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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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材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公告,拟募资160,000.00万元
公司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60,000.00万元,发行股数不超过43,723,560股,短期存在每股收益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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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不做 江南新材(603124.SH)
向特定对象发行默认非做多催化,160,000.00万元募资未绑定确定订单或溢价战投,且存在摊薄风险,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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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司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60,000.00万元,发行股数不超过43,723,560股,短期存在每股收益摊薄。
- 募投方向为高纯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液冷散热模组及配件建设项目,属于战略扩产但未披露确定订单或客户。
主要风险
- A股定增本质是稀释性融资,未见战投溢价认购、重大订单锁定或资产注入等可交易增值要素。
- 发行仍需股东会、上交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项目产生效益有周期。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6,267 字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本次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
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
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
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即期回报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理性投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最终
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
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
填补回报措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发行的实
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7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
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
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
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
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45,745,199 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股权激励
或其他因素导致总股本发生的变化。根据发行方案,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43,723,560 股(含
本数),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发行后公司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5、2025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1,911.54 万元、21,759.37 万元。假设
公司 2026 年及 2027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相比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①2026 年、2027 年均与 2025 年持平;②2026 年、2027 年,均较前一年下降 10%;
③2026 年、2027 年,均较前一年增长 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度、
2027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期末股本(万股)
2027 年度(预测)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预测)
本次发行前
14,574.52
14,574.52
14,574.52
本次发行后
18,946.88
情景 1:2026 年、2027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与 2025 年持平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21,911.54
21,911.54
21,911.54
21,911.54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 益
21,759.37
21,759.37
21,759.37
21,759.37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0
1.50
1.50
1.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0
1.50
1.50
1.23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49
1.49
1.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49
1.49
1.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情景 2:2026 年、2027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前一年下降 10%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21,911.54
19,720.39
17,748.35
17,748.35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 益
21,759.37
19,583.43
17,625.09
17,625.09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0
1.35
1.22
0.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0
1.35
1.22
0.99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34
1.21
0.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34
1.21
0.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情景 3:2026 年、2027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前一年增长 10%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21,911.54
24,102.69
26,512.96
26,512.96
的净利润(万元)
2027 年度(预测)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预测)
本次发行前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 益
的净利润(万元)
21,759.37
23,935.30
26,328.83
26,328.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0
1.65
1.82
1.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0
1.65
1.82
1.49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64
1.81
1.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64
1.81
1.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相关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
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
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6 年度、
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
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在人员、技术、市场等
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铜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高纯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液冷散热模组及配件建设项目。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战略展开,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全
面提升公司产能规模、盈利水平和市场份额,同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方面条件,详见公司同日
公告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同
时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具体的措施包括:
(一)加强研发、拓展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生产、销售等优势,不断
丰富和完善产品结构,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拓展市场,不断增强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及使用,并配合保荐人等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
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
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江西江南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
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
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
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
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能
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
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
别对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上金、钱芬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
则,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应当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
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
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
将提交此事项至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5 日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本次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
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
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
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即期回报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理性投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最终
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
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
填补回报措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发行的实
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7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
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
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
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
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45,745,199 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股权激励
或其他因素导致总股本发生的变化。根据发行方案,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43,723,560 股(含
本数),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发行后公司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5、2025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1,911.54 万元、21,759.37 万元。假设
公司 2026 年及 2027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相比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①2026 年、2027 年均与 2025 年持平;②2026 年、2027 年,均较前一年下降 10%;
③2026 年、2027 年,均较前一年增长 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度、
2027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期末股本(万股)
2027 年度(预测)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预测)
本次发行前
14,574.52
14,574.52
14,574.52
本次发行后
18,946.88
情景 1:2026 年、2027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与 2025 年持平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21,911.54
21,911.54
21,911.54
21,911.54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 益
21,759.37
21,759.37
21,759.37
21,759.37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0
1.50
1.50
1.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0
1.50
1.50
1.23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49
1.49
1.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49
1.49
1.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情景 2:2026 年、2027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前一年下降 10%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21,911.54
19,720.39
17,748.35
17,748.35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 益
21,759.37
19,583.43
17,625.09
17,625.09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0
1.35
1.22
0.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0
1.35
1.22
0.99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34
1.21
0.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34
1.21
0.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情景 3:2026 年、2027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前一年增长 10%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21,911.54
24,102.69
26,512.96
26,512.96
的净利润(万元)
2027 年度(预测)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预测)
本次发行前
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 者
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 益
的净利润(万元)
21,759.37
23,935.30
26,328.83
26,328.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0
1.65
1.82
1.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0
1.65
1.82
1.49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64
1.81
1.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的
1.59
1.64
1.81
1.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相关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
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
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6 年度、
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
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在人员、技术、市场等
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铜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高纯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液冷散热模组及配件建设项目。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战略展开,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全
面提升公司产能规模、盈利水平和市场份额,同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方面条件,详见公司同日
公告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同
时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具体的措施包括:
(一)加强研发、拓展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生产、销售等优势,不断
丰富和完善产品结构,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拓展市场,不断增强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及使用,并配合保荐人等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
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
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江西江南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
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
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
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
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能
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
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
别对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上金、钱芬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
则,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应当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
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
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
将提交此事项至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5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