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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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对鼎通科技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确认鼎通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253.01万元及发行费用227.83万元符合规则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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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莞市 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
不做 鼎通科技(688668.SH)
保荐核查意见是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配套程序文件,与r05同一事项,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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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保荐机构核查确认鼎通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253.01万元及发行费用227.83万元符合规则并无异议。
主要风险
- 该核查意见是对r05同一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程序性确认,不新增交易信息。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551 字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莞市
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 号),
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9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
资金 93,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8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2,12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
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79.3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91,840.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7-2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母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
49,320.32
30,000.00
高速通讯及液冷生产建设项目
34,700.38
24,000.00
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
31,151.11
2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132,171.81
93,000.00
合计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2,253.0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
资
铺底流动
资金
占总投资的比例
母公司改扩建建设项
目
49,320.32
222.16
-
222.16
0.45%
高速通讯及液冷生产
建设项目
34,700.38
1,161.45
-
1,161.45
3.35%
新能源 BMS 生产建
设项目
31,151.11
869.40
-
869.40
2.79%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
-
-
-
合计
132,171.81
2,253.01
-
2,253.01
1.70%
合计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27.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930.00
5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6.79
127.36
律师费用
51.89
14.15
资信评级费用
28.30
28.30
2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金额(不含税)
12.41
8.02
1,159.39
227.83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合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
7-785 号)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 年度第三届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530,134.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8,301.88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要求。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鼎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鼎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
(本文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红庆
包春丽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4
月
日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莞市
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 号),
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9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
资金 93,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8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2,12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
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79.3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91,840.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7-2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母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
49,320.32
30,000.00
高速通讯及液冷生产建设项目
34,700.38
24,000.00
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
31,151.11
2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132,171.81
93,000.00
合计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2,253.0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
资
铺底流动
资金
占总投资的比例
母公司改扩建建设项
目
49,320.32
222.16
-
222.16
0.45%
高速通讯及液冷生产
建设项目
34,700.38
1,161.45
-
1,161.45
3.35%
新能源 BMS 生产建
设项目
31,151.11
869.40
-
869.40
2.79%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
-
-
-
合计
132,171.81
2,253.01
-
2,253.01
1.70%
合计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27.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930.00
5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6.79
127.36
律师费用
51.89
14.15
资信评级费用
28.30
28.30
2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金额(不含税)
12.41
8.02
1,159.39
227.83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合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
7-785 号)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 年度第三届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530,134.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8,301.88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要求。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鼎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鼎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
(本文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红庆
包春丽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4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