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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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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子公司以宝武水务3.151%股权作价1.138亿元增资宝武环科

马钢有限本次仅以所持宝武水务3.151%股权作价人民币11,381.4120万元增资宝武环科,交易完成后仅持有宝武环科约1.04%。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寶武水務的估值報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不做 马鞍山钢铁(600808.SH)
宝武体系内部小比例关联增资,马钢有限仅作价人民币11,381.4120万元取得宝武环科1.04%权益,公告称无现金流重大影响且不确认合并收益,缺少短线可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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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5-27其它公司董事会一手源原文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马钢有限以宝武水务股权资产增资宝武环科的议案。
  2. 2026-07-31 23:08 CST官方确认巨潮资讯/港交所公告一手源原文 ↗
    公司披露马钢有限与宝武环科等各方订立增资协议,马钢有限增资代价为人民币11,381.4120万元。
    市场反应:A股与港股均已收盘,尚无连续交易反应。

关键理由

  • 马钢有限本次仅以所持宝武水务3.151%股权作价人民币11,381.4120万元增资宝武环科,交易完成后仅持有宝武环科约1.04%。
  • 公告明确该关联交易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仅需申报及公告,且不涉及现金交易、不会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收益。
  • 交易更多是宝武体系内部环保资产平台整合,对马鞍山钢铁短期收入、利润、现金流和估值弹性都缺少可交易量级。

主要风险

  • 收益法估值含未来行业景气回升假设,但公告称董事认为代价公平合理,未构成当前事件新增净利空。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7-31 · 影响 weakens
    公告明确不涉及现金交易、对现金流无重大影响、预计不会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收益,削弱做多交易价值。
    检索:公告正文财务影响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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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8,609 字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馬 鞍 山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aanshan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00323)

關連交易
增資協議
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2026 年 5 月 27 日 的 公 告 以 及 日 期 為 2026 年 6 月 1 日
的 补 充 公 告,內 容 有 關 潛 在 關 連 交 易-增 資 協 議。
增資協議
2026 年 5 月 27 日,本 公 司 第 十 屆 董 事 會 第 五 十 二 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關 於
馬 鋼 有 限 以 所 持 寶 武 水 務 股 權 資 產 增 資 寶 武 環 科 的 議 案》。董 事 會 謹
此 宣 佈,於 2026 年 7 月 31 日,馬 鋼 有 限 及 寶 武 水 務 的 另 外 15 家 股 東(中
國 寶 武、馬 鋼 集 團、寶 武 碳 業、寶 化 湛 江、武 鋼 集 團、寶 鋼 工 程、寶 鋼
股 份、武 鋼 有 限、湛 江 鋼 鐵、梅 山 鋼 鐵、中 南 股 份、鄂 城 鋼 鐵、重 慶 鋼 鐵、
太 鋼 不 銹、寶 鋼 德 盛),與 寶 鋼 發 展、寶 地 南 京、八 鋼 公 司、上 海 環 武、
中 南 鋼 鐵 以 及 太 鋼 集 團,訂 立 增 資 協 議。據 此,馬 鋼 有 限 及 寶 武 水 務
的 另 外 15 家 股 東 同 意 以 各 自 持 有 的 總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348,485.76 萬 元 的
96.48% 寶 武 水 務 股 權,對 寶 武 環 科 進 行 增 資,其 中 人 民 幣 33,266.30 萬
元 為 寶 武 環 科 的 註 冊 資 本,人 民 幣 315,219.46 萬 元 為 寶 武 環 科 的 資 本
公 積。增 資 事 項 完 成 後,馬 鋼 有 限 及 寶 武 水 務 的 另 外 15 家 股 東 成 為 寶
武 環 科 股 東,不 再 持 有 寶 武 水 務 股 份,馬 鋼 有 限 持 有 寶 武 環 科 的 股 權
比 例 約 為 1.04%。

–1–

上市規則的涵義
截 至 本 公 告 之 日,馬 鋼 有 限 為 本 公 司 之 附 屬 公 司,中 國 寶 武 以 及 馬 鋼
集 團 均 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東,中 國 寶 武 合 計 間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約 53.15%
股 份,而 馬 鋼 集 團 持 有 本 公 司 約 48.49% 的 股 份。中 國 寶 武 作 為 本 公 司
之 控 股 股 東,亦 為 本 次 增 資 協 議 各 方(除 中 國 寶 武 本 身 外)的 最 終 擁 有 人。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的 定 義,該 等 公 司 均 為 本 公 司 的 聯 繫 人。因 此,增 資 協
議 的 所 有 交 易 方,均 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故 此,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構 成 了 上 市 規 則 第 14A 章 的 本 公 司 之 關 連 交 易。
由 於 增 資 協 議 以 及 其 項 下 的 交 易(即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的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高 於 0.1% 但 低 於 5%,該 關 連 交 易 僅 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申 報 及 公 告
規 定,而 獲 豁 免 遵 守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須 經 獨 立 股 東 之 批 准 的 規 定。

