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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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属于上市公司治理合规更新,不改变主营业务或财务预期。
📄 原文首旅酒店↗ 原文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
1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4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不做 首旅酒店(600258.SH)
纯治理制度修订,无法形成同向交易,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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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披露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关键理由
-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属于上市公司治理合规更新,不改变主营业务或财务预期。
主要风险
- 无公司级新增实质利空。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7 种)
- list_mcp_resources · 结果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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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985 字
1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4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
案》。
为强化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拟修订后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
事会的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与本工作细则
的规定及时补足成员人数。在董事会根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
董事会的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
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成
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2
据《公司章程》与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
时补足成员人数之前,原成员仍继续履
行职务。
与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时补足成员
人数。在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与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时补足成员人
数之前,原成员仍继续履行职务。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
交易进行审计;
(十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
联交易进行审查;
(十七)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
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
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
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
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成员;情况
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的,可以不受前述通
知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
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
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
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
临时会议。
会议召开前三日须通知全体成员;情
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的,可以不受前
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3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
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
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或投票表决。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
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
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
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审计部保
存,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
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会
议决议等相关文件由审计部保存,并
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
于十年。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成员均对会议所
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
信息。
第二十条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均
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
自披露有关信息。违反保密义务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6 年7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4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
案》。
为强化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拟修订后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
事会的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与本工作细则
的规定及时补足成员人数。在董事会根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
董事会的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
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成
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2
据《公司章程》与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
时补足成员人数之前,原成员仍继续履
行职务。
与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时补足成员
人数。在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与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时补足成员人
数之前,原成员仍继续履行职务。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
交易进行审计;
(十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
联交易进行审查;
(十七)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
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
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
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
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成员;情况
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的,可以不受前述通
知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
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
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
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
临时会议。
会议召开前三日须通知全体成员;情
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的,可以不受前
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3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
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
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或投票表决。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
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
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
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审计部保
存,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
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会
议决议等相关文件由审计部保存,并
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
于十年。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成员均对会议所
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
信息。
第二十条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均
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
自披露有关信息。违反保密义务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6 年7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