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北京时间·🕒 发布 17:08:46时区推断·⟳ 抓取 17:09:29·⚡ 决策 08-04 22:10:58 +5h01m·83.9 天前
神马电力完成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85.77万份股票期权登记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85.77万份,占目前总股本0.20%,摊销总费用1,387.47万元。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5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不做 神马电力(603530.SH)
股权激励授予登记为程序性事项,数量仅占总股本0.20%,无明确超预期考核或交易edge,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85.77万份,占目前总股本0.20%,摊销总费用1,387.47万元。
- A股股权激励非天然利好,本次是授予登记结果,且未披露超预期业绩考核增量。
主要风险
- 期权费用将在2026-2028年摊销,但占比和稀释幅度较小,未达到自动风控重大性。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1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276 字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5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登记日:2026 年 8 月 3 日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登记数量:85.77 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登记人数:16 人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
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向 1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85.77 万份,行权价格为
26.47 元/股。2026 年 8 月 3 日,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
登记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日:2026 年 7 月 24 日
1
2、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数量:85.77 万份
3、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人数:16 人
4、行权价格:26.47 元/股
5、股票来源: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1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公司
期权数量
期权总数的
股本总额的
(万份)
比例(%)
比例(%)
26.17
2.69
0.06
59.59
6.12
0.14
85.77
8.80
0.20
副总经理、财务总
翁茂森
监、董事会秘书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
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15 人)
合计
注:1、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
配偶、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
司全部有效的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
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等待期
2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权完成登记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
间的时间段,分别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予日
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三)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50.00%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50.00%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 85.77 万份股票期权已于 2026 年 8 月
3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四、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
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 85.77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总价值 1,387.47 万元。
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2.41 元/股(2026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盘价为 42.41 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至每期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44%、17.40%(分别采用综合指数最近 1 年、2 年的
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85%(采用公司最近 1 年股息率)。
(二)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4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第二次授
需摊销的总费用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万元)
(万份)
85.77
1,387.47
2026 年
(万元)
2027 年
(万元)
2028 年
(万元)
457.10
734.09
196.28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
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
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
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
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
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5 日
5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5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登记日:2026 年 8 月 3 日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登记数量:85.77 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登记人数:16 人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
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向 1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85.77 万份,行权价格为
26.47 元/股。2026 年 8 月 3 日,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
登记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日:2026 年 7 月 24 日
1
2、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数量:85.77 万份
3、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人数:16 人
4、行权价格:26.47 元/股
5、股票来源: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1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公司
期权数量
期权总数的
股本总额的
(万份)
比例(%)
比例(%)
26.17
2.69
0.06
59.59
6.12
0.14
85.77
8.80
0.20
副总经理、财务总
翁茂森
监、董事会秘书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
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15 人)
合计
注:1、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
配偶、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
司全部有效的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
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等待期
2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权完成登记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
间的时间段,分别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予日
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三)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50.00%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50.00%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 85.77 万份股票期权已于 2026 年 8 月
3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四、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
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 85.77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总价值 1,387.47 万元。
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2.41 元/股(2026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盘价为 42.41 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至每期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44%、17.40%(分别采用综合指数最近 1 年、2 年的
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85%(采用公司最近 1 年股息率)。
(二)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4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第二次授
需摊销的总费用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万元)
(万份)
85.77
1,387.47
2026 年
(万元)
2027 年
(万元)
2028 年
(万元)
457.10
734.09
196.28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
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
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
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
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
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5 日
5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