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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理科技北交所IPO披露330万股战略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330万股、认购金额6223.80万元,确认杰理科技IPO推进及华虹、华天、通富等产业投资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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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做 杰理科技(874500.BJ)
IPO尚处发行申购阶段,不是可直接买入的二级市场事件。
不做 通富微电(002156.SZ)
943万元认购和战略合作相对通富微电收入、市值过小,不做。
不做 华天科技(002185.SZ)
1320.20万元认购为战略配售小额投资,对华天科技短期业绩影响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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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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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传播链
- 披露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列明330万股战略配售及6名战略投资者。
关键理由
-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330万股、认购金额6223.80万元,确认杰理科技IPO推进及华虹、华天、通富等产业投资者参与。
主要风险
- 对通富微电认购943万元、西安天利认购1320.20万元这类上市主体而言金额极小,无法构成其市值级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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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理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
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58 号文)同意注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拟采用战略投
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
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10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交所颁布的《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
《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现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3,3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43,295.50 万股,本
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2,970.00 万股。
(二)战略配售对象的筛选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
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
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
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 20 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选取国泰海通君享北交
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 1 号资管计划”)
、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投资”)、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西安天利”)、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珠
海正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菱科创投”)共 6 名作为本次发行
的战略投资者,上述主体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三)战略投资者的参与规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股数及限售期安排如下: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拟认购数量
(股)
拟认购金额
(元)
限售期
1
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20,000
21,123,200.00
12 个月
2
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330,000
6,223,800.00
12 个月
3
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
11,316,000.00
6 个月
4
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
13,202,000.00
6 个月
5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9,430,000.00
6 个月
6
珠海正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943,000.00
6 个月
3,300,000
62,238,000.00
-
合计
2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符
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
不得超过20名,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0%”的
规定。
(四)限售期限
君享 1 号资管计划和证裕投资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 12 个月,华
虹投资、西安天利、通富微电和正菱科创投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 6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本次战略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一)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情况
根据《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
同》、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等资料,该战略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CF348
管理人名称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备案日期
2026 年 7 月 14 日
成立日期
2026 年 7 月 9 日
到期日
2031 年 7 月 8 日
投资类型
权益类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
同》,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资产
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管理计划
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
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同时,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表明其作为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其实际
3
支配主体。
因此,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
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并非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本次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事宜,已经发
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君享 1 号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员、类别、
认缴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
认购资产管理计
划金额(元)
资产管理计
划持有份额
比例
1
张启明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技术
研究与发展中心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9,807,200.00
46.43%
2
李红岩
发行人财务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
11,316,000.00
53.57%
21,123,200.00
100.00%
合计
上述参与人中,张启明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红岩与张启明之间不存
在亲属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4、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以及《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
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等文件,发行人的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设立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026 年 7 月 14 日,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通过
(产品编码:SCF348)。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人员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张启明已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动合同,李红岩作为退休
