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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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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为控股子公司立敏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7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0.7亿元,落在此前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内。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海外監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INGYI iTECH (G…
不做 领益智造(002600.SZ)
担保属于已批准额度内进展,虽累计担保比例高但无违约或资金缺口,不能形成事件交易
不做 领益智造(01688.HK)
同一担保进展对H股也缺少新增可交易方向,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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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8-04 17:50 CST官方确认/否认巨潮资讯/港交所海外监管公告一手源原文 ↗
    公司披露为控股子公司立敏达授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7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关键理由

  • 本次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0.7亿元,落在此前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内。
  • 公司披露截至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169.49亿元、占2025年末归母净资产70.50%,但无逾期担保或诉讼担保。

主要风险

  • 累计担保比例高,但本次为对控股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未确认资金缺口或违约。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195 字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INGYI iTECH (GUANGDONG) COMPANY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8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而做出。
茲載列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關於為子公
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曾芳勤女士
香港,2026 年 8 月 4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曾芳勤女士、賈雙誼先生及黃金
榮女士;(ii)非執行董事尉徵慧女士;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健成博士、蔡元
慶博士及阮超先生。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8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和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6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
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
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事项
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立敏达”)和广发银行于 2026 年 6 月 2 日签订的主合同《授信额度合同》
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
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项下形成的主债权按出资比例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0.7 亿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主债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24 日止。《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
2/5

届满之日起三年。立敏达的其他股东张强、东莞市毛旦投资有限公司、武燕、
武永军、县菊红、马琪、郝代超、单筱军、唐健作为连带共同保证人为立敏达
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股东东莞毛行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德彩米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莞德彩
君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鉴于公司对立敏达具
有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且立敏达具备较强的业务运营能力与风
险控制能力,因此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本次使
用的担保额度

公司类别

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70%的
控股子公司

2,000,000.00

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000.00

合计

2,000,000.00

-

7,000.00

被担保人立敏达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
险总体可控。
三、公司和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立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及主债权
《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甲方和立敏达于 2026 年 6 月 2 日签订
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
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
属于主合同范围)。主债权的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 亿元,授信额度
有效期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24 日止。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3/5

(1)本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0.7 亿元整。
(2)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费用。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保证)的最高债
权额。
3、保证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
任。
4、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
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
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
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694,909.09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 70.50%。
4/5

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445,550.38 万元,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06,479.76 万元,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41,878.95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
余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1,00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
产的 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5/5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