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不做原因: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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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测科技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意见,尚待股东会审议
事件是例行股权激励流程文件,方向最多偏中性/轻微正面,但缺少授予规模、价格、业绩考核门槛等决定摊薄与激励强度的核心信息,且公司近年连续实施类似激励,预期差不足。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1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不做 伟测科技(688372.SH)
不做伟测科技(688372.SH):当前仅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意见,尚待股东会审议,且缺少授予规模、价格、摊薄和业绩目标等决定交易价值的核心条款,程序性披露不足以形成可执行正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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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本次公告确认伟测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但仍需股东会审议,且正文没有披露数量、价格、归属条件和业绩目标。对股东价值的影响取决于激励约束强度与摊薄幅度,现有文本无法量化增量;同时公司此前已有多期股权激励,事件不具备足够新鲜的基本面催化,因此不做。
消息传播链
- 检测到伟测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意见PDF,来源为CDN前瞻,需等待正式列表挂网确认。
- 确认公司简称伟测科技、证券代码688372、上市地为科创板。
关键理由
- 股权激励可能有利于绑定核心团队,但本文件未披露业绩考核目标、授予价格和摊薄比例,无法证明新增股东价值。
- 公司此前已连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核查意见更偏程序性节点而非业绩预期上修。
主要风险
- 若正式草案披露高成长业绩考核目标且授予价格约束较强,可能使事件重新具备正向预期差。
- CDN前瞻文件存在正式挂网、更正或撤回风险,需以后续交易所正式披露为准。
反向证据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足与文本缺少核心量化条款共同压低置信度,最终选择不交易。
方向:未找到足够高相似、同市场、同相位且可干净锚定首发时点的股权激励核查意见先例;程序性股权激励节点通常不足以单独决定方向。
涨幅量级:缺少可用高相似先例,不能据此设定止盈止损或追价幅度。
形态:本次更接近程序性披露而非草案核心条款首次披露,见光交易价值偏弱。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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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骈文胜先生及其女儿骈然
女士。骈文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长期负责公司战
略布局、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重要事项,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骈
然女士担任本公司销售经理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带领销售团队围绕公司战略
开拓市场、维护客户关系、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本激励计
划将骈文胜先生和骈然女士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
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除前述人员外,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公司其他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除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外,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
时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董事会实际授出限制
性股票前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对实际授予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
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3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8 月21 日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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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骈文胜先生及其女儿骈然
女士。骈文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长期负责公司战
略布局、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重要事项,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骈
然女士担任本公司销售经理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带领销售团队围绕公司战略
开拓市场、维护客户关系、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本激励计
划将骈文胜先生和骈然女士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
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除前述人员外,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公司其他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除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外,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
时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董事会实际授出限制
性股票前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对实际授予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
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3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8 月21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