返聘人员已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务合同,两名参与人均已与发行人建立了劳动关系。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设立君享 1 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事项已经发行
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君享 1 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符合《管理细则》
的规定。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4
根据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
承诺函和认购君享 1 号资管计划份额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劳动
合同、劳务合同、出资前三个月银行流水等资料并经核查,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用
于缴纳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均来源于各投资者的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
方向,各投资者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募集的非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的情形,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6、关联关系
经核查,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
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委托人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前述情形外,君享 1 号资管计划与发行人、国泰海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限售期
君享 1 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类型
注册资本
住所
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310000594731424M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徐岚
1,15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2 年 4 月 24 日
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 774 号 2 幢 107N
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24 日
营业期限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
持股比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根据证裕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证裕投资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
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证裕投资
5
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证裕投资系保荐机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国泰海通持有其 100%的
股权,国泰海通实际控制证裕投资。股权结构图如下: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证裕投资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
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证裕投资系国泰海通的全资子公司,证裕投资与国泰海通存在关联
关系。证裕投资在上海华虹、义乌华芯等发行人股东的上层出资结构中存在间接
持股情形,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 0.01%,上述持股比例较小,因此证
裕投资与发行人不构成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证裕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核查,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
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证裕投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207.58
亿元,净资产为 205.36 亿元,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
的认购资金。
6、限售期
证裕投资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
(三)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H3CXX3T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任重
注册资本
48,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A 楼
666 室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0%;
2、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持股 20%;
3、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20%。
经核查华虹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并经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华虹投资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
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
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华虹投
资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华虹投资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核查,华虹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7
其中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架构图如下:
其中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架构图
如下:
8
注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是为实施《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
纲要》而设立的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旨在创新投融资机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于
2014 年经批准成立,主要股东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股 36.47%(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2、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2.29%;3、中国烟草总公司,持股 11.14%;
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13%;5、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6%;6、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6%;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5.06%;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42%;9、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1.42%;10、武汉中信科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51%;11、中电科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0.51%;1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51%。
注 2: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于 2019
年成立的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主要股东包括:1、财政部,持股 11.02%;2、国开金融有
限责任公司,持股 10.78%;3、成都天府国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35%;4、重庆战略性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7.35%;5、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7.35%;6、浙江富浙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7.35%;7、中国烟草
总公司,持股 7.35%;8、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35%;9、北京国谊医院有限
公司,持股 4.90%;10、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90%;11、江苏疌泉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90%;12、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4.90%。
根据华虹投资提供的相关资料,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虹集团”)直接持有华虹投资 60%股权,并通过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
司、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华虹投资 100%的表决权,为华虹投资的
控股股东,最终享有或承担本次战略配售的收益或损失。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持有