增資協議
日期
2026 年 7 月 31 日
訂約方
(1) 中 國 寶 武;(2) 寶 鋼 發 展;(3) 中 南 鋼 鐵;(4) 武 鋼 有 限;(5) 太 鋼 集 團;(6)
馬 鋼 集 團;(7) 上 海 環 武;(8) 寶 地 南 京;(9) 八 鋼 公 司;(10) 寶 武 碳 業;(11)
寶 化 湛 江;(12)武 鋼 集 團;(13)馬 鋼 有 限;(14)寶 鋼 工 程;(15)寶 鋼 股 份;(16)
湛 江 鋼 鐵;(17)梅 山 鋼 鐵;(18)中 南 股 份;(19)鄂 城 鋼 鐵;(20)重 慶 鋼 鐵;(21)
太 鋼 不 銹;以 及 (22) 寶 鋼 德 盛

–2–

股本及出資
2026 年 5 月 27 日,本 公 司 第 十 屆 董 事 會 第 五 十 二 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關 於 馬
鋼 有 限 以 所 持 寶 武 水 務 股 權 資 產 增 資 寶 武 環 科 的 議 案》。董 事 會 謹 此 宣 佈,
於 2026 年 7 月 31 日,馬 鋼 有 限 及 寶 武 水 務 的 另 外 15 家 股 東(中 國 寶 武、馬
鋼 集 團、寶 武 碳 業、寶 化 湛 江、武 鋼 集 團、寶 鋼 工 程、寶 鋼 股 份、武 鋼 有 限、
湛 江 鋼 鐵、梅 山 鋼 鐵、中 南 股 份、鄂 城 鋼 鐵、重 慶 鋼 鐵、太 鋼 不 銹、寶 鋼
德 盛),與 寶 鋼 發 展、寶 地 南 京、八 鋼 公 司、上 海 環 武、中 南 鋼 鐵 以 及 太
鋼 集 團,訂 立 增 資 協 議。據 此,馬 鋼 有 限 及 寶 武 水 務 的 另 外 15 家 股 東 同
意 以 各 自 持 有 的 總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348,485.76 萬 元 的 96.48% 寶 武 水 務 股 權,
對 寶 武 環 科 進 行 增 資,其 中 人 民 幣 33,266.30 萬 元 為 寶 武 環 科 的 註 冊 資 本,
人 民 幣 315,219.46 萬 元 為 寶 武 環 科 的 資 本 公 積。增 資 事 項 完 成 後,馬 鋼 有
限 及 寶 武 水 務 的 另 外15家 股 東 成 為 寶 武 環 科 股 東,不 再 持 有 寶 武 水 務 股 份,
馬 鋼 有 限 持 有 寶 武 環 科 的 股 權 比 例 約 為 1.04%。
馬 鋼 有 限 以 其 持 有 的 寶 武 水 務 3.151% 股 權 為 代 價,對 寶 武 環 科 增 資 人 民
幣 11,381.4120 萬 元。就 代 價 而 言,人 民 幣 1,085.98 萬 元 計 入 寶 武 環 科 的 註
冊 資 本,人 民 幣 10,295.4320 萬 元 計 入 寶 武 環 科 的 資 本 公 積。
馬鋼有限增資事項項下之資產
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的 股 權,有 關 詳 情 載 於 本 公 告「有 關 寶 武 環 科 的 資 料」
以 及「有 關 寶 武 水 務 的 資 料」一 節。
馬鋼有限增資事項代價
根 據 增 資 協 議,代 價 為 人 民 幣 11,381.4120 萬 元,該 金 額 乃 協 議 各 方 經 參
考 下 列 因 素 後,經 過 公 平 磋 商 後 釐 定:(i) 根 據 寶 武 水 務 估 值 報 告,其 所
持 有 的 寶 武 水 務 股 權 於 評 估 基 準 日,按 照 寶 武 水 務 經 獨 立 估 值 師 評 估,
寶 武 水 務 初 步 評 估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361,800.00 萬 元,經 中 國 寶 武 備 案 後,最
終 評 估 價 值(即 人 民 幣 361,200.00 萬 元),乘 以 馬 鋼 有 限 所 持 寶 武 水 務 股 權
比 例 (3.151%) 釐 定 為 人 民 幣 11,381.4120 萬 元;(ii) 人 民 幣 1,085.98 萬 元 注 入
寶 武 環 科 的 註 冊 資 本,人 民 幣 10,295.4320 萬 元 注 入 寶 武 環 科 的 資 本 公 積;
及 (iii) 適 當 的 進 位 調 整。

