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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 CDN 前瞻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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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拟募资不超54.10亿元

本次PDF披露确认了既有定增申报材料,但核心交易条款已提前公开,且仍处审核注册阶段;定增一方面提高新华三权益并偿债,另一方面存在摊薄,短线新增预期差不足。

📄 原文巨潮资讯 CDN 前瞻↗ 原文
证券代码:000938.SZ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
不做 紫光股份(000938.SZ)
不做:申报稿披露的核心定增规模和募资用途已在8月17日方案调整中公开,当前未新增审核通过、注册批文、发行定价或认购对象等可交易事实;正负影响混合且短线预期差不足。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紫光股份拟定增不超54.10亿元,其中33.90亿元用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16.20亿元偿还贷款,长期有利于提高新华三权益和改善负债,但发行数量上限达发行前股本15.04%,且方案8月17日已公告调整、当前申报稿仍未代表审核通过或发行落地,因此不是新的可交易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17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8-17官方确认/否认紫光股份董事会公告转载一手源原文 ↗
    公司公告称8月17日召开董事会,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募资上限由557000.00万元调减至541000.00万元。
  2. 2026-08-18财经媒体扩散上海证券报非一手原文 ↗
    上海证券报刊载董事会决议和方案调整内容,并提示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3. 2026-08-23 16:54 CST其它巨潮资讯CDN前瞻一手源原文 ↗
    CDN可下载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正文确认募资不超541000.00万元及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等用途,但该通道不能等同法定正式挂网时间。
  4. 2026-08-21 15:00 CST市场反应行情网站非一手原文 ↗
    紫光股份8月21日收盘36.44元,涨2.19%,总市值约1042.21亿元;8月19日曾跌9.99%,说明此前方案披露后股价已发生较大波动。
    市场反应:8月21日收盘上涨2.19%,但此前8月19日下跌9.99%。

关键理由

  • 募资用途含收购新华三少数股权和偿还银行贷款,中长期可提高归母权益和降低财务压力。
  • 本次事件仍处申报稿阶段,尚未形成审核通过、注册同意、发行定价或认购对象落地的新增确定性。
  • 按8月21日收盘总市值约1042.21亿元估算,54.10亿元募资约占市值5.2%,但最多15.04%股本摊薄与资产注入收益需后续发行价格和交易完成情况验证。

主要风险

  •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日均价80%,最终折价和发行数量未定,短期可能压制每股收益和交易情绪。
  • cninfo_cdn为前瞻下载通道,需等待正式巨潮列表披露版本核对;若正式版本撤回或更正,应撤销该事件判断。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6-04-29 · 影响 weakens
    公司公告提示本次发行会扩大总股本,短期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风险,削弱单纯做多逻辑。
    检索:紫光股份 定增 摊薄 即期回报 2026 新华三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8-23 · 影响 weakens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盈利资产、研发设备和偿还贷款,不是确认性净损害事件,不满足强空催化。
    检索:紫光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 541000万元 偿还贷款 收购新华三 6.98%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足使本次不能用历史胜率支撑交易;结合新增事实不足,最终选择不做。

方向:未取得可用的同市场、同阶段定增申报稿事件研究样本;仅从机制上看,申报稿阶段通常弱于审核通过、注册批文或发行定价落地。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锚点干净样本可用于校准涨跌幅。

形态:当前更像已披露定增方案的申报材料更新,见光死或继续上涨均缺少先例统计支持。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2,769 字
证券代码:000938.SZ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
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
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2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或价值判断之前,务必仔细
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
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中“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 名(含35 名)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
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
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的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
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
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3
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照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本次发行的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
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000.0000 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15.04%)。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
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1,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人
民币)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人民币)
1
收购新华三6.98%股权
339,106.39
339,000.00
2
研发设备购置项目
40,100.00
4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62,000.00
162,000.00
合计
541,206.39
541,000.00
注:上表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的投资总额为支付股权转让款时实际换汇使用人民币金额。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4
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
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
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
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7、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12 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8、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有完善的股利分配政策,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
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
关情况详见《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
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
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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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注意。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情况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
件。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的风险因素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分别为4,722,182.68 万元、7,269,949.61
万元及7,883,993.62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11%、81.86%及81.85%。受
2024 年发行人收购新华三30%股权时冲减资本公积、新增并购贷款,以及确认
新华三剩余19%股权的期权远期安排作为金融负债并冲减资本公积的影响,发
行人资产负债率整体升至较高区间。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记录良好、融资渠
道通畅,未发生逾期偿还贷款的情况。同时,发行人持续优化负债结构,2025
年随着发行人经营转好及债务偿还,资产负债率有所回落。虽然本次发行完成
后将使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可能使发行人面临
一定的偿债风险。
2、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730,781.08 万元、7,902,407.85 万元和