华虹集团 51.74%的股权,华虹集团为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一级控股企业集团,因
此,上海市国资委为华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9
华虹投资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
的相关规定。
华虹集团注册资本 1,352,148.4493 万元,是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供应商。华
虹集团是中国拥有先进芯片制造主流工艺技术的国有 8+12 英寸集成电路制造产
业集团,旗下业务包括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分销、智能化系统应用等板块,
其中集成电路制造核心业务共拥有 3 条 8 英寸和 3 条 12 英寸芯片生产线。华虹
集团由上海市国资委控制,现有员工人数超 15,000 人,全集团累计专利申请受
理超过 19,000 件,超过 95%为发明专利,获授权专利突破 10,000 件。根据芯思
想 2026 年 3 月公布的数据,华虹集团 2025 年晶圆代工营业收入为 328 亿元,
稳居全球纯晶圆代工厂第五位。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华虹集团总资产超 1,800
亿元,净资产超 900 亿元。
华虹投资为华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华虹集团旗下对外股权投资平台,成
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注册资本 48,000 万元,华虹集团直接持股 60%,为华
虹投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虹投资的总资产
为 8.58 亿元,净资产为 7.99 亿元。
根据华虹集团(甲方一)、华虹投资(甲方二)和发行人(乙方)三方签署
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发行人的战略合作主要内容如下(以下甲方一、甲方二
合称“甲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2.1 技术研发与创新协同
双方继续保持当前良好的合作关系,继续在芯片领域相关配套产品的供应、
及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上展开长期合作,共同制定新技术客制化项目计划进度,
协同制定业界先进的规格,共同推动产业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服务。
2.2 供应链与生产管理协同
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提升相关产品
的市场销售,扩大合作规模,满足市场需求,在集成电路产业链国产化开展深度
战略合作,双方共同协调整体销量与产能的匹配,在现有产线可以满足乙方需求
的情况下,为乙方提供有力支持和支撑。
10
2.3 协同推进产业链的国产替代
双方共同合作致力于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国产替代,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
链协同,推动技术突破与创新,加强合作与交流,提升国产供应链安全。”
4、关联关系
根据华虹投资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方案出具之日,华虹投资持有发
行人 18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 0.45%;国泰海通在华虹投资股东
的上层出资结构中存在间接持股情形,合计持有华虹投资股份比例不超过 1%。
上述股权关系比例均较小,因此不构成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华虹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核查,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
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虹投资的总资产为 8.58
亿元,流动资产为 0.81 亿元,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认
购金额。
6、限售期
华虹投资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6TXNTH0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安天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肖胜利)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 105 号 2 号厂房西侧二层
经营范围
企业并购、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
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投资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
11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
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
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营业期限
2016 年 3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持股 60.00%;
2、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7.82%;
3、西安天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18%(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核查西安天利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并经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安天利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
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
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西安天
利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西安天利提供的出资结构图,截至本方案出具日,西安天利的出资结构
如下: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科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 2026 年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华天
科技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28
2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
有限公司
2.89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1.93
1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4
嘉兴聚力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80
5
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有限
合伙)
0.71
6
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0.65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0.58
8
莫常春
0.50
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50
10
胡娟
0.40
31.24
合计
西安天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天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西安天启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西安天利的有限合伙人为华天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
限公司,华天科技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西安天利 100%的份额。华天科技的控股
股东为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肖胜利、肖智成、刘建军、张玉明、宋
勇、常文瑛、周永寿、薛延童、陈建军、崔卫兵、杨前进、乔少华、张兴安等
13 名自然人通过控制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华天科技,为华天科
技实际控制人。因此,肖胜利等 13 名自然人为西安天利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西安天利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
的相关规定。
华天科技注册资本 326,405.7119 万元,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002185.SZ),是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供应商。华天科技是全球领先的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在晶圆级封装、倒装封装(FC)、传统打线封装(WB)、
系统级封装(SiP)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工艺经验和量产能力,可为芯片设计企业
提供全方位的封装测试服务。根据华天科技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华天科技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72.1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11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天科技总资产为 431.21 亿元,净资产为 178.13 亿元。
西安天利系华天科技的全资下属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作为华天科技的股权投资管理平台,主要聚焦集成电路
13
产业链,通过股权投资、并购等方式开展投资业务,为华天科技与被投企业双向
赋能,促成彼此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西安天利总资产
为 6.99 亿元,净资产为 6.99 亿元。
杰理科技作为国内领先的 SoC 芯片设计企业,产品覆盖蓝牙音视频、智能
穿戴、智能物联终端等多个应用领域,芯片出货量巨大(近三年累计出货超 52
亿颗),对封装测试服务的产能规模、技术水平和成本控制均有较高要求。华天
