之一)董事長,自二零一
七年十月至二零二三年十月擔任中國華信董事會董事及總經理。自一九九八年至
二零零二年,彼歷任上海貝爾有限公司戰略諮詢顧問及上海貝爾阿爾卡特移動通
信系統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監;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一年,彼歷任上海貝爾
阿爾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執行副總裁及上海諾基亞貝爾股份有限公司副總
裁。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馬杰博士擔任上海諾基亞貝爾股
份有限公司(現稱諾基亞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杰博士畢業於南開
大學,分別於一九九三年七月及一九九八年七月獲得經濟學學士學位及經濟學博
士學位。彼亦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從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和復旦大學的聯合項目取
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7
管景志博士,58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起出任非執行董事。管博士自二零
一三年一月起擔任中國華信郵電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自一九九三年四月至二
零零九年十二月,管景志博士歷任上海貝爾股份有限公司研發工程師、常務副總
經理秘書、董事長秘書、銷售服務大區總裁、商務運營負責人、執行副總裁、黨
委委員,並自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擔任該公司監事、監事長。自
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管景志博士擔任(兼任)上海富欣通信技術發
展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及上海富欣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管博士於一九
九零年七月從清華大學獲得電子工程學士學位,於一九九三年四月從南京郵電大
學獲得通信及電子系統碩士學位,於二零零零年一月獲得復旦大學&挪威管理學
院管理碩士學位,並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從香港理工大學獲得管理學博士學位。管
博士亦為上海市浦東新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邱祥平先生,48 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起出任非執行董事。邱祥平先生
現任武漢長江通信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江通信」,本公司主要股東之一及
一家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600345))黨委書記、董事長,電
信科學技術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上海迪愛斯信息技
術有限公司董事長。邱祥平先生曾任迪愛斯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
經理、董事長;電信科學技術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總經
理。邱祥平先生於二零零一年六月獲得中國礦業大學電子信息技術學士學位,二
零一三年一月獲得中國人民大學企業管理碩士學位,二零二三年六月獲得清華大
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梅勇先生,51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出任非執行董事。梅勇先生曾任
長江通信資產財務部會計、副部長、部長、證券事務代表、總裁助理。自二零一
一年八月起,梅勇先生擔任長江通信董事會秘書;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彼獲委
任為長江通信副總裁並繼續擔任董事會秘書;且自二零二一年六月起,彼獲委任
為長江通信財務總監,並繼續擔任董事會秘書兼副總裁。梅勇先生畢業於中南財
經大學,獲得財政學學士學位。
8
田宇博士,61歲,為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田宇博士自二零一九年一月起擔任北京
磐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CPE源峰)總裁,並自二零二二年十月起擔任徐工集團工
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00425)董事。田宇
博士於一九八五年八月參加工作,歷任中國建設銀行內蒙古和海南分行副處長、
處長及海口分行行長;財政部駐廣東省專員辦事處黨組成員、紀委書記;中國人
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總裁助理、銷售總監;四川星鈞產業投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
名:中信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裁;上海磐信夾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
裁。田宇博士為高級會計師、高級工程師,經濟學博士、管理學博士後。田宇博
士於一九八五年七月獲瀋陽師範大學學士學位,於一九九五年七月獲中南財經政
法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於二零零一年七月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博士學
位,並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在中山大學完成管理學博士後研究。
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揚幫卡)博士,60歲,為非執行董
事候選人。揚幫卡博士自二零二零年一月起擔任本公司高級副總裁。揚幫卡博士
自一九九八年七月起任職於Draka Holding N.V.,並先後擔任光纖市場及銷售部
經理、光纖採購部副總經理、光纖商務總監及管理委員會成員兼企業採購小組成
員。彼於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擔任Prysmian S.p.A.(於米蘭證券交
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PRYMY))光纖銷售及營銷部總監及商務部管理委員
會成員。揚幫卡博士自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擔任本公司副總裁。揚
幫卡博士於二零零三年三月自荷蘭公開大學獲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於一九九九
年九月自荷蘭馬斯特里赫特大學獲得EMBA學位,並於二零二四年八月自法國巴
黎國際管理學院獲得工商管理博士學位。
王瑞春先生,51 歲,已獲推選及委任為職工代表董事。王先生自二零二零年一
月起擔任本公司副總裁。王先生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加入本公司,先後擔任光纖部
工藝工程師、光纖部主任工程師、光纖部技術經理、光纖製造中心技術支持部經
理、光纖事業部副總經理、光纖製造中心副總經理兼光纖技術總監、研發中心總
經理、電信事業部副總經理。王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擔任本
公司職工代表監事及監事會主席。
9
王先生於一九九八年七月自中國浙江大學獲得無機非金屬材料學士學位,並於二
零零二年三月自中國浙江大學獲得材料學碩士學位。