9,674,833.93 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301.73 万元、
157,243.45 万元和168,552.18 万元,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67,486.78 万元、145,613.57 万元和163,466.06 万元。报告期内,
公司营业收入伴随行业的发展持续增长,但净利润水平有所波动。
公司将加快在智算和国产化领域全栈能力布局,推进大模型与行业场景的
深度融合,有序推进海外业务拓展,推动公司业务高质量增长。在公司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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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产品迭代创新的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行业需求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大的
风险,公司在经营管理、研发投入、原材料供应、客户需求、市场拓展、人才
发展等方面的挑战可能会增加。如果未来宏观形势、行业情况及市场竞争等发
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较好地应对上述因素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
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
1、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到
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通货膨胀、股票市场供求状况、重大自然灾害发生
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
及时、准确、全面、公正地披露重要信息,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同时采取积
极措施,尽可能地降低股东的投资风险。但是,引起股票价格波动的原因十分
复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存在不确定性,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
定的风险。
2、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发行结果将受
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
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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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9
一、一般释义 ......................................................................................................... 9
二、专业释义 ....................................................................................................... 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公司概况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5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6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2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情况 ........................................................... 34
七、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情况 ................................................... 46
八、报告期内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 48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9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 50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 50
四、募集资金投向 ............................................................................................... 5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4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4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54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4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说明 ........................... 5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5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56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88
四、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相关说明 ............... 88
五、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的情况说明 ............................ 89
六、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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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投向产生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 9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3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 9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变动情况 ................................... 94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9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95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95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96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96
二、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 96
三、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 96
四、本次发行与前次发行时间间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99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0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风险因素 ............................................................................................................. 10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 ..................................................... 102
三、与募投项目实施相关的风险 ..................................................................... 102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0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0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 ......................................................................................... 10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0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9
五、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 11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111
七、发行人董事会的声明 ................................................................................. 11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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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
紫光股份、公司、上市公
司、发行人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次发行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向不超过35 名(含35 名)特定对象询
价发行股票,发行股数不超过43,000.0000 万股(含本数)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04%),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541,000.00 万元用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研
发设备购置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指
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支