科技与杰理科技在集成电路产业链上具有天然的业务协同性:杰理科技处于产业
链上游的芯片设计环节,华天科技处于产业链中游的封装测试环节,双方业务高
度互补。华天科技可为杰理科技提供大规模、高品质的封装测试服务,杰理科技
亦可为华天科技带来稳定、可观的封装测试订单,双方通过战略合作可实现产业
链上下游的深度协同。
根据华天科技(甲方一)、西安天利(甲方二)和发行人(乙方)三方签署
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发行人的战略合作主要内容如下(以下甲方一、甲方二
合称“甲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2.1 技术研发与创新协同
2.1.1 双方继续保持当前良好的合作关系,继续在芯片领域相关配套产品的
供应、新工艺技术开发上展开长期合作,共同推动产业发展,为客户提供高集成
度解决方案以及更加优质的产品服务。
2.1.2 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提升相
关产品的市场销售,扩大合作规模,满足市场需求,在封装领域开展深度战略合
作。甲方将尽最大努力协调内部资源,继续为乙方提供优质的封装测试服务,为
乙方提供有力支持和支撑。
2.1.3 乙方计划持续推出多款端侧 AI 系统级芯片,将内置更多、且速度更高
的存储芯片,双方同意合作开发适合乙方的端侧 AI 芯片的封装,有效提升芯片
的功能和性能。
2.2 供应链与生产管理协同
2.2.1 乙方需要封装及晶圆测试的相关产品,在评估具备综合优势的情况下
优先使用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在现有产线可以满足乙方需求的情况下,应尽最
14
大努力优先安排乙方所需产能。
2.2.2 双方建立全链条质量一体化管控体系,打通验证全流程,共同提升芯
片良率、降低失效风险、保障芯片产品质量要求。
2.3 产业链制造端国产替代
双方共同合作致力于集成电路产业链制造端的国产替代,加大研发投入,完
善产业链协同,推动技术突破与创新,加强合作与交流,提升产业链制造设备的
国产化率。”
4、关联关系
根据西安天利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方案出具之日,西安天利与发行
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西安天利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核查,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
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西安天利的总资产为 6.99
亿元,流动资产为 1.06 亿元,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认
购金额。
6、限售期
西安天利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608319749X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石磊
注册资本
151,759.6912 万元
成立日期
1994 年 2 月 4 日
15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 288 号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等半导体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
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1994 年 2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十名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 18.80%;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 6.4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持股 4.63%;苏
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持股 1.35%;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0.9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 0.9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半导体产业智选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0.6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0.58%;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0.51%;全国社保基金六零
二组合持股 0.37%
经核查通富微电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并经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富微电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
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
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通富微
电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通富微电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156.SZ)。根据
通富微电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通富微电的前十名股
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80
2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6.47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4.63
4
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35
5
6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16
0.95
0.93
序号
7
8
9
10
股东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半导体产业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比例(%)
0.66
0.58
0.51
0.37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35.25
合计
通富微电的控股股东为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
明达。
3、战略配售资格
通富微电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
的相关规定。
通富微电注册资本 151,759.6912 万元人民币,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002156.SZ),是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供应商。通富微电专注于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务,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骨干承担单位、国家重点高新技术
企业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通富微电作为国内半导体封测龙头与先进封装技
术的领军者,聚焦先进封装技术研发与规模化生产,产品广泛应用于人工智能、
云计算、大数据、存储器、显示驱动、智能终端、物联网、消费电子、电动汽车
等领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通富微电总资产为 472.66 亿元,净资产为 154.94
亿元。
根据发行人与通富微电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发行人的战略合作主要
内容如下(以下甲方为通富微电、乙方为发行人):
“2.1 技术联合研发与产品迭代协同
甲乙双方确立长期技术共创合作机制,聚焦 LGA、BGA、SIP 等前沿先进
封装工艺联合攻关,合力打造一体化高集成度的芯片解决方案,向终端客户提供
更加优质的产品服务。针对高品质、高性能数模混合、模拟、射频类芯片相关配
套产品供应和新工艺技术迭代升级搭建常态化协同平台,同步匹配联合实验、流
片验证等合作通道。
17
另外,围绕乙方多款端侧 AI 系统级芯片的推出规划,双方将协同定制适配
化封装方案,通过封装工艺升级全面提升芯片算力、运行稳定性与综合性能指标。
2.2 供需产能与品质体系协同保障
双方将构建长期稳定的战略供需绑定关系,协同拓展终端市场份额、匹配各
场景客户交付需求。甲方将尽力协调内部资源,继续为乙方模拟、射频等器件封
装测试技术、定制设备和产能扩充等需求提供有力支持和支撑。
乙方需要封装及晶圆测试的相关产品,在评估具备综合优势的情况下优先使
用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在现有产线可以满足乙方需求的情况下,应尽最大努力
优先安排乙方所需产能。
双方建立全链条质量一体化管控体系,打通验证全流程,共同提升芯片良率、
降低失效风险、保障芯片产品质量要求;双方应尽商业努力,继续协同合作为客
户提供更加优良更加先进的生产服务。
2.3 集成电路产业链自主化协同布局
双方以芯片制造环节国产化为共同合作目标,持续加码前沿工艺联合研发投
入,继续在芯片领域相关配套产品的供应及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国产化上展开长
期合作,共同推动技术突破与创新,合力突破卡脖子工艺节点,提升产业链制造
环节的国产化率。”
4、关联关系
根据通富微电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方案出具之日,通富微电与发行
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通富微电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核查,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
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通富微电的总资产为 472.66
亿元,流动资产为 155.65 亿元,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
认购金额。
6、限售期
18
通富微电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珠海正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珠海正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2MA55HH6C6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丁晓明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 1007 号珠海规划科创中心 12 层 12-0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珠海市香洲正菱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核查正菱科创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并经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菱科创投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
