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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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拟实施2026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970.1231万股,占草案公告时总股本0.33%,属于长期激励安排而非短线订单或利润增量。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海外監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UXI APPTEC CO…
不做 药明康德(603259.SH)
员工持股计划占总股本0.33%且股票来自已回购股份,属于长期激励和治理安排,不是短线可量化经营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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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披露2026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模970.1231万股、资金上限10.0000289148亿元。
关键理由
-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970.1231万股,占草案公告时总股本0.33%,属于长期激励安排而非短线订单或利润增量。
- 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长期激励基金,上限10.0000289148亿元,股票来自已回购股份,不形成新增二级市场买盘。
主要风险
- 需股东会批准且解锁期为12/24/36/48个月,短期价格催化弱。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8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 kb_search · 结果未知
- search_case_library · 结果未知
- query_modeling_kb · 结果未知
- price_snapshot · 结果未知
- normalize_ticker · 结果未知
- validate_order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2,728 字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UXI APPTEC CO., LTD. *
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359 )
海外監管公告
本海外監管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 司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刊 登 的 以 下 資 料 中 文 全 文 ,僅 供 參 閱 。
承董事會命
無 錫 藥 明 康 德 新 藥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司
董事長
李革博士
香港,2026年8月3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李革博士、陳民章博士、楊青博士及張朝暉先生;
非執行董事童小幪先生及吳亦兵博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盧韶華女士、俞衛博士、張新博士、
詹智玲女士及冷雪松先生。
*
僅供識別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证券代码:603259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六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风险提示
一、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
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
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
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3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本段下
同)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共计不超过 4,000 人,最终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所有参加对象均须在公司任职。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
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不包括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本公司关联方。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长期激励基金,即公司根据薪
酬相关管理规定所计提的专项激励基金,合计不超过 1,000,002,891.48 元。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不
超过 9,701,231 股,合计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本公司 A 股股票的价格
为 103.08 元/股,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平均价格。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等监管规定对于公司及员工个人持股规模的要求:公司全部有效的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
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
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等要求有变更的,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根据
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应进行调整。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分
4
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各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分四期解锁,
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25%、25%、25%、25%。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及其对应标的股票归属须根据公司 2026 年业
绩考核确定,具体要求如下:(1)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达到 530 亿元或以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可归属 100%;(2)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达到 513
亿元或以上但未达到 530 亿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可归属 60%;(3)
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未达到 513 亿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不得归属。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采用自行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内
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
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审
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方无一致行动安
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间放弃其持有股票的
股东会表决权。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若因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需缴
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5
目录
声明 ...............................................................................................................................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释义 ............................................................................................................................... 7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规模 ....................... 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 13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5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归属、分配及处置办法 ....................... 21
第七章 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各自的权利义务 ........................................... 26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 28
第九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29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30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1
6
释义
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药明康德、公司、
指
本公司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获得的公司 A 股股
票
指
本计划草案、《员
工持股计划(草 指
案)》
员工持股计划、本
指
员工持股计划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自律监管指引》 指
《公司章程》
指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实施的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
指
管理办法》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指
注:1、本计划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
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计划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当前全球制药研发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在深化全球化布局过程中受
到公司全球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或国
际关系变化的客观影响,面临着国际政策变动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日趋
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为进一步提升核心员工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落实公司
“共苦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全球化发展目标深度绑定,引导
公司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骨干聚焦长期价值创造,从而确保公司全球化战略的稳
步推进与长远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制定本计划草案。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
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须在公司(含公司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本段下同)任职,属于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雇员(不含劳务、
第三方用工关系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骨干,共计不超过 4,000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不包括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本公司关联方。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
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将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
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长期激励基金,即公司根据薪酬相
关管理规定所计提的专项激励基金,合计不超过 1,000,002,891.48 元。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本公司 A 股股票。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6.95 元/股(含)。2026 年 6 月 25
日,公司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
份 9,701,231 股,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118.4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95.11
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 103.0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8,218.79 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本公司 A 股股票的价格
为 103.08 元/股,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平均价格,且不低于下列
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每股 64.27 元;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交易
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每股 62.34 元;
3、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每股 57.14 元;
4、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交
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每股 53.94 元。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10
名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若
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购买价格的,则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2、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基于如下考虑:
1、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与加强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团队建设的宗
旨,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进而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有效可
行方案;
2、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确定购买价格的同时,建立了相应的公司业绩考核与
个人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长期服务,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
3、本员工持股计划系为了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确保公
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与公司长期成长价值的深度绑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符合公司实际激励需求,能够进一步激发公司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的自驱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发展,未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合计不超过 9,701,231 股,合计不超过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0.33%。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000,002,891.48 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等监管规定对于公司及员工个人持股规模的要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
11
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
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等要求有变更的,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根据
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应进行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详见下表(按照份额上限计算):
职务
拟授予份额
(份)
拟持有股数
(股)
占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比例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不超过
4,000 人)
1,000,002,891.48
9,701,231
100%
合计
1,000,002,891.48
9,701,231
100%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锁定期内进
行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实际需要摊销的费用,将根据本
期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后的情况确认。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
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
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
售时,经全体参与表决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50%以上(不含 50%)多数同意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
为货币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
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各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分四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25%、25%、25%、25%。
在各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应份额及相对应股票不得进行交易,包括