付现金的方式向HPE 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6.98%股权
紫光国际
指
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紫光股份全资子公司
西藏紫光通信
指
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紫光通信投资
有限公司)
紫光数码
指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紫光股份全资子公司
紫光软件
指
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紫光股份全资子公司
新华三
指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H3C Technologies Co., Limited(曾用
名: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华为三康有限公司/Huawei-
3Com Co.,Ltd)
新华三信息技术
指
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全资子公司
交易对方、HPE 实体
指
H3C Holdings Limited 和Izar Holding Co
HPE 开曼
指
H3C Holdings Limited
信华智联
指
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资产
指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石智华
指
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招华信通
指
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甬宁
指
宁波甬宁鄞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华芯
指
合肥华芯明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卖出期权
指
2019 年5 月1 日至2022 年4 月30 日期间,HPE 开曼或届
时持有新华三股权的HPE 实体可向紫光国际发出通知,向
紫光国际或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新华三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后经各方协商,将上述卖出期权行权期延长至2022 年12
月31 日
《股份购买协议》
指
2025 年11 月,紫光国际、信华智联、中信金融资产、长
石智华、招华信通、宁波甬宁、合肥华芯与HPE 开曼分别
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SHARE PURCHASE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0
AGREEMENT》)
《股东协议》
指
2016 年5 月26 日,紫光国际、HPE 开曼、新华三签署的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
《经修订和重述的卖出期
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
指
2024 年5 月24 日,紫光国际、HPE 开曼、Izar Holding Co
签署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
《后续安排协议》
指
2024 年5 月24 日,紫光国际与HPE 开曼签署的《后续安
排协议》
《原股份购买协议》
指
2023 年5 月26 日,紫光国际与HPE 开曼、Izar Holding Co
签署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
定价基准日
指
紫光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股东会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A 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同华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数字经济
指
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
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
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
人工智能
指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
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
术科学。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企图了解
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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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
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
AIGC
指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即人工智能通过学习大量的数据,来实现自动
生成各种内容,如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
云计算
指
云计算是一个具备高度扩展性和管理性的网络资源池,将
IT 能力(计算、存储、网络、软件及服务)通过网络以服
务方式提供给用户,用户按需使用计算资源、存储空间和
各种应用软件,可加快全社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
型进程,并使IT 产业从产品销售商业模式转型升级到服务
输出的商业模式
大数据
指
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
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一种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
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
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IDC
指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全球著名的信息技术、电信
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咨询、顾问和活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中国信通院
指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网络设备
指
连接到网络中的物理实体,包括集线器、交换机、网桥、
路由器、网关、网络接口卡(NIC )、无线接入点
(WAP)等
边缘计算
指
一种将应用程序、数据资料与服务的运算由网络中心节
点,移往网络逻辑上的边缘节点来处理的分散式运算架构
ICT
指
信息与通信技术(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领域
服务器
指
用于提供计算能力并运行软件应用程序的特定IT 设备
存储
指
一种利用半导体、磁性介质等技术制成的存储数据的电子
设备
交换机
指
一种通过报文交换接收和转发数据到目标设备,以实现不
同计算机网络设备之间的连接的设备
路由器
指
一种实现路由(决定数据包从来源端到目的端所经过的路
由路径)与转送(将路由器输入端的数据包移送至适当的
路由器输出端)两种重要机制的电讯网络设备
WLAN
指
无线局域网(Wireless LAN,缩写WLAN),是一种不使
用任何导线或传输电缆连接,而使用无线电波或电场与磁
场作为数据传送的介质的局域网
x86 服务器
指
采用x86 指令集处理器的通用服务器
超融合
指
是以软件定义为核心,应用虚拟化技术,将计算、网络和
存储等硬件资源紧密集成整合到同一套单元设备中,形成
统一的云计算资源池,并实现模块化的无缝横向扩展,即
通常所说的“一箱即云”
DDoS
指
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处
于不同位置的多个攻击者同时向一个或数个目标发动攻
击,或者一个攻击者控制了位于不同位置的多台机器并利
用这些机器对受害者同时实施攻击。由于攻击的发出点是
分布在不同地方的,这类攻击称为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
其中的攻击者可以有多个
WEB 应用
指
通过Web 浏览器访问和运行的软件程序,核心数据与逻辑
存储在远程服务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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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Comware
指
新华三用于网络设备的网络操作系统,是交换机、路由
器、WiFi、5G 核心网、NFV、安全、工业互联网、物联
网等产品的核心软件
傲飞算力平台
指
傲飞算力平台(AMPHA)是新华三基于Kubernetes 和
Slurm 自主开发的AI 和HPC 资源一体化管理的集群管理
平台,是业内领先的将AI 和HPC 资源统一纳管的平台。
它可以在不改变AI 和HPC 用户习惯的前提下,充分挖掘
计算性能,实现AI 和HPC 资源的灵活调配管理,实现AI
和HPC 两大业务模块的统一调度、统一用户/用户组管
理、统一文件/文件夹管理、统一计费、统一监控告警,实
现AI 和HPC 业务的真正融合
Kubernetes
指
一个可移植、可扩展的开源平台,用于管理容器化的工作
负载和服务,并支持声明式配置与自动化。Kubernetes 拥
有一个庞大且快速增长的生态系统,其服务、支持和工具
的使用范围广泛
Slurm
指
一个开源的分布式资源管理和作业调度软件,用于超级计
算机和大中小型计算节点集群的管理,具有高度的扩展性
和容错性。Slurm 调度系统使用简单、功能强大、应用广
泛,是HPC 调度领域事实上的标准
灵犀使能平台(LinSeer
Hub)
指
灵犀使能平台是基于新华三先进AI 能力和丰富实践经
验,面向政府、企业及开发者提供的一站式大模型全生命
周期服务平台,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从数据处理到模型开
发、模型预训练、模型微调、模型评估、模型管理、模型
推理、应用部署及数据回流的端到端全流程服务,助力用
户高效构建与部署AI 应用,全面管理AI 解决方案生命周
期,推动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可支持云上、云下及一体
机多种部署模式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
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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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紫光股份
证券代码
000938.SZ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王竑弢
成立日期
1999-03-18