–3–

寶武水務以及寶武環科最終評估價值以經中國寶武備案的評估價值為
準。增 資 事 項 代 價 以 最 終 評 估 價 值 為 計 算 基 準。(詳 情 請 見 本 公 告「有 寶
武 環 科 的 資 料」以 及「有 關 寶 武 水 務 的 資 料」一 節)
寶 武 水 務 估 值 報 告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估 值 報 告,均 經 比 較 通 用 估 值 方 法 包
括 資 產 基 礎 法、收 益 法 及 市 場 法 後 採 納 收 益 法,原 因 如 下:
(1) 市 場 法 以 將 評 估 對 象 與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可 比 交 易 案 例 進 行 比 較,
以 可 比 參 照 物 的 市 場 價 格 為 基 礎 確 定 評 估 對 象 價 值,但 由 於 目 前 並
無 與 寶 武 水 務 在 規 模、資 產 結 構、經 營 階 段 具 備 可 比 性 的 上 市 公 司
或 股 權 併 購 案 例;與 寶 武 環 科 在 同 一 行 業 內 的 國 內 上 市 公 司,在 產
品 類 型、經 營 模 式、企 業 規 模、資 產 配 置、未 來 成 長 性 等 方 面 可 予 比
較 的 上 市 公 司 很 少,且 近 期 產 權 交 易 市 場 類 似 行 業 特 徵、經 營 模 式
的 股 權 交 易 計 較 少,或 者 即 使 有 少 數 案 例,但 是 相 關 交 易 背 景、交
易 案 例 的 經 營 財 務 數 據 等 信 息 無 法 從 公 開 渠 道 獲 得,信 息 不 完 整,
故 市 場 法 並 非 最 適 用 方 法;
(2) 資 產 基 礎 法 通 過 對 各 項 有 形 資 產 及 可 確 指 無 形 資 產 的 單 項 評 估 並
加 總 來 確 定 企 業 價 值。由 於 資 產 基 礎 法 難 以 充 分 體 現 諸 如 技 術 研 發
團 隊 優 勢、業 務 網 絡、服 務 能 力、管 理 效 能、品 牌 價 值 等 無 形 資 源 對
企 業 整 體 價 值 的 貢 獻,其 無 法 有 效 衡 量 各 項 資 產 間 的 互 相 匹 配 和 有
機 組 合 因 素 可 能 產 生 出 來 的 企 業 整 體 效 應 價 值,以 及 基 於 靜 態 時 點
評 估,難 以 捕 捉 預 期 改 善 和 未 來 發 展 潛 力 等 動 態 價 值 要 素,故 資 產
基 礎 法 並 非 最 適 用 方 法;及

–4–

(3) 收 益 法 以 評 估 對 象 的 預 期 收 益 資 本 化 或 折 現 以 確 定 其 整 體 價 值,其
價值內涵涵蓋了包括前述各類不可辨認無形資源在內的全部價值
驅 動 因 素,能 夠 更 為 完 整 地 反 映 企 業 的 綜 合 獲 利 能 力。此 外,考 慮
到 寶 武 水 務、寶 武 環 科 的 核 心 業 務 服 務 於 鋼 鐵 行 業,當 前 受 行 業 週
期 性 低 迷 影 響,經 營 業 績 承 壓,但 隨 著 未 來 行 業 景 氣 度 回 升,企 業
具 備 盈 利 能 力 和 成 長 空 間。收 益 法 更 能 全 面、客 觀、合 理 地 反 映 寶
武 水 務 的 整 體 內 在 價 值,其 評 估 結 果 更 能 體 現 企 業 的 核 心 競 爭 力 和
未 來 發 展 預 期。故 獨 立 估 值 師 認 為 收 益 法 是 最 適 合 的 估 值 方 法。
基 於 採 用 收 益 法 評 估 結 論,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的 價 值 得 以 充 分 體
現 其 賬 面 價 值 之 外 的 關 鍵 無 形 資 源,包 括 技 術 研 發 團 隊 優 勢、客 戶 資 源
網 絡、綜 合 服 務 能 力 以 及 組 織 管 理 效 能 等。同 時,收 益 法 評 估 也 合 理 納
入 了 企 業 對 未 來 市 場 復 甦 和 自 身 成 長 潛 力 的 預 期。因 此,收 益 法 評 估 結
果 相 較 於 賬 面 價 值 產 生 了 增 值。
本 次 估 值 所 作 的 主 要 假 設 包 括 以 下 內 容:(i) 假 設 相 關 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股 權 正 處 於 交 易 過 程 中,獨 立 估 值 師 已 根 據 目 標 股 權 的 交 易 條 款,
透 過 模 擬 市 場 條 件 來 估 算 其 價 值;(ii) 無 論 相 關 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股 權 是 否 已 進 入 市 場 或 擬 進 行 交 易,均 假 定 其 交 易 乃 由 地 位 平 等 的 各
方 進 行,雙 方 均 能 充 分 獲 取 市 場 資 料 且 有 充 足 時 間,並 基 於 自 願 及 理 性
原 則 評 估 相 關 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股 權 的 功 能、效 用 及 交 易 價 格;(iii)
相關寶武水務以及寶武環科股權將繼續以其現行方式及為其現有目的
而 使 用;(iv) 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作 為 營 運 實 體,將 繼 續 維 持 其 現 有
的 業 務 管 理 模 式 及 營 運 目 標;及(v)所 有 其 他 因 素 及 情 況 等 均 無 重 大 變 動。
經 審 閱 上 述 相 關 定 價 基 準 後,董 事(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認 為,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及 代 價 均 屬 公 平 合 理,並 符 合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之 整 體 利 益。

