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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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获法院裁定保全被告1.0739亿元等值财产
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存款107,385,468.46元或等值财产,属于公司作为申请人的诉讼回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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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不做 原尚股份(603813.SH)
保全裁定利于债权回收但不是胜诉或到账确认,利润影响仍不确定;金额约占市值3.3%,不足以形成明确短线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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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公告回溯称运输合同纠纷已于2026年6月12日作为重大诉讼披露。
- 本次新增信息是法院准许107,385,468.46元财产保全,尚未开庭审理。市场反应:603813.SH 8月3日收盘价30.94元,当日跌2.49%。
关键理由
- 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存款107,385,468.46元或等值财产,属于公司作为申请人的诉讼回收进展。
- 该金额约占原尚股份当前总市值32.49亿元的3.3%,但案件尚未开庭且未形成胜诉、到账或利润确认。
主要风险
- 诉讼结果和回款时间仍不确定,保全裁定本身不等于利润增厚。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5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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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894 字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保全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为保全的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涉案总额 107,385,468.46 元(含欠付运费、违约金、律师
费、保函费、公证费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与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哈密普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被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原尚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在本案起诉时已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
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财产保全申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 107,385,468.46 元或其他等值
财产,期限为十二个月。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此次裁定为财产保全裁定,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截至
1/2
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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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保全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为保全的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涉案总额 107,385,468.46 元(含欠付运费、违约金、律师
费、保函费、公证费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与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哈密普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被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原尚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在本案起诉时已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
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财产保全申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 107,385,468.46 元或其他等值
财产,期限为十二个月。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此次裁定为财产保全裁定,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截至
1/2
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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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