注册资本
286,007.9874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00218641X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董事会秘书
张蔚
电话
010-62770008
传真
010-62770880
电子信箱
thunis@thunis.com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
发;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玩具销售;仪
器仪表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
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
修;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企业管理;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专业设计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股份数额(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200
0.00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60,072,674
99.9997%
三、股份总数
2,860,079,874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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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东性质
股份限
售情况
1
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800,870,734
28.00%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
2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信托·中保投1 号信托
157,304,393
5.50%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
3
信达证券-天津信恒同邦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信达证券丰实2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143,003,924
5.00%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3,482,458
1.87%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3,032,238
1.15%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
6
北京国研天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31,616,869
1.11%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沪深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23,601,341
0.83%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7,997,354
0.63%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16,345,504
0.57%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15,519,859
0.54%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
合计
1,292,774,674
45.20%
-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西藏紫光通信持有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8.00%,为紫光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158 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办公楼西3-11 号
办公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158 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办公楼西3-11 号
法定代表人
黄琛
成立日期
2015 年05 月15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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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321344445R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
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ICT 基础设施行业
1、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的核心产品包括交换机、路由器、WLAN、网络安全产品、服务器、
存储设备等,属于信息化建设所需的基础架构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细分行业为“通信系统设备制造”(C3921)。
(1)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性组织
我国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国家发
改委负责行业政策的制定与发布、中长期产业导向和指导性意见、建设项目的
备案管理。工信部主要负责研究通信设备制造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
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通信设备产品技术
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产品进网的认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统计并发布
相关信息,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商务部负责国内外贸易政策的制定,
拟订进出口外贸标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质
量认证和设备技术标准制定。
(2)监管体制
工信部或其授权监管机关对列入《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的
包括系统设备和终端设备在内的所有设备,在中国境内销售及正式使用实施进
网许可证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于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3C 认证),
由国家公布统一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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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统一的标志及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须经国家指定
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施加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销售、进口
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3)主要法律、法规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推动企业和社会生产效率不断提升,信息化对国
民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提升。ICT 基础设施行业是信息化和数字经济
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行业,是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中国的关键
支撑。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及企业信息化发展,
国务院及相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和引导行业发展的法律法
规和政策文件,主要包括:
序号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政策名称
与行业相关内容
1
2026 年
工信部
《“人工智能+信息
通信”创新发展实
施意见(2026—
2028 年)》
推动信息通信智能化技术演进发展。聚焦
5G-A/6G、新一代光网络、“IPv6+”、
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
开展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网络架构研究。
加快网络设备智能化水平提升。探索在通
信基站、核心网设备、路由交换设备、宽
带接入服务器、光传输/接入系统、安全
网关等网络设备中部署智能算力,应用人
工智能算法增强网络设备的业务感知、调
度、优化和安全防护等能力。
2
2026 年
十四届全国人大
四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五个五年规
划纲要》
围绕支撑产业升级和数智化发展,推进新
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和集约高效利用。完
善信息通信网络,深化第五代移动通信
(5G)、千兆光网规模部署,推进第五
代移动通信演进(5G-A)、万兆光网建
设发展和第六代移动通信(6G)技术创
新,推动移动物联网自主迭代。壮大数字
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新一代通信技术、云
计算、区块链等产业,提升高端芯片、光
电子器件、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产业水
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
群。
3
2026 年
工信部等八部门
《“人工智能+制
造”专项行动实施
意见》
推动智能芯片软硬协同发展,支持突破高
端训练芯片、端侧推理芯片、人工智能服
务器、高速互联、智算云操作系统等关键
技术。有序推进高水平智算设施布局,加
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监测调度平台,
促进算力资源高效利用。 开展智算云服
务试点,推动大模型一体机、边缘计算服
务器、 工业云算力部署,提升智算资源