–5–

增資協議之生效及代價之支付
增 資 協 議 生 效 當 月 最 後 一 日 為 交 割 日,於 交 割 日,寶 武 環 科 即 取 得 增 資
方 用 於 出 資 的 寶 武 水 務 股 權 所 有 權,增 資 方 應 當 於 交 割 日 後 二 十 (20) 個
工 作 日 內 配 合 寶 武 環 科 將 增 資 股 權 工 商 變 更 登 記 至 寶 武 環 科 名 下。
過 渡 期 期 間,所 有 損 益 應 由 寶 武 環 科 的 股 東 按 視 同 增 資 事 項 已 完 成 時
各 自 的 持 股 比 例 享 有 或 承 擔。
增 資 協 議 各 方 同 意,寶 武 環 科 增 加 其 註 冊 資 本 人 民 幣 33,266.3 萬 元,以 致
其 註 冊 資 本 由 人 民 幣 71,155.22 萬 元 增 至 人 民 幣 104,421.52 萬 元。根 據 增 資
協 議,增 資 方 同 意 以 價 值 人 民 幣 348,485.76 萬 元 的 寶 武 水 務 股 權 對 寶 武
環 科 進 行 增 資,其 中 人 民 幣 33,266.3 萬 元 為 寶 武 環 科 的 註 冊 資 本,人 民 幣
315,219.46 萬 元 為 寶 武 環 科 的 資 本 公 積。具 體 增 資 情 況 如 下:

–6–

寶武環科增資前後股權結構
單 位:萬 元

寶武環科股東

緊接增資事項完成前

緊隨增資事項完成後

出資金額

出資金額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中國寶武

24,500.00

34.432

30,960.99

29.65

寶鋼發展

23,998.42

33.727

23,998.42

22.98

中南鋼鐵

5,269.31

7.405

5,269.31

5.05

武鋼有限

4,792.38

6.735

8,792.29

8.42

太鋼集團

4,345.85

6.108

4,345.85

4.16

馬鋼集團

4,260.64

5.988

7,236.41

6.93

上海環武

1,501.58

2.110

1,501.58

1.44

寶地南京

1,445.51

2.031

1,445.51

1.38

八鋼公司

1,041.53

1.464

1,041.53

1.00

寶武碳業

–

–

1,597.65

1.53

寶化湛江

–

–

532.55

0.51

武鋼集團

–

–

323.71

0.31

馬鋼有限

–

–

1,085.98

1.04

寶鋼工程

–

–

313.26

0.30

寶鋼股份

–

–

6,557.67

6.28

湛江鋼鐵

–

–

2,777.61

2.66

梅山鋼鐵

–

–

553.43

0.53

中南股份

–

–

355.03

0.34

鄂城鋼鐵

–

–

657.86

0.63

重慶鋼鐵

–

–

553.43

0.53

太鋼不銹

–

–

4,082.88

3.91

寶鋼德盛

–

–

438.57

0.42

71,155.22

100

104,421.52

100

合計

註: 上 表 所 載 百 分 比 數 字 已 經 約 整 調 整,總 計 數 字 與 所 列 數 字 算 術 和 之 間 的 任 何 差
異 均 因 約 整 所 致。

–7–

寶武水務增資前後股權結構
緊接增資事項 緊隨增資事項
完成前

完成後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

(%)

中國寶武

18.749

–

馬鋼集團

8.638

–

寶武碳業

4.623

–

寶化湛江

1.550

–

武鋼集團

0.930

–

馬鋼有限

3.151

–

寶鋼工程

0.907

–

寶鋼股份

19.025

–

武鋼有限

11.591

–

湛江鋼鐵

8.050

–

梅山鋼鐵

1.597

–

中南股份

1.032

–

鄂城鋼鐵

1.914

–

重慶鋼鐵

1.605

–

太鋼不銹

11.837

–

寶鋼德盛

1.281

–

八一鋼鐵

3.520

3.52

寶武環科

–

96.48

100

100

寶武水務股東

合計

註: 上 表 所 載 百 分 比 數 字 已 經 約 整 調 整,總 計 數 字 與 所 列 數 字 算 術 和 之 間 的 任 何 差
異 均 因 約 整 所 致。

有關寶武環科的資料
寶 武 環 科 為 於2016年12月30日 在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於 本 公 告 日 期,
其 註 冊 資 本 為 人 民 幣71,155.22萬 元。寶 武 環 科 的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 為 中 國 寶 武。

–8–

寶 武 環 科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的 經 審 核 財 務 資 料,乃 根
據 中 國 企 業 會 計 準 則 編 製,詳 情 載 列 如 下:

單 位:萬 元
截 至 2024 年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財政年度

財政年度

項目

(經 審 核)

(經 審 核)

