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08-05 20:12:47时区推断·⟳ 抓取 08-05 20:13:47·⚡ 决策 08-06 18:13:51 +22h00m·82.0 天前
苏州锴威特公告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晶艺半导体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该提示性公告为拟进行股权变动与发行现金支付流程披露,主要说明交易对象与持股结构变动。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核查意见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晶艺半导体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
不做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688693.SH)
仅为交易推进类提示,未到可直接执行的交易触发时点,需等待后续批准与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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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该提示性公告为拟进行股权变动与发行现金支付流程披露,主要说明交易对象与持股结构变动。
- 核心催化仍在后续审批、注册、交割与业绩实现阶段,当前不构成单独可执行交易信号。
主要风险
- 交易结果存在监管批复与交割时间不确定性,信息完整度不足以支撑方向性交易。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1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100 字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核查意见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晶艺半导体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晶艺半导体将成为上市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1、上市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
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控制本次交易事
项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上市公司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
3、上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1
4、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与责任,在内幕
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
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执行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
鹏
李元江
罗
浩
张蓝月
许匡吉
吴劳欣
刘华山
牟
金华东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明晟
晶
投行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内核负责人:
邵
年
江
禹
法定代表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3
月
日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核查意见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晶艺半导体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晶艺半导体将成为上市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1、上市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
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控制本次交易事
项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上市公司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
3、上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1
4、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与责任,在内幕
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
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执行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
鹏
李元江
罗
浩
张蓝月
许匡吉
吴劳欣
刘华山
牟
金华东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明晟
晶
投行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内核负责人:
邵
年
江
禹
法定代表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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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