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交所CIMC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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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公告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安排
公告仅落实已获2026年6月16日股东会通过的年度A股分红方案,每股派0.179元含税,无新增经营、订单或盈利预期变化。
📄 原文CIMC↗ 原文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對本公告的內容 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中國國…
不做 中集集团(000039.SZ)
程序性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红比例已由股东会提前通过,除息调整不构成短线正期望,不做。
不做 中集集团(02039.HK)
公告明确H股股息安排不适用本次A股实施公告,02039.HK没有新增可交易催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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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公告仅落实已获2026年6月16日股东会通过的年度A股分红方案,每股派0.179元含税,无新增经营、订单或盈利预期变化。
- 本次A股现金分红总额396953845.75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按每股0.1723875元调整,本质是程序性除息安排。
- H股股东股息派付不适用本公告,02039.HK没有新的可交易增量信息。
主要风险
- 现金分红除权本身不创造短线正期望,追逐股息容易被除息调整抵消。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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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對本公告的內容 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039)
##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公司在公司網站(www.cimc.com)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 登的《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A股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香港,2026年8月3日
### 承董事會命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吳三強 公司秘書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麥伯良先生(董事長),非執行董事朱志 強先生(副董事長)、梅先志先生(副董事長)、徐臘平先生、趙金濤先生及趙峰女士,及 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光華先生、王桂壎先生及謝家偉女士。
股票代码:000039、02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6-063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 利。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A股股本为2,302,682,490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85,063,240 股。因此,本公司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A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85,063,240股后的 2,217,619,250股为基数,向本公 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9元 (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根据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本次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
(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不含回购A股股份)×分配比例,即人民币 396,953,845.75 元(含税)=2,217,619,250股×0.179元/股(含税);按本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 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A股股本(含 回购A股股份)×10,即1.723875元(含税)= 396,953,845.75(含税)÷2,302,682,490 股 ×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本公司A股 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 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23875元/股。
3、H股股东的股息派付不适用本公告,H股股东的股息派付安排请见本公司2026 年6月17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 司网站(http://www.cim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剔
除相关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向本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 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9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若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或发生回购 A 股股份情形,将维持每 1 股派现金人民币 0.179 元(含税)的分红比例,
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 二、权益分派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85,063,240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该等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本公司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8月7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A 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85,063,240股后的2,217,619,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人民币1.79000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人民币1.611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35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179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8月10日。
###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8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8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本公司本次 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不含回购A股股份)×分配比 例,即人民币396,953,845.75元(含税)=2,217,619,250股×0.179元/股(含税);按本 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A股 现金分红总金额÷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10,即1.723875元(含税) =396,953,845.75(含税)÷2,302,682,490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A股股 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23875元/股。
### 七、其它事项说明
- 1、A股股东中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若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的,请最晚于2026年9
月30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便本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申 请。
- 2、如果有关股东向本公司提供中国税务机关批复的享受协定待遇或其他免税等
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最晚于2026年9月 30日前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认定文件协助向主管税务机关就本次权益分 派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返还所扣税款。
### 八、咨询机构
联系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朱思源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邮编:518067) 联系邮箱:ir@cimc.com 联系电话:0755-26602187
### 九、备查文件
-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2、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的决议。
- 3、本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
#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039)
##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公司在公司網站(www.cimc.com)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 登的《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A股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香港,2026年8月3日
### 承董事會命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吳三強 公司秘書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麥伯良先生(董事長),非執行董事朱志 強先生(副董事長)、梅先志先生(副董事長)、徐臘平先生、趙金濤先生及趙峰女士,及 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光華先生、王桂壎先生及謝家偉女士。
股票代码:000039、02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6-063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 利。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A股股本为2,302,682,490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85,063,240 股。因此,本公司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A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85,063,240股后的 2,217,619,250股为基数,向本公 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9元 (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根据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本次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
(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不含回购A股股份)×分配比例,即人民币 396,953,845.75 元(含税)=2,217,619,250股×0.179元/股(含税);按本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 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A股股本(含 回购A股股份)×10,即1.723875元(含税)= 396,953,845.75(含税)÷2,302,682,490 股 ×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本公司A股 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 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23875元/股。
3、H股股东的股息派付不适用本公告,H股股东的股息派付安排请见本公司2026 年6月17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 司网站(http://www.cim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剔
除相关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向本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 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9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若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或发生回购 A 股股份情形,将维持每 1 股派现金人民币 0.179 元(含税)的分红比例,
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 二、权益分派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85,063,240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该等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本公司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8月7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A 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85,063,240股后的2,217,619,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人民币1.79000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人民币1.611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35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179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8月10日。
###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8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8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本公司本次 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不含回购A股股份)×分配比 例,即人民币396,953,845.75元(含税)=2,217,619,250股×0.179元/股(含税);按本 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A股 现金分红总金额÷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10,即1.723875元(含税) =396,953,845.75(含税)÷2,302,682,490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A股股 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23875元/股。
### 七、其它事项说明
- 1、A股股东中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若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的,请最晚于2026年9
月30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便本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申 请。
- 2、如果有关股东向本公司提供中国税务机关批复的享受协定待遇或其他免税等
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最晚于2026年9月 30日前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认定文件协助向主管税务机关就本次权益分 派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返还所扣税款。
### 八、咨询机构
联系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朱思源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邮编:518067) 联系邮箱:ir@cimc.com 联系电话:0755-26602187
### 九、备查文件
-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2、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的决议。
- 3、本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