資產總值

1,154,926.60

1,101,508.67

營業收入

890,040.70

817,012.77

稅前淨利潤

19,083.10

5,096.75

稅後淨利潤

20,781.94

3,539.58

根 據 按 中 國 企 業 會 計 準 則 編 製 的 寶 武 環 科 經 審 核 財 務 數 據,經 核 數 師 審 計,
寶 武 環 科 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單 體 口 徑 賬 面 資 產 總 額 及 單 體 口 徑 淨 資 產,
分 別 為 人 民 幣 608,043.86 萬 元,以 及 人 民 幣 493,917.75 萬 元;而 賬 面 合 併 資
產 總 額 及 賬 面 歸 母 淨 資 產,分 別 為 人 民 幣 1,101,508.67 萬 元,以 及 人 民 幣
485,467.08 萬 元。
經 獨 立 估 值 師 對 寶 武 環 科 股 東 全 部 權 益 價 值 進 行 評 估,基 於 收 益 法 評
估 結 果 寶 武 環 科 評 估 值(股 東 全 部 權 益 價 值)為 人 民 幣 746,700.00 萬 元,較
單 體 賬 面 淨 資 產 評 估 增 值 人 民 幣 252,782.25 萬 元,增 值 率 為 51.18%;較 賬
面 合 併 歸 母 淨 資 產 評 估 增 值 人 民 幣 261,232.92 萬 元,增 值 率 為 53.81%。
經 中 國 寶 武 備 案 後,寶 武 環 科 最 終 評 估 價 值(股 東 全 部 權 益 價 值)為 人 民
幣 745,500.00 萬 元,較 單 體 賬 面 淨 資 產 評 估 增 值 人 民 幣 251,582.25 萬 元,增
值 率 為 50.94%;較 賬 面 合 併 歸 母 淨 資 產 評 估 增 值 人 民 幣 260,032.92 萬 元,
增 值 率 為 53.56%。

–9–

有關寶武水務的資料
寶 武 水 務 為 於2019年8月30日 在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於 本 公 告 日 期,
馬 鋼 有 限 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非 全 資 附 屬 公 司,馬 鋼 有 限 持 有 寶 武 水 務 3.151%
的 股 權。寶 武 水 務 的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 為 中 國 寶 武。
寶 武 水 務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的 經 審 核 財 務 資 料,乃 根
據 中 國 企 業 會 計 準 則 編 製,詳 情 載 列 如 下:

單 位:萬 元
截 至 2024 年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財政年度

財政年度

項目

(經 審 核)

(經 審 核)

資產總值

958,594.21

812,035.47

營業收入

533,110.10

457,520.14

稅前淨利潤

-4,218.06

-4,569.59

稅後淨利潤

-4,064.30

-4,677.98

根 據 按 中 國 企 業 會 計 準 則 編 製 的 寶 武 水 務 經 審 核 財 務 數 據,經 核 數 師
審 計,寶 武 水 務 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單 體 口 徑 賬 面 資 產 總 額 及 單 體 口 徑
淨 資 產,分 別 為 人 民 幣 638,428.63 萬 元,以 及 人 民 幣 340,986.38 萬 元;而 賬
面 合 併 資 產 總 額 及 賬 面 歸 母 淨 資 產,分 別 為 人 民 幣 812,035.47 萬 元,以 及
人 民 幣 340,952.07 萬 元。
經 獨 立 估 值 師 對 寶 武 水 務 股 東 全 部 權 益 價 值 進 行 評 估,基 於 收 益 法 評
估 結 果 寶 武 水 務 評 估 值(股 東 全 部 權 益 價 值)為 人 民 幣 361,800.00 萬 元,較
單 體 賬 面 淨 資 產 評 估 增 值 人 民 幣 20,813.62 萬 元,增 值 率 為 6.10%;較 賬 面
合 併 歸 母 淨 資 產 評 估 增 值 人 民 幣 20,847.93 萬 元,增 值 率 為 6.11%。
經 中 國 寶 武 備 案 後,寶 武 水 務 最 終 評 估 價 值(股 東 全 部 權 益 價 值)為 人 民
幣 361,200.00 萬 元,較 單 體 賬 面 淨 資 產 評 估 增 值 人 民 幣 20,213.62 萬 元,增
值 率 為 5.93%;較 賬 面 合 併 歸 母 淨 資 產 評 估 增 值 人 民 幣 20,247.93 萬 元,增
值 率 為 5.94%。

