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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130万份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将于8月8日起自主行权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19人,可行权股票期权130.00万份,行权价9.97元/份,占目前股本总额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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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6-03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不做 引力传媒(603598.SH)
130万份期权行权占股本0.48%,且行权条件成就已在7月14日审议,当前为程序性实施公告,无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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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19人,可行权股票期权130.00万份,行权价9.97元/份,占目前股本总额0.48%。
- 行权条件成就已于2026年7月14日董事会审议,当前公告为自主行权实施安排,程序性较强。
- 130万股潜在新增股份对应0.48%股本,摊薄量级有限,且公司称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风险
- 行权所得股票T+2可上市交易,存在小幅供给压力,但规模不足以触发自动风控风险。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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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6-03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9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的数量:130.00万份;行权价格:9.97元/份;
●
本次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
股;
●
行权起始日:2026年8月8日。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
2024年8月1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 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0、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11、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2、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日
行权价格
(元/份)
实际授予登记数
量(万份)
实际授予登记人
数(人)
授予后剩余
数量(万
份)
2024 年 8 月 8 日
9.97
270.00
20
0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调整情况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确认在股票期权第一
批次等待期满前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不满足
行权条件的 10.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已完成注销。
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8月8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
期即将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
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可行权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可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0.00 亿元;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6,50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2、上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
82.8277亿元,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达成。
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
股计划(如有)的股份支付费用、商誉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2025年度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结果,19名激励对象个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 人层面均可100%行权。
等级。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行权
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将于等待期满后办理行权手续,19名激励对象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0.00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8月8日
2、行权数量:130.00万份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19人
4、行权价格:9.97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已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起始日为2026年8月8日,截止日期为2027
年8月7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
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
占目前股本
权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董事、副总裁
10.00
3.70%
0.04%
贾延广
董事、副总裁
10.00
3.70%
0.04%
穆雅斌
董事会秘书
10.00
3.70%
0.04%
100.00
37.04%
0.37%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顾彬
2
3
核心骨干员工(16 人)
合计(19 人)
130.00
48.15%
0.4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本次达到行权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行
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30.00 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
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在对应的锁定期根据会计准则
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
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等待期将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的人数、
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
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4 日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6-03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9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的数量:130.00万份;行权价格:9.97元/份;
●
本次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
股;
●
行权起始日:2026年8月8日。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
2024年8月1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 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0、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11、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2、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日
行权价格
(元/份)
实际授予登记数
量(万份)
实际授予登记人
数(人)
授予后剩余
数量(万
份)
2024 年 8 月 8 日
9.97
270.00
20
0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调整情况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确认在股票期权第一
批次等待期满前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不满足
行权条件的 10.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已完成注销。
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8月8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
期即将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
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可行权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可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0.00 亿元;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6,50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2、上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
82.8277亿元,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达成。
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
股计划(如有)的股份支付费用、商誉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2025年度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结果,19名激励对象个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 人层面均可100%行权。
等级。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行权
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将于等待期满后办理行权手续,19名激励对象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0.00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8月8日
2、行权数量:130.00万份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19人
4、行权价格:9.97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已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起始日为2026年8月8日,截止日期为2027
年8月7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
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
占目前股本
权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董事、副总裁
10.00
3.70%
0.04%
贾延广
董事、副总裁
10.00
3.70%
0.04%
穆雅斌
董事会秘书
10.00
3.70%
0.04%
100.00
37.04%
0.37%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顾彬
2
3
核心骨干员工(16 人)
合计(19 人)
130.00
48.15%
0.4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本次达到行权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行
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30.00 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
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在对应的锁定期根据会计准则
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
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等待期将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的人数、
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
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