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
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正
菱科创投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正菱科创投控股股东为珠海市香洲正菱控股有限公司持股(以下简
称“正菱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股权结构
如下:
19
关于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理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
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58 号文)同意注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拟采用战略投
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
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10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交所颁布的《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
《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现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3,3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43,295.50 万股,本
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2,970.00 万股。
(二)战略配售对象的筛选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
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
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
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 20 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选取国泰海通君享北交
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 1 号资管计划”)
、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投资”)、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西安天利”)、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珠
海正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菱科创投”)共 6 名作为本次发行
的战略投资者,上述主体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三)战略投资者的参与规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股数及限售期安排如下: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拟认购数量
(股)
拟认购金额
(元)
限售期
1
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20,000
21,123,200.00
12 个月
2
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330,000
6,223,800.00
12 个月
3
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
11,316,000.00
6 个月
4
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
13,202,000.00
6 个月
5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9,430,000.00
6 个月
6
珠海正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943,000.00
6 个月
3,300,000
62,238,000.00
-
合计
2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符
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
不得超过20名,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0%”的
规定。
(四)限售期限
君享 1 号资管计划和证裕投资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 12 个月,华
虹投资、西安天利、通富微电和正菱科创投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 6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本次战略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一)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情况
根据《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
同》、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等资料,该战略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CF348
管理人名称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备案日期
2026 年 7 月 14 日
成立日期
2026 年 7 月 9 日
到期日
2031 年 7 月 8 日
投资类型
权益类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
同》,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资产
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管理计划
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
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同时,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表明其作为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其实际
3
支配主体。
因此,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
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并非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本次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事宜,已经发
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君享 1 号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员、类别、
认缴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
认购资产管理计
划金额(元)
资产管理计
划持有份额
比例
1
张启明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技术
研究与发展中心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9,807,200.00
46.43%
2
李红岩
发行人财务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
11,316,000.00
53.57%
21,123,200.00
100.00%
合计
上述参与人中,张启明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红岩与张启明之间不存
在亲属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4、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以及《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杰理
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等文件,发行人的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设立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026 年 7 月 14 日,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通过
(产品编码:SCF348)。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人员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张启明已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动合同,李红岩作为退休
返聘人员已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务合同,两名参与人均已与发行人建立了劳动关系。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设立君享 1 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事项已经发行
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君享 1 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符合《管理细则》
的规定。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4
根据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
承诺函和认购君享 1 号资管计划份额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劳动
合同、劳务合同、出资前三个月银行流水等资料并经核查,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用
