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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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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百集团实施2025年度每股0.791元现金分红

重百集团以440,453,0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91元,合计派发348,398,383.91元。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33 重庆重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做 重百集团(600729.SH)
分红方案此前已获股东会通过,本次仅为实施公告,缺少新增预期差,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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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5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重百集团以440,453,0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91元,合计派发348,398,383.91元。

主要风险

  • 该分红方案已于2026年6月17日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告只是实施安排,不是新的股东回报承诺。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974 字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33

重庆重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791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8/12

-

2026/8/13

2026/8/13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6 月 17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0,453,07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8,398,383.91元。

三、

四、
1.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8/12

-

2026/8/13

2026/8/13

分配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
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
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1) 重庆渝欣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天津滨海新区物美津融商贸有限公司
(3) 深圳嘉璟智慧零售有限责任公司
(4) 重庆市市中区文化局
3.

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
《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
》有关规定,个人从公
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91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91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
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
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 2009 年 1 月 23 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
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扣除 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税后每股实
际派发现金股息 0.7119 元人民币。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
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7119 元。
(4)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
股人民币 0.791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商社大厦 11 层

联系部门:公共事务部(董事办、党群办)
联系电话:023-63845365
特此公告。

重庆重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