但不限于不得转让、不得抵押/质押、不得用于提供贷款、提供担保等。在各锁定
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与解锁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
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
地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推动公司
进一步发展。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联交
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14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采用自行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
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
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有人会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在确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后即成为员工持
股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持有人会议职权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本员工持
股计划另有约定的除外;
3、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授权管理委员会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
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各锁定期满后根据解锁情况出售公
司股票等事项;
6、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
进行处置,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以及被取消资格持有人所持
份额的处置事项、份额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等事项;
7、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8、授权管理委员会确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上述职权行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计划草案规定应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应在相关事项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
15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
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
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召开持有人会议,会议召集人应至少提前 3 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
邮寄、电子通讯、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
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会议召集人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不
再适用上述通知时限规定。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 1、2 项内容以及因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现场、电话会议、视频会议、通讯表决、网络投票等方
式召开。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
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
有人自行承担。
(三)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持有人充分审阅后,提请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规定的表
决方式及表决期限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现场书面投票、通讯书面投票(包括以
邮件、传真等方式)或网络投票等有效的表决方式。
2、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和反对。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
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意向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持有人在表决
结果统计完毕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其表决份额不予计算入参与表决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4、每项议案经全体参与表决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50%以上(不含 50%)多
16
数同意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须按照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
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日向会议召集人提交,会议召
集人应当在收到临时提案后、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发出会议补充通知,但是临时提
案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不属于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的除外。
二、管理委员会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对员工持
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一)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
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
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
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
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
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6、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以上履职义务的,持有人会议有权罢免其委员职务,给
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17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资产;
5、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参加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6、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7、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各锁定期届满后根据解锁
情况,决定或指定人员负责标的股票出售、分配等相关事宜;
8、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包括
持有人份额变动、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以及被取消资格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置事项、
份额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等事项;
9、确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
式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10、管理持有人名册,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登记、继承登记等;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约定的应由管理委员会履
行的其他职责。
(四)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在管理委员会主任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推举
一名委员履行主任职权。
(五)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
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
讯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18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
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六)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
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或其他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
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
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力。管理委员
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
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决议,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
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三、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成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上交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签署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文件等;
2、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本计划草
19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UXI APPTEC CO., LTD. *
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359 )
海外監管公告
本海外監管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 司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刊 登 的 以 下 資 料 中 文 全 文 ,僅 供 參 閱 。
承董事會命
無 錫 藥 明 康 德 新 藥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司
董事長
李革博士
香港,2026年8月3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李革博士、陳民章博士、楊青博士及張朝暉先生;
非執行董事童小幪先生及吳亦兵博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盧韶華女士、俞衛博士、張新博士、
詹智玲女士及冷雪松先生。
*
僅供識別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证券代码:603259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六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风险提示
一、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
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
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
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3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本段下
同)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共计不超过 4,000 人,最终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所有参加对象均须在公司任职。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
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不包括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本公司关联方。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长期激励基金,即公司根据薪
酬相关管理规定所计提的专项激励基金,合计不超过 1,000,002,891.48 元。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不
超过 9,701,231 股,合计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本公司 A 股股票的价格
为 103.08 元/股,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平均价格。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等监管规定对于公司及员工个人持股规模的要求:公司全部有效的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
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
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等要求有变更的,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根据
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应进行调整。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分
4
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各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分四期解锁,
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25%、25%、25%、25%。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及其对应标的股票归属须根据公司 2026 年业
绩考核确定,具体要求如下:(1)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达到 530 亿元或以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可归属 100%;(2)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达到 513
亿元或以上但未达到 530 亿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可归属 60%;(3)
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未达到 513 亿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不得归属。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采用自行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内
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
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审
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方无一致行动安
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间放弃其持有股票的
股东会表决权。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若因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需缴
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5
目录
声明 ...............................................................................................................................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释义 ............................................................................................................................... 7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规模 ....................... 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 13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5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归属、分配及处置办法 ....................... 21
第七章 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各自的权利义务 ........................................... 26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 28
第九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29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30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1
6
释义
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药明康德、公司、
指
本公司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获得的公司 A 股股
票
指
本计划草案、《员
工持股计划(草 指
案)》
员工持股计划、本
指
员工持股计划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自律监管指引》 指
《公司章程》
指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实施的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
指
管理办法》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指
注:1、本计划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
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计划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当前全球制药研发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在深化全球化布局过程中受
到公司全球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或国
际关系变化的客观影响,面临着国际政策变动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日趋
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为进一步提升核心员工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落实公司