– 10 –

寶 武 水 務 主 要 經 營 範 圍:一 般 項 目:技 術 服 務、技 術 開 發、技 術 諮 詢、技
術 交 流、技 術 轉 讓、技 術 推 廣;智 能 水 務 系 統 開 發;水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服 務;
大 氣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服 務;環 保 諮 詢 服 務;工 程 管 理 服 務;環 境 監 測 專 用
儀 器 儀 錶 製 造;環 境 監 測 專 用 儀 器 儀 錶 銷 售;水 質 污 染 物 監 測 及 檢 測 儀
器 儀 錶 製 造;水 質 污 染 物 監 測 及 檢 測 儀 器 儀 錶 銷 售;大 氣 污 染 監 測 及 檢
測 儀 器 儀 錶 製 造;大 氣 污 染 監 測 及 檢 測 儀 器 儀 錶 銷 售;化 工 產 品 銷 售(不
含 許 可 類 化 工 產 品);非 食 用 鹽 銷 售;居 民 日 常 生 活 服 務;電 子、機 械 設
備 維 護(不 含 特 種 設 備);熱 力 生 產 和 供 應;貨 物 進 出 口;技 術 進 出 口。(除
依 法 須 經 批 准 的 項 目 外,憑 營 業 執 照 依 法 自 主 開 展 經 營 活 動)許 可 項 目:
建 設 工 程 施 工;建 設 工 程 設 計;自 來 水 生 產 與 供 應。(依 法 須 經 批 准 的 項
目,經 相 關 部 門 批 准 後 方 可 開 展 經 營 活 動,具 體 經 營 項 目 以 相 關 部 門 批
准 文 件 或 許 可 證 件 為 準)。
綜 合 上 述 因 素,並 經 審 閱 該 等 估 值 報 告 且 考 慮 到,(i) 獨 立 估 值 師 已 根 據
中 國 有 關 估 值 的 程 序、標 準、法 律 及 法 規 編 製 估 值 報 告;(ii) 獨 立 估 值 師
已 對 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相 關 之 財 務 數 據、營 運 數 據 及 其 他 相 關 數
據 予 以 審 閱,以 全 面 了 解 目 標 公 司;及 (iii) 於 估 值 中 採 用 收 益 法 之 理 由、
相 關 估 值 方 法 及 假 設、估 值 範 圍 及 估 值 結 果,董 事 會 認 為 代 價 屬 公 平 合
理,且 符 合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之 整 體 利 益。
其他訂約方的資料
中國寶武為一家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控股持有的國有資本
投 資 公 司,主 要 從 事 經 營 國 務 院 授 權 範 圍 內 的 國 有 資 產,開 展 有 關 國 有
資 本 投 資、運 營 業 務。
馬 鋼 集 團 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東,主 要 從 事 礦 產 品 開 採 及 篩 選、建 設、建
築 材 料 生 產、貿 易、倉 儲 及 物 業 管 理,以 及 農 業 和 林 業。馬 鋼 集 團 的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 為 中 國 寶 武。

– 11 –

馬 鋼 有 限 為 本 公 司 的 附 屬 公 司,主 要 從 事 鋼 鐵 生 產 和 銷 售。
寶 鋼 股 份 主 要 從 事 鋼 鐵 業、貿 易、航 運、煤 化 工、信 息 服 務 等 業 務。寶 鋼
股 份 的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 為 中 國 寶 武。
除 中 國 寶 武 外,於 增 資 事 項 完 成 後,馬 鋼 有 限、馬 鋼 集 團、寶 鋼 股 份 以
及 其 他 十 八 名 股 東 的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 為 中 國 寶 武。

馬鋼有限增資事項之原因及好處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完 成 後,馬 鋼 有 限 將 由 寶 武 水 務 的 股 東 變 更 為 寶 武
環 科 的 股 東。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有 利 於 打 造 集 固 水 氣 一 體 的 環 境 綜 合
治 理 綠 色 產 業 平 台,為 馬 鋼 有 限 綠 色 低 碳 轉 型 獲 取 更 全 面、更 高 效 的 環
保 服 務 支 撐。此 外,馬 鋼 有 限 成 為 寶 武 環 科 的 股 東 後,通 過 資 本 紐 帶,
使 馬 鋼 有 限 共 享 環 保 產 業 發 展 紅 利,以 及 借 助「固 水 氣 一 體 化」產 業 佈 局,
享 受 規 模 效 應 帶 來 的 協 同 收 益。
因 此,董 事(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認 為 增 資 協 議 的 條 款 乃 按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訂 立,增 資 協 議 以 及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屬 公 平 合 理 並 符 合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的 整 體 利 益。

馬鋼有限增資事項對本集團的財務影響及所得款項用途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完 成 後, 馬 鋼 有 限 繼 續 作 為 本 公 司 的 直 接 非 全 資
附 屬 公 司,其 財 務 業 績 將 並 入 本 公 司 的 財 務 報 表 中,而 馬 鋼 有 限 於 寶
武 環 科 的 持 股 比 例 將 由 0% 增 至 1.04%,寶 武 環 科 註 冊 資 本 將 由 人 民 幣
71,155.22 萬 元 增 至 人 民 幣 104,421.52 萬 元。

– 12 –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后,由 於 馬 鋼 有 限 僅 直 接 持 有 寶 武 環 科 1.04% 的 股 權,
因 此 寶 武 環 科 並 不 構 成 本 公 司(或 其 任 何 附 屬 公 司)的 附 屬 公 司,故 核 算
方 式 將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報 表 僅 列 示 為 其 他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不 涉 及 現 金 交 易,對 本 公 司 的 現 金 流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完 成 後,本 公 司 不 再 間 接 持 有 寶 武 水 務 股 權。
本 集 團 預 期 不 會 因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而 在 合 併 報 表 層 面 確 認 相 關 收 益。
本 集 團 不 會 從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中 獲 得 任 何 所 得 款 項。

董事會批准
於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 本 公 司 第 十 屆 董 事 會 第 五 十 二 次 會 議,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批 准 了 有 關 增 資 協 議 以 及 其 項 下 的 交 易(即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的 議 案。
在 出 席 上 述 董 事 會 會 議 的 董 事 之 中,關 連 董 事 蔣 育 翔 先 生 以 及 唐 琪 明
先 生 被 認 為 在 增 資 協 議 以 及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中 擁 有 重 大 利 益,須 就
增 資 協 議 以 及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之 相 關 董 事 會 決 議 放 棄 其 投 票 權。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出 席 上 述 董 事 會 會 議 的 其 他 董 事 均 無 或 被 視 為 於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中 擁 有 任 何 重 大 權 益,且 均 無 須 就 董 事 會 通 過 以 批 准
增 資 協 議 及 其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即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之 相 關 決 議 案
放 棄 投 票。

