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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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拟1亿至2亿元回购股份并注销
拟回购1亿至2亿元并注销,按现总市值545.82亿元测算仅约0.18%至0.37%市值。
📄 原文山东高速↗ 原文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6-04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不做 山东高速(600350.SH)
回购注销方向为正但规模仅占总股本0.12%至0.24%,相对545.82亿元市值太小,且同一方案已被处理,不重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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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3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拟回购1亿至2亿元并注销,按现总市值545.82亿元测算仅约0.18%至0.37%市值。
- 按价格上限17.28元测算回购579万至1157万股,占总股本0.12%至0.24%,短线弹性很弱。
- 该方案尚需股东会与债权人程序,且已在已处理消息库命中同一具体催化。
主要风险
- 回购规模相对公司体量过小,且存在股东会、债权人程序和价格超出上限导致无法充分实施的风险。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日期 2026-08-03 · 影响 invalidates
命中同一回购注销方案已处理记录,且规模仅占总股本0.12%至0.24%。
检索:search_processed_events 600350.SH 72h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5 种)
- list_mcp_resources · 结果未知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 search_case_library · 结果未知
- kb_search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919 字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6-04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
最终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28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
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 个月、6 个
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
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
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以下简称“提议
人”)《关于提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以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
得债权人同意。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20,由董事长傅柏先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亿元~2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7.28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79万股~1,157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2%~0.24%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将根
据股东会决议,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若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回购额度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额度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根据授权决定
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 亿元(含),
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28 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1
亿元(含)、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 亿元(含)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5,787,037 股至11,574,07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至0.24%。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
额(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注销并减
少注册资
本
5,787,037~11,574,074
0.12%~0.24%
10,000~
20,000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
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28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的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
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出具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
款承诺函》: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 亿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 年;
贷款用途:仅用于公司在承诺函出具日之后进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
承诺函有效期:自承诺函开出之日至正式合同签署前。
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
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
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4,834,570,825
100
4,828,783,788
100
4,822,996,751
100
股份总数
4,834,570,825
100
4,828,783,788
100
4,822,996,751
1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644.32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6.80 亿元,流动资产265.69 亿元,资产负债率62.66%。
假设此次回购金额上限2 亿元(含)全部使用完,按2026 年3 月31 日的财务数
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12%、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3%、
占流动资产的0.75%。
综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
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2026 年2 月4 日,公司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
速集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338,419,957 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7%),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此次交易旨在优化股权结构,
促进各方优势互补和品牌升级;积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发展,强化区域
重大战略协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共同扩大优质运输服务供给,全面提升综合能
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此次交易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
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
决议前6 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
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回购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
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
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
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
股东在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主体拟在
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傅柏先先生《关于提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
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相关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
购方案;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5、在回购期限内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
6、决定使用自筹资金的规模及使用期限,签署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相关的协
议;
7、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8、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对回购股份进行注
销;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
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
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
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做好与公
司股东沟通,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将依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6-04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
最终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28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
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 个月、6 个
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
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
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以下简称“提议
人”)《关于提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以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
得债权人同意。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20,由董事长傅柏先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亿元~2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7.28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79万股~1,157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2%~0.24%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将根
据股东会决议,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若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回购额度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额度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根据授权决定
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 亿元(含),
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28 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1
亿元(含)、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 亿元(含)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5,787,037 股至11,574,07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至0.24%。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
额(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注销并减
少注册资
本
5,787,037~11,574,074
0.12%~0.24%
10,000~
20,000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
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28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的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
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出具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
款承诺函》: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 亿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 年;
贷款用途:仅用于公司在承诺函出具日之后进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
承诺函有效期:自承诺函开出之日至正式合同签署前。
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
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
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4,834,570,825
100
4,828,783,788
100
4,822,996,751
100
股份总数
4,834,570,825
100
4,828,783,788
100
4,822,996,751
1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644.32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6.80 亿元,流动资产265.69 亿元,资产负债率62.66%。
假设此次回购金额上限2 亿元(含)全部使用完,按2026 年3 月31 日的财务数
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12%、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3%、
占流动资产的0.75%。
综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
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2026 年2 月4 日,公司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
速集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338,419,957 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7%),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此次交易旨在优化股权结构,
促进各方优势互补和品牌升级;积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发展,强化区域
重大战略协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共同扩大优质运输服务供给,全面提升综合能
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此次交易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
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
决议前6 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
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回购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
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
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
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
股东在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主体拟在
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傅柏先先生《关于提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
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相关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
购方案;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5、在回购期限内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
6、决定使用自筹资金的规模及使用期限,签署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相关的协
议;
7、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8、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对回购股份进行注
销;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
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
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
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做好与公
司股东沟通,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将依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