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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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通科技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合计2480.84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253.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使用227.8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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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债券代码:118072 债券简称:鼎通转债 公告编号:2026-04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不做 鼎通科技(688668.SH)
募集资金置换为合规程序性事项,未改变募投用途或业绩预期,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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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253.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使用227.8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主要风险
- 置换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形成新增盈利或风险重估。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097 字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债券代码:118072
债券简称:鼎通转债
公告编号:2026-04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6 年度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530,134.00 元置换
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8,301.88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 号),
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9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
资金 93,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8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2,12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
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79.3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91,840.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7-2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母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
49,320.32
30,000.00
高速通讯及液冷生产建设项目
34,700.38
24,000.00
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
31,151.11
2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132,171.81
93,000.00
合
计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22,530,134.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母公司改扩建建
设项目
49,320.32
222.16
-
222.16
0.45%
高速通讯及液冷
生产建设项目
34,700.38
1,161.45
-
1,161.45
3.35%
新能源 BMS 生产
建设项目
31,151.11
869.40
-
869.40
2.79%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
-
-
-
132,171.81
2,253.01
-
2,253.01
1.70%
合
计
铺底流动
资金
建设投资
合
计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金 额 为
2,278,301.8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930.00
5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6.79
127.36
律师费用
51.89
14.15
资信评级费用
28.30
28.3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2.41
8.02
1,159.39
227.83
合
计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 年度第三届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530,134.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8,301.88 元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785 号)。天健
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9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鼎通科技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鼎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
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鼎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5 日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债券代码:118072
债券简称:鼎通转债
公告编号:2026-04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6 年度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530,134.00 元置换
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8,301.88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 号),
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9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
资金 93,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8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2,12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
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79.3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91,840.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7-2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母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
49,320.32
30,000.00
高速通讯及液冷生产建设项目
34,700.38
24,000.00
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
31,151.11
2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132,171.81
93,000.00
合
计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22,530,134.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母公司改扩建建
设项目
49,320.32
222.16
-
222.16
0.45%
高速通讯及液冷
生产建设项目
34,700.38
1,161.45
-
1,161.45
3.35%
新能源 BMS 生产
建设项目
31,151.11
869.40
-
869.40
2.79%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
-
-
-
132,171.81
2,253.01
-
2,253.01
1.70%
合
计
铺底流动
资金
建设投资
合
计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金 额 为
2,278,301.8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930.00
5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6.79
127.36
律师费用
51.89
14.15
资信评级费用
28.30
28.3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2.41
8.02
1,159.39
227.83
合
计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 年度第三届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530,134.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8,301.88 元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785 号)。天健
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9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鼎通科技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鼎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
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鼎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5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