于缴纳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均来源于各投资者的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
方向,各投资者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募集的非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的情形,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6、关联关系
经核查,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
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君享 1 号资管计划的委托人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前述情形外,君享 1 号资管计划与发行人、国泰海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限售期
君享 1 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类型
注册资本
住所
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310000594731424M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徐岚
1,15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2 年 4 月 24 日
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 774 号 2 幢 107N
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24 日
营业期限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
持股比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根据证裕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证裕投资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
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证裕投资
5
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证裕投资系保荐机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国泰海通持有其 100%的
股权,国泰海通实际控制证裕投资。股权结构图如下: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证裕投资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
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证裕投资系国泰海通的全资子公司,证裕投资与国泰海通存在关联
关系。证裕投资在上海华虹、义乌华芯等发行人股东的上层出资结构中存在间接
持股情形,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 0.01%,上述持股比例较小,因此证
裕投资与发行人不构成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证裕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核查,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
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证裕投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207.58
亿元,净资产为 205.36 亿元,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
的认购资金。
6、限售期
证裕投资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
(三)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H3CXX3T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任重
注册资本
48,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A 楼
666 室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0%;
2、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持股 20%;
3、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20%。
经核查华虹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并经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华虹投资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
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
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华虹投
资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华虹投资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核查,华虹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7
其中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架构图如下:
其中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架构图
如下:
8
注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是为实施《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
纲要》而设立的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旨在创新投融资机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于
2014 年经批准成立,主要股东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股 36.47%(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2、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2.29%;3、中国烟草总公司,持股 11.14%;
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13%;5、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6%;6、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6%;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5.06%;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42%;9、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1.42%;10、武汉中信科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51%;11、中电科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0.51%;1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51%。
注 2: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于 2019
年成立的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主要股东包括:1、财政部,持股 11.02%;2、国开金融有
限责任公司,持股 10.78%;3、成都天府国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35%;4、重庆战略性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7.35%;5、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7.35%;6、浙江富浙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7.35%;7、中国烟草
总公司,持股 7.35%;8、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35%;9、北京国谊医院有限
公司,持股 4.90%;10、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90%;11、江苏疌泉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90%;12、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4.90%。
根据华虹投资提供的相关资料,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虹集团”)直接持有华虹投资 60%股权,并通过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
司、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华虹投资 100%的表决权,为华虹投资的
控股股东,最终享有或承担本次战略配售的收益或损失。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持有
华虹集团 51.74%的股权,华虹集团为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一级控股企业集团,因
此,上海市国资委为华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9
华虹投资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
的相关规定。
华虹集团注册资本 1,352,148.4493 万元,是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供应商。华
虹集团是中国拥有先进芯片制造主流工艺技术的国有 8+12 英寸集成电路制造产
业集团,旗下业务包括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分销、智能化系统应用等板块,
其中集成电路制造核心业务共拥有 3 条 8 英寸和 3 条 12 英寸芯片生产线。华虹
集团由上海市国资委控制,现有员工人数超 15,000 人,全集团累计专利申请受
理超过 19,000 件,超过 95%为发明专利,获授权专利突破 10,000 件。根据芯思
想 2026 年 3 月公布的数据,华虹集团 2025 年晶圆代工营业收入为 328 亿元,