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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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序号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政策名称
与行业相关内容
4
2026 年
工信部等五部门
《关于加强信息通
信业能力建设 支撑
低空基础设施发展
的实施意见》
按需推进低空场景通信网络覆盖。面向
300 米(G 类、W 类空域)以下低空航路
沿线、低空应用热点区域,充分利用现有
5G 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在满足国
家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基础上,综合采用
波束优化、天线调整、新建基站等方式,
按需推动低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
5
2026 年
国务院
《2026 年国务院政
府工作报告》
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深化拓展“人工智
能+”,促进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加
快推广,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商业
化规模化应用,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新模
式。
6
2025 年
国务院
《关于深入实施
“人工智能+”行动
的意见》
有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
探索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发展的城市规
划、建设与治理,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
平。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
创新智能算力基础设施运营模式,鼓励发
展标准化、可扩展的算力云服务,推动智
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
全。
7
2025 年
工信部
《推动工业互联网
平台高质量发展行
动方案(2026—
2028 年)》
聚焦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明确
2026-2028 年平台建设、技术创新、产业
融合、安全保障等重点任务,支撑制造业
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8
2025 年
国家数据局
《数字中国建设
2025 年行动方案》
部署体制机制创新、“人工智能+”、基
础设施提升、数据产业培育等8 大行动;
提出2025 年底算力规模超300EFLOPS,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 超
10%;推动工业互联网优化升级,深化
“东数西算”工程国家数据局。
9
2024 年
工信部等
十一部门
《关于推动新型信
息基础设施协调发
展有关事项的通
知》
推进重点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传统通
信机房绿色改造、老旧通信设备及机房配
套设备更新,加强基站节能技术应用。
10
2024 年
国家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24
年)》
信息产业包括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移动物联网、物联网(传感网)、智能网
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与建设,宽带网络设
备制造与建设,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
制造与建设, IP 业务网络建设,卫星数
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增值电信业务平台
建设;通信设备:基于IPv6 的下一代互
联网技术研发及服务,网络设备、芯片、
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数
字移动通信、移动自组网、接入网系统、
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
设备制造等。
11
2023 年
工业和信息化
部、中央网络安
全和信息化委员
《算力基础设施高
质量发展行动计
划》
加强计算、网络、存储和应用协同创新,
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
算力对数字经济的驱动作用,为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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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政策名称
与行业相关内容
会办公室、教育
部等部门
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12
2023 年
中共中央、国务
院
《数字中国建设整
体布局规划》
从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平台经济、
数字技术等方面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
远期目标,数字中国建设全面加速
13
2022 年
国务院
《关于加强数字政
府建设的指导建
议》
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数字政
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
的引领作用
14
2021 年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数据安全法》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
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
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
安全
15
2021 年
工信部
《国务院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印
发提升中小企业竞
争力若干措施的通
知》
推动数字化产品应用,实施中小企业数字
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赋
能深度行活动
16
2020 年
工信部
《关于推动工业互
联网加快发展的通
知》
强调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加快国
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建立
工业互联网数据资源合作共享机制,初步
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数据采集、
汇聚和应用。
17
2020 年
工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推动5G 加快发
展的通知》
加快5G 网络建设部署。包括加快5G 网
络建设进度,加大基站站址资源支持,加
强电力和频率保障,推进网络共享和异网
漫游。丰富5G 技术应用场景。
18
2020 年
国家发改委、中
央网信办
《关于推进“上云
用数赋智”行动培
育新经济发展实施
方案》
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化企
业。在企业“上云”等工作基础上,促进
企业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
型。支持平台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提供多
层次、多样化服务,减成本、降门槛、缩
周期。
19
2020 年
工信部
《中小企业数字化
赋能专项行动方
案》
助推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引导数字化服务
商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
平台,支持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
移,帮助中小企业从云上获取资源和应用
服务,满足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系统
云化需求。
20
2019 年
工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加快培育共享
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的指导意见》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5G、人工
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
施建设,扩大高速率、大容量、低延时网
络覆盖范围,鼓励制造企业通过内网改造
升级实现人、机、物互联,为共享制造提
供信息网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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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ICT 基础设施行业概述
ICT 基础设施指IT(信息技术)与CT(通信技术)融合的底层支撑底座,
它涵盖了从信息生成、传输、处理到存储的软硬件设备及系统,是构建数字经
济、人工智能和企业应用的核心枢纽。ICT 基础设施行业是构建国家信息基础
设施,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
性行业,在推动经济增长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
边缘计算等技术持续集成优化,“芯-云-网-边-端”全产业链快速发展,并与制
造、能源、交通、金融等各个领域交叉融合,实体经济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转型升级,数字经济发展规模正快速增长。根据中国信通院报告,2024
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9.2 万亿,同比增长9.69%,预计到2030 年,中国数
字经济规模将超80 万亿。
2020-2030 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及预测(万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信通院
在数字经济规模不断发展的背景下,ICT 产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中
国信通院发布的《2026 深度观察十大趋势》,ICT 产业进入以智能化重构为驱动
的新增长周期,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智能终端等推动ICT 制造业重回高增长轨
道,ICT 服务业模式由“规模扩展”向“深耕用户价值”转换,具体表现为三
大深度融合趋势:一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ICT 企业持续加大创新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