“共苦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全球化发展目标深度绑定,引导
公司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骨干聚焦长期价值创造,从而确保公司全球化战略的稳
步推进与长远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制定本计划草案。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
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须在公司(含公司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本段下同)任职,属于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雇员(不含劳务、
第三方用工关系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骨干,共计不超过 4,000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不包括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本公司关联方。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
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将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
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长期激励基金,即公司根据薪酬相
关管理规定所计提的专项激励基金,合计不超过 1,000,002,891.48 元。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本公司 A 股股票。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6.95 元/股(含)。2026 年 6 月 25
日,公司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
份 9,701,231 股,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118.4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95.11
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 103.0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8,218.79 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本公司 A 股股票的价格
为 103.08 元/股,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平均价格,且不低于下列
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每股 64.27 元;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交易
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每股 62.34 元;
3、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每股 57.14 元;
4、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交
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每股 53.94 元。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10
名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若
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购买价格的,则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2、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基于如下考虑:
1、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与加强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团队建设的宗
旨,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进而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有效可
行方案;
2、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确定购买价格的同时,建立了相应的公司业绩考核与
个人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长期服务,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
3、本员工持股计划系为了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确保公
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与公司长期成长价值的深度绑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符合公司实际激励需求,能够进一步激发公司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的自驱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发展,未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合计不超过 9,701,231 股,合计不超过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0.33%。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000,002,891.48 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等监管规定对于公司及员工个人持股规模的要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
11
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
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等要求有变更的,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根据
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应进行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详见下表(按照份额上限计算):
职务
拟授予份额
(份)
拟持有股数
(股)
占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比例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不超过
4,000 人)
1,000,002,891.48
9,701,231
100%
合计
1,000,002,891.48
9,701,231
100%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锁定期内进
行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实际需要摊销的费用,将根据本
期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后的情况确认。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
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
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
售时,经全体参与表决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50%以上(不含 50%)多数同意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
为货币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
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各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分四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25%、25%、25%、25%。
在各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应份额及相对应股票不得进行交易,包括
但不限于不得转让、不得抵押/质押、不得用于提供贷款、提供担保等。在各锁定
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与解锁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
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
地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推动公司
进一步发展。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联交
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14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采用自行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
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
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有人会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在确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后即成为员工持
股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持有人会议职权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本员工持
股计划另有约定的除外;
3、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授权管理委员会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
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各锁定期满后根据解锁情况出售公
司股票等事项;
6、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
进行处置,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以及被取消资格持有人所持
份额的处置事项、份额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等事项;
7、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8、授权管理委员会确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上述职权行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计划草案规定应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应在相关事项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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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
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
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召开持有人会议,会议召集人应至少提前 3 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
邮寄、电子通讯、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
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会议召集人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不
再适用上述通知时限规定。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 1、2 项内容以及因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现场、电话会议、视频会议、通讯表决、网络投票等方
式召开。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
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
有人自行承担。
(三)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持有人充分审阅后,提请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规定的表
决方式及表决期限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现场书面投票、通讯书面投票(包括以
邮件、传真等方式)或网络投票等有效的表决方式。
2、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和反对。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
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意向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持有人在表决
结果统计完毕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其表决份额不予计算入参与表决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4、每项议案经全体参与表决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50%以上(不含 5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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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同意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须按照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
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日向会议召集人提交,会议召
集人应当在收到临时提案后、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发出会议补充通知,但是临时提
案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不属于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的除外。
二、管理委员会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对员工持
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一)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
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
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
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
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
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6、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以上履职义务的,持有人会议有权罢免其委员职务,给
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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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资产;
5、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参加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6、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7、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各锁定期届满后根据解锁
情况,决定或指定人员负责标的股票出售、分配等相关事宜;
8、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包括
持有人份额变动、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以及被取消资格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置事项、
份额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等事项;
9、确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
式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10、管理持有人名册,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登记、继承登记等;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约定的应由管理委员会履
行的其他职责。
(四)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在管理委员会主任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推举
一名委员履行主任职权。
(五)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
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
讯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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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
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六)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
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或其他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
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
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力。管理委员
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
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决议,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
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三、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成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上交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签署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文件等;
2、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本计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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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