稳居全球纯晶圆代工厂第五位。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华虹集团总资产超 1,800
亿元,净资产超 900 亿元。
华虹投资为华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华虹集团旗下对外股权投资平台,成
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注册资本 48,000 万元,华虹集团直接持股 60%,为华
虹投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虹投资的总资产
为 8.58 亿元,净资产为 7.99 亿元。
根据华虹集团(甲方一)、华虹投资(甲方二)和发行人(乙方)三方签署
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发行人的战略合作主要内容如下(以下甲方一、甲方二
合称“甲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2.1 技术研发与创新协同
双方继续保持当前良好的合作关系,继续在芯片领域相关配套产品的供应、
及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上展开长期合作,共同制定新技术客制化项目计划进度,
协同制定业界先进的规格,共同推动产业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服务。
2.2 供应链与生产管理协同
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提升相关产品
的市场销售,扩大合作规模,满足市场需求,在集成电路产业链国产化开展深度
战略合作,双方共同协调整体销量与产能的匹配,在现有产线可以满足乙方需求
的情况下,为乙方提供有力支持和支撑。
10
2.3 协同推进产业链的国产替代
双方共同合作致力于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国产替代,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
链协同,推动技术突破与创新,加强合作与交流,提升国产供应链安全。”
4、关联关系
根据华虹投资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方案出具之日,华虹投资持有发
行人 18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 0.45%;国泰海通在华虹投资股东
的上层出资结构中存在间接持股情形,合计持有华虹投资股份比例不超过 1%。
上述股权关系比例均较小,因此不构成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华虹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核查,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
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虹投资的总资产为 8.58
亿元,流动资产为 0.81 亿元,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认
购金额。
6、限售期
华虹投资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6TXNTH0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安天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肖胜利)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 105 号 2 号厂房西侧二层
经营范围
企业并购、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
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投资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
11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
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
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营业期限
2016 年 3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持股 60.00%;
2、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7.82%;
3、西安天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18%(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核查西安天利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并经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安天利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
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
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西安天
利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西安天利提供的出资结构图,截至本方案出具日,西安天利的出资结构
如下: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科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 2026 年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华天
科技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28
2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
有限公司
2.89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1.93
1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4
嘉兴聚力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80
5
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有限
合伙)
0.71
6
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0.65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0.58
8
莫常春
0.50
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50
10
胡娟
0.40
31.24
合计
西安天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天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西安天启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西安天利的有限合伙人为华天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
限公司,华天科技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西安天利 100%的份额。华天科技的控股
股东为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肖胜利、肖智成、刘建军、张玉明、宋
勇、常文瑛、周永寿、薛延童、陈建军、崔卫兵、杨前进、乔少华、张兴安等
13 名自然人通过控制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华天科技,为华天科
技实际控制人。因此,肖胜利等 13 名自然人为西安天利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西安天利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
的相关规定。
华天科技注册资本 326,405.7119 万元,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002185.SZ),是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供应商。华天科技是全球领先的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在晶圆级封装、倒装封装(FC)、传统打线封装(WB)、
系统级封装(SiP)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工艺经验和量产能力,可为芯片设计企业
提供全方位的封装测试服务。根据华天科技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华天科技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72.1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11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天科技总资产为 431.21 亿元,净资产为 178.13 亿元。
西安天利系华天科技的全资下属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作为华天科技的股权投资管理平台,主要聚焦集成电路
13
产业链,通过股权投资、并购等方式开展投资业务,为华天科技与被投企业双向
赋能,促成彼此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西安天利总资产
为 6.99 亿元,净资产为 6.99 亿元。
杰理科技作为国内领先的 SoC 芯片设计企业,产品覆盖蓝牙音视频、智能
穿戴、智能物联终端等多个应用领域,芯片出货量巨大(近三年累计出货超 52
亿颗),对封装测试服务的产能规模、技术水平和成本控制均有较高要求。华天
科技与杰理科技在集成电路产业链上具有天然的业务协同性:杰理科技处于产业
链上游的芯片设计环节,华天科技处于产业链中游的封装测试环节,双方业务高
度互补。华天科技可为杰理科技提供大规模、高品质的封装测试服务,杰理科技
亦可为华天科技带来稳定、可观的封装测试订单,双方通过战略合作可实现产业
链上下游的深度协同。
根据华天科技(甲方一)、西安天利(甲方二)和发行人(乙方)三方签署
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发行人的战略合作主要内容如下(以下甲方一、甲方二
合称“甲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2.1 技术研发与创新协同
2.1.1 双方继续保持当前良好的合作关系,继续在芯片领域相关配套产品的
供应、新工艺技术开发上展开长期合作,共同推动产业发展,为客户提供高集成
度解决方案以及更加优质的产品服务。
2.1.2 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提升相
关产品的市场销售,扩大合作规模,满足市场需求,在封装领域开展深度战略合
作。甲方将尽最大努力协调内部资源,继续为乙方提供优质的封装测试服务,为
乙方提供有力支持和支撑。
2.1.3 乙方计划持续推出多款端侧 AI 系统级芯片,将内置更多、且速度更高
