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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基电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条款
本次仅为按公司法、独董管理办法和章程指引修订治理条款,不改变收入、利润、订单或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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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 2026-081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不做 先导基电(600641.SH)
程序性章程修订,不涉及订单、业绩、资产重估或现金回报变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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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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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理由
- 本次仅为按公司法、独董管理办法和章程指引修订治理条款,不改变收入、利润、订单或资产价值。
主要风险
- 尚需股东会审议,但该审批不构成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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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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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 2026-081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章程的内容
第一百三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
成。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方案: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
1
出建议;
(二)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资产经营项目及重大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第一百三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
第一百四十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
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
序号
修改前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章程的内容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
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
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
3
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
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
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涉及条款
号调整的,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的《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章 程 ( 2026 年 7 月 修 订 )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尚需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
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 日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 2026-081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章程的内容
第一百三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
成。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方案: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
1
出建议;
(二)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资产经营项目及重大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第一百三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
第一百四十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
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
序号
修改前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章程的内容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
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
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
3
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
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
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涉及条款
号调整的,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的《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章 程 ( 2026 年 7 月 修 订 )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尚需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
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