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長愛博士,62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李長愛博
士現任湖北經濟學院會計學院教授(二級),彼自一九八八年起於湖北經濟學院會
計學院任教。李長愛博士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六年三月擔任湖北科峰智
能傳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於二零二二年九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擔任武漢
格藍若智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並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三年十
一月擔任嘉興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李長愛博士自二零一七年八月
至二零二一年一月擔任武漢海特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碼:300683)獨立董事,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擔任
本公司獨立監事。
李長愛博士先後於中南財經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學位、經濟學碩士學位及管理學博
士學位。彼為中國註冊會計師(非執業)及中國會計學會資深會員,並於二零零八
年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曾憲芬先生,66歲,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計
委員會委員。曾先生自二零零四年一月至今為超逸創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曾
先生自二零二二年六月至今擔任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
代碼:002202)及聯交所(股份代號:2208)上市的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曾先
生自二零二四年一月至今擔任安寧控股有限公司(在聯交所(股份代號:0128)上
市的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除上述職位外,曾先生於一九八三年七月至一九九二年九月任容永道會計師事務
所(現為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經理;於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四年
九月任聯發製衣集團財務總監;於一九九四年十月至一九九五年八月任威的影視
集團執行總監;於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一九九七年七月任群思電子集團總經理(企
業);於一九九七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五月任輝影國際集團財務董事;於一九九九
年三月至六月任華基泰集團替代執行董事及公司秘書;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
零零零年六月任惠記集團首席財務長(海外);於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九
月任國中集團執行董事;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香港維德木
業集團總經理(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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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先生一九九二年於香港城市理工學院(現為香港城市大學)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學
位,現為香港會計師公會的資深會員(FCPA)。曾先生現為香港醫院管理局大會成
員、行政委員會委員及審計及風險委員會主席。
Frank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65 歲,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
范• 德意先生於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七月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於二
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范•德意先生亦自二零
一四年四月至今擔任Randstad Holding N.V.(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份代號:RAND))的監事會成員及審計委員會主席;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今擔任
Koole Terminal B.V.的監事會成員及審計委員會主席;自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今擔
任Beacon Rail Lux Holdings S.A.R.L.的監事會成員及審計委員會主席。在此之
前,范•德意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擔任德拉克控股(Draka
Holding N.V.)財務總監及管理委員會成員;於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
升任德拉克控股(Draka Holding N.V.)首席執行官兼管理委員會主席;及於二零一
一年三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出任Prysmian S.p.A.( 於米蘭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股份代號:PRYMY))戰略總監兼董事。
范•德意先生於一九七九年九月至一九八六年三月在阿姆斯特丹大學就讀,於一九
八四年七月獲得經濟學與法學學士學位及商業經濟學碩士學位,於一九八六年三
月獲得稅法碩士學位及稅收經濟學碩士學位。范•德意先生於一九八七年三月在荷
蘭皇家註冊會計師協會註冊成為註冊會計師。
戴育四先生,60歲,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戴育四先生於二零一一年一月至
二零二五年十月歷任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總經理;國新國際投資有
限公司首席財務官;中國國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國改雙百發
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國新國同(杭州)股權投資有限公司總經
理、執行董事;國改科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綜改試驗(杭州)企
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製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戴育四先生於一九八六年六月自中國華中工學院(現為華中科技大學)獲得物資管
理工程專業工學學士學位,並於一九八九年六月自中國中南財經大學(現為中南
財經政法大學)獲得貨幣銀行學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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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