的存储芯片,双方同意合作开发适合乙方的端侧 AI 芯片的封装,有效提升芯片
的功能和性能。
2.2 供应链与生产管理协同
2.2.1 乙方需要封装及晶圆测试的相关产品,在评估具备综合优势的情况下
优先使用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在现有产线可以满足乙方需求的情况下,应尽最
14
大努力优先安排乙方所需产能。
2.2.2 双方建立全链条质量一体化管控体系,打通验证全流程,共同提升芯
片良率、降低失效风险、保障芯片产品质量要求。
2.3 产业链制造端国产替代
双方共同合作致力于集成电路产业链制造端的国产替代,加大研发投入,完
善产业链协同,推动技术突破与创新,加强合作与交流,提升产业链制造设备的
国产化率。”
4、关联关系
根据西安天利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方案出具之日,西安天利与发行
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西安天利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核查,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
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西安天利的总资产为 6.99
亿元,流动资产为 1.06 亿元,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认
购金额。
6、限售期
西安天利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608319749X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石磊
注册资本
151,759.6912 万元
成立日期
1994 年 2 月 4 日
15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 288 号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等半导体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
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1994 年 2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十名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 18.80%;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 6.4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持股 4.63%;苏
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持股 1.35%;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0.9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 0.9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半导体产业智选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0.6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0.58%;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0.51%;全国社保基金六零
二组合持股 0.37%
经核查通富微电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并经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富微电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
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
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通富微
电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通富微电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156.SZ)。根据
通富微电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通富微电的前十名股
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80
2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6.47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4.63
4
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35
5
6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16
0.95
0.93
序号
7
8
9
10
股东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半导体产业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比例(%)
0.66
0.58
0.51
0.37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35.25
合计
通富微电的控股股东为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
明达。
3、战略配售资格
通富微电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
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
的相关规定。
通富微电注册资本 151,759.6912 万元人民币,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002156.SZ),是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供应商。通富微电专注于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务,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骨干承担单位、国家重点高新技术
企业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通富微电作为国内半导体封测龙头与先进封装技
术的领军者,聚焦先进封装技术研发与规模化生产,产品广泛应用于人工智能、
云计算、大数据、存储器、显示驱动、智能终端、物联网、消费电子、电动汽车
等领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通富微电总资产为 472.66 亿元,净资产为 154.94
亿元。
根据发行人与通富微电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发行人的战略合作主要
内容如下(以下甲方为通富微电、乙方为发行人):
“2.1 技术联合研发与产品迭代协同
甲乙双方确立长期技术共创合作机制,聚焦 LGA、BGA、SIP 等前沿先进
封装工艺联合攻关,合力打造一体化高集成度的芯片解决方案,向终端客户提供
更加优质的产品服务。针对高品质、高性能数模混合、模拟、射频类芯片相关配
套产品供应和新工艺技术迭代升级搭建常态化协同平台,同步匹配联合实验、流
片验证等合作通道。
17
另外,围绕乙方多款端侧 AI 系统级芯片的推出规划,双方将协同定制适配
化封装方案,通过封装工艺升级全面提升芯片算力、运行稳定性与综合性能指标。
2.2 供需产能与品质体系协同保障
双方将构建长期稳定的战略供需绑定关系,协同拓展终端市场份额、匹配各
场景客户交付需求。甲方将尽力协调内部资源,继续为乙方模拟、射频等器件封
装测试技术、定制设备和产能扩充等需求提供有力支持和支撑。
乙方需要封装及晶圆测试的相关产品,在评估具备综合优势的情况下优先使
用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在现有产线可以满足乙方需求的情况下,应尽最大努力
优先安排乙方所需产能。
双方建立全链条质量一体化管控体系,打通验证全流程,共同提升芯片良率、
降低失效风险、保障芯片产品质量要求;双方应尽商业努力,继续协同合作为客
户提供更加优良更加先进的生产服务。
2.3 集成电路产业链自主化协同布局
双方以芯片制造环节国产化为共同合作目标,持续加码前沿工艺联合研发投
入,继续在芯片领域相关配套产品的供应及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国产化上展开长
期合作,共同推动技术突破与创新,合力突破卡脖子工艺节点,提升产业链制造
环节的国产化率。”
4、关联关系
根据通富微电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方案出具之日,通富微电与发行
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通富微电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核查,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
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通富微电的总资产为 472.66
亿元,流动资产为 155.65 亿元,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
认购金额。
6、限售期
18
通富微电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珠海正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珠海正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2MA55HH6C6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丁晓明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 1007 号珠海规划科创中心 12 层 12-0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珠海市香洲正菱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核查正菱科创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并经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菱科创投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
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
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正
菱科创投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正菱科创投控股股东为珠海市香洲正菱控股有限公司持股(以下简
称“正菱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股权结构
如下:
19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