– 13 –

上市規則的涵義
截 至 本 公 告 之 日,馬 鋼 有 限 為 本 公 司 之 附 屬 公 司,中 國 寶 武 以 及 馬 鋼 集
團 均 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東,中 國 寶 武 合 計 間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約53.15% 股 份,
而 馬 鋼 集 團 持 有 本 公 司 約48.49%的 股 份。中 國 寶 武 作 為 本 公 司 之 控 股 股 東,
亦 為 本 次 增 資 協 議 各 方(除 中 國 寶 武 本 身 外)的 最 終 擁 有 人。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的 定 義,該 等 公 司 均 為 本 公 司 的 聯 繫 人。因 此,增 資 協 議 的 所 有 交 易
方,均 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故 此,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 構 成 了 上 市 規 則
第 14A 章 的 本 公 司 之 關 連 交 易。
由 於 增 資 協 議 以 及 其 項 下 的 交 易(即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事 項)的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高 於 0.1% 但 低 於 5%,該 關 連 交 易 僅 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申 報 及 公 告 規 定,
而 獲 豁 免 遵 守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須 經 獨 立 股 東 之 批 准 的 規 定。
釋義
本 公 告 內,以 下 詞 彙 具 有 下 列 涵 義:
「聯 繫 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核 數 師」

指

中 審 亞 太 會 計 師 事 務 所(特 殊 普 通 合 夥)

「寶 地 南 京」

指

南 京 寶 地 梅 山 產 城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立的有限公司

「寶 武 碳 業」

指

寶 武 碳 業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寶 武 水 務」

指

寶 武 水 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公司

「寶 武 水 務 估 值
報 告」

指

獨立估值師為增資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
易 而 編 製 的 評 估 基 準 日 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有 關
寶武水務的估值報告

– 14 –

「寶 化 湛 江」

指

寶 鋼 化 工 湛 江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公司

「寶 鋼 工 程」

指

寶 鋼 工 程 技 術 集 團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有限公司

「寶 鋼 發 展」

指

寶 鋼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寶 鋼 德 盛」

指

寶 鋼 德 盛 不 銹 鋼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限公司

「寶 武 環 科」

指

寶 武 集 團 環 境 資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立的有限公司

「寶 武 環 科 估 值

指

報 告」

獨立估值師為增資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
易 而 編 製 的 評 估 基 準 日 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有 關
寶武環科的估值報告

「寶 鋼 股 份」

指

寶 山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其 股 份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600019.SH)

「八 鋼 公 司」

指

新 疆 八 一 鋼 鐵 集 團 有 限 公 司,一 家 與 中 國 成 立
的有限公司

「八 一 鋼 鐵」

指

新 疆 八 一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其 股 份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600581.SH)

「董 事 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 15 –

「增 資 事 項」

指

馬 鋼 有 限 以 及 寶 武 水 務 的 另 外 15 家 股 東 根 據
增 資 協 議, 將 以 各 自 持 有 的 總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348,485.76 萬 元 的 96.48% 寶 武 水 務 股 權,對 寶 武
環 科 進 行 增 資, 其 中, 人 民 幣 33,266.30 萬 元 將
為 寶 武 環 科 的 註 冊 資 本, 人 民 幣 315,219.460 萬
元將為寶武環科的資本公積

「馬 鋼 有 限 增 資

指

事 項」

馬 鋼 有 限 根 據 增 資 協 議,將 以 其 持 有 的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11,381.4120 萬 元 的 3.151% 寶 武 水 務 股 權,
向 寶 武 環 科 進 行 增 資,其 中,人 民 幣 10,295.4320
萬 元 將 計 入 寶 武 環 科 的 註 冊 資 本, 人 民 幣
10,314.3380 萬 元 將 計 入 寶 武 環 科 的 資 本 公 積

「增 資 協 議」

指

由 增 資 方、 寶 鋼 發 展、 寶 地 南 京、 八 鋼 公 司、
上 海 環 武、中 南 鋼 鐵 及 太 鋼 不 銹 訂 立 的 日 期 為
2026 年 7 月 31 日 之《寶 武 集 團 環 境 資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增 資 協 議》,據 此,馬 鋼 有 限 及 寶 武 水 務 的
另 外 15 家 股 東 將 同 意 以 各 自 持 有 的 總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348,485.76 萬 元 的 96.48% 寶 武 水 務 股 權,
向寶武環科進行增資

「增 資 方」

指

中 國 寶 武、武 鋼 有 限、馬 鋼 集 團、寶 武 碳 業、寶
化 湛 江、武 鋼 集 團、馬 鋼 有 限、寶 鋼 工 程、寶 鋼
股 份、湛 江 鋼 鐵、梅 山 鋼 鐵、中 南 股 份、鄂 城 鋼
鐵、重 慶 鋼 鐵、太 鋼 不 銹 以 及 寶 鋼 德 盛

「中 國 寶 武」

指

中 國 寶 武 鋼 鐵 集 團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責 任 公 司,由 國 務 院 國 資 委 控 股 擁
有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企業

– 16 –

「重 慶 鋼 鐵」

指

重 慶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其 H 股 在 聯 交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
1053)以 及 其 A 股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601005.SH)

「本 公 司」

指

馬 鞍 山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其 H 股 在 聯 交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323)以 及 其A股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600808.SH)

「交 割 日」

指

增資協議生效當月最後一日

「代 價」

指

馬鋼有限向寶武環科就馬鋼有限增資事項支
付 代 價 總 額 為 人 民 幣 11,381.4120 萬 元。 上 述 代
價最終以經中國寶武備案的評估值為準

「關 連 人 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控 股 股 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董 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鄂 城 鋼 鐵」

指

寶 武 集 團 鄂 城 鋼 鐵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有限公司

「本 集 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 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指

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獨 立 估 值 師」

指

上 海 東 洲 資 產 評 估 有 限 公 司,為 獨 立 於 本 集 團
及其關連人士的獨立第三方

– 17 –

「上 市 規 則」

指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馬 鋼 集 團」

指

馬 鋼(集 團)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為 一 家 國 有 有 限 公 司

「馬 鋼 有 限」

指

馬 鞍 山 鋼 鐵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為 本 公 司 的 非 全
資附屬公司

「梅 山 鋼 鐵」

指

上 海 梅 山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 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 民 幣」

指

人 民 幣,中 國 的 法 定 貨 幣

「股 東」

指

本公司之股東

「上 海 環 武」

指

上 海 環 武 企 業 諮 詢 合 夥 企 業(有 限 合 夥),一 家
於中國成立的合夥企業

「聯 交 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太 鋼 不 銹」

指

山 西 太 鋼 不 銹 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其 股 份 在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000825.SZ)

「太 鋼 集 團」

指

太 原 鋼 鐵(集 團)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限公司

「過 渡 期」

指

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的期間

「估 值 基 準 日」

指

2025 年 12 月 31 日,為 評 估 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股東全部權益的市場價值的基準日

– 18 –

「武 鋼 集 團」

指

武 鋼 集 團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武 鋼 有 限」

指

武 漢 鋼 鐵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湛 江 鋼 鐵」

指

寶 鋼 湛 江 鋼 鐵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公司

「中 南 股 份」

指

廣 東 中 南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其 股 份 在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000717.SZ)

「中 南 鋼 鐵」

指

寶 武 集 團 中 南 鋼 鐵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有限公司

「寶 武 水 務 的

指

另 外 15 家 股 東」

中 國 寶 武、馬 鋼 集 團、寶 武 碳 業、寶 化 湛 江、武
鋼 集 團、寶 鋼 工 程、寶 鋼 股 份、武 鋼 有 限、湛 江
鋼 鐵、梅 山 鋼 鐵、中 南 股 份、鄂 城 鋼 鐵、重 慶 鋼
鐵、太 鋼 不 銹 以 及 寶 鋼 德 盛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蔣育翔

董事長
2026 年 7 月 31 日
中國安徽省馬鞍山市

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董 事 包 括:執 行 董 事 蔣 育 翔;職 工 董 事 唐 琪 明;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管 炳 春、何 安 瑞、仇 聖 桃 及 曾 祥 飛。
*

僅供識別

– 19 –

附 錄-寶 武 水 務 估 值 報 告 及 寶 武 環 科 估 值 報 告 關 鍵 信 息
寶 武 水 務 估 值 報 告 及 寶 武 環 科 估 值 報 告 均 使 用 收 益 法。
評估基本思路
根據寶武水務以及寶武環科估的資產構成和經營業務特點以及評估盡
職 調 查 情 況,評 估 的 基 本 思 路 是 以 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經 審 計 的 會
計 報 表 為 基 礎:首 先 採 用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方 法 (DCF),估 算 得 到 企 業 的 經
營 性 資 產 的 價 值;再 加 上 評 估 基 準 日 的 其 他 非 經 營 性 或 溢 餘 性 資 產、負
債 和 溢 餘 資 產 的 價 值,扣 減 付 息 債 務 後,得 到 企 業 股 東 全 部 權 益 價 值。
除 以 上 所 述,就 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各 自 的 評 估 報 告 而 言,由 於 寶 武
水 務、寶 武 環 科 及 其 各 自 的 子 公 司 均 為 獨 立 運 營,且 各 公 司 經 營 風 險 不 同,
故 寶 武 水 務 以 及 寶 武 環 科 各 自 的 評 估 均 採 用 單 體 口 徑 收 益 法 進 行 測 算。
寶武水務估值報告及寶武環科估值報告所使用的量化假設

企業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模型
根 據 寶 武 水 務 及 寶 武 環 科 的 實 際 情 況,本 次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DCF) 具 體
選 用 企 業 自 由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模 型,基 本 公 式 為:
股 東 全 部 權 益 價 值 = 企 業 整 體 價 值-付 息 債 務 價 值
其 中:
企 業 整 體 價 值 = 經 營 性 資 產 價 值 + 溢 餘 資 產 價 值 + 非 經 營 性 資 產、負 債
價值

– 20 –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