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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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获关联方为1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并由子公司反担保
亚邦股份因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由关联方武高新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 原文亚邦股份↗ 原文
亚邦股份关于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公司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不做 亚邦股份(603188.SH)
1000万元日常借款担保规模小且无违约、逾期担保或融资失败事实;仅说明流动资金安排,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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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亚邦股份因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由关联方武高新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 公司子公司为该笔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不动产抵押反担保,担保费率为1%即10万元。
- 本次担保在既有额度内,公告称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0,且未触及高风险担保比例提示。
主要风险
- 公司2025年度亏损2.39亿元、2026年一季度小幅亏损,但本次事件未确认资金缺口、违约或融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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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173 字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公司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46,851.98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19,3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0.63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因日常经
营发展需要,于近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
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12 个月。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高
新融资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业务向江苏银行常州分行提供保证,并与亚邦股
份签订《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约定向亚邦股份按年利率1.0%,共计10 万元
人民币收取担保费。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华尔”)为上
述亚邦股份1,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向武高新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公司子公司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作物”)提供
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董沟村及化工园区的四处不动产、公司孙公司连云港市金囤
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囤农化”)提供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的两
处不动产作为反担保抵押。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
单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单位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5 亿元。截至目前,已实际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2,846 万元(不包
括本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单位提供担保32,846 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70%以上的单位提供担保0 万元。本次亚邦华尔、恒隆作物、金囤农化为公
司1,000 万元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
发生担保费用共计10 万元人民币,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亚邦股份29.64%股权
法定代表人
卢建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784384603B
成立时间
2006-02-24
注册地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漕溪路9号11幢
注册资本
57,017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创业投资(限
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
染料制造;颜料制造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3 月31 日
/2026 年1-3 月
(未经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7,348.59
156,184.46
负债总额
56,877.23
55,658.86
资产净额
100,471.36
100,525.60
营业收入
22,007.74
58,176.27
净利润
-54.24
-23,877.43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
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
1、甲方: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乙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的提供及担保费的支付:甲方同意为乙方向江苏银行常州分行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借款发放之前,按照年1.0%
的担保费率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担保费10 万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4、担保追偿:如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金融机构归还借款本息及所
有相关债务,金融机构要求甲方代偿的,则自甲方代偿之日起,甲方可向乙方追
偿。追偿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乙方代偿的本息;因乙方未按期还款,金
融机构向甲方主张债权所产生的且最终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甲方为乙方代偿款项
所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甲方为实现上述追偿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为乙
方代偿款项后,甲方有权选择将对乙方的债权转成对乙方的股权,具体事宜双方
另行约定。甲方选择债转股的,乙方需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且保证履行乙方公
司内部程序,不因此影响甲方的权益。
(二)反担保保证合同
1、甲方: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乙方: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3、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反担保保证的主债权:按《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中担保追偿范围约定
的含借款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在内的甲方对借款人的全部债权之和。
5、反担保保证期间:自甲方依照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借款
人履行代偿义务之日起三年。
6、反担保范围:《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项下甲方代借款人偿还的款项(甲
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金融机构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金融机构承担的其他责任)及代偿
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担保费等。《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项下甲方为实现债
务追偿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三)反担保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抵押人: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
2、抵押物: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董沟村、
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恒胜路西侧)、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经二路西
侧)、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新港大道北侧)的四处不动产,连云港市金囤
农化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的两处不动产作为反担保抵押。
3、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抵押权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
中担保追偿范围约定的含借款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在内的抵押权人对借款人的
全部债权之和。
4、担保抵押的期间:自抵押权人依照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
借款人履行代偿义务之日起至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全部清偿完毕
之日止(即主债权因清偿消灭之日止)。
5、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代借款人偿还
的款项(抵押权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
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金融机构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抵押权人向金融机
构承担的其他责任)及代偿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担保费等;《借款担保及追
偿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为实现债务追偿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保
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联方武高新融资担保公司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解决公司向金融机构
实施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
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公司参考市场价格按实际担保
金额的1%/年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邦股份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日常经营稳
定,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
确保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如下:
担保总额
(万元)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比例(%)
逾期担保累计
金额(万元)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
19,300.00
30.63
-
其中: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
17,300.00
27.46
-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
-
-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公司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46,851.98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19,3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0.63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因日常经
营发展需要,于近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
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12 个月。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高
新融资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业务向江苏银行常州分行提供保证,并与亚邦股
份签订《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约定向亚邦股份按年利率1.0%,共计10 万元
人民币收取担保费。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华尔”)为上
述亚邦股份1,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向武高新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公司子公司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作物”)提供
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董沟村及化工园区的四处不动产、公司孙公司连云港市金囤
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囤农化”)提供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的两
处不动产作为反担保抵押。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
单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单位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5 亿元。截至目前,已实际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2,846 万元(不包
括本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单位提供担保32,846 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70%以上的单位提供担保0 万元。本次亚邦华尔、恒隆作物、金囤农化为公
司1,000 万元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
发生担保费用共计10 万元人民币,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亚邦股份29.64%股权
法定代表人
卢建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784384603B
成立时间
2006-02-24
注册地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漕溪路9号11幢
注册资本
57,017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创业投资(限
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
染料制造;颜料制造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3 月31 日
/2026 年1-3 月
(未经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7,348.59
156,184.46
负债总额
56,877.23
55,658.86
资产净额
100,471.36
100,525.60
营业收入
22,007.74
58,176.27
净利润
-54.24
-23,877.43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
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
1、甲方: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乙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的提供及担保费的支付:甲方同意为乙方向江苏银行常州分行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借款发放之前,按照年1.0%
的担保费率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担保费10 万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4、担保追偿:如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金融机构归还借款本息及所
有相关债务,金融机构要求甲方代偿的,则自甲方代偿之日起,甲方可向乙方追
偿。追偿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乙方代偿的本息;因乙方未按期还款,金
融机构向甲方主张债权所产生的且最终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甲方为乙方代偿款项
所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甲方为实现上述追偿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为乙
方代偿款项后,甲方有权选择将对乙方的债权转成对乙方的股权,具体事宜双方
另行约定。甲方选择债转股的,乙方需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且保证履行乙方公
司内部程序,不因此影响甲方的权益。
(二)反担保保证合同
1、甲方: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乙方: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3、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反担保保证的主债权:按《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中担保追偿范围约定
的含借款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在内的甲方对借款人的全部债权之和。
5、反担保保证期间:自甲方依照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借款
人履行代偿义务之日起三年。
6、反担保范围:《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项下甲方代借款人偿还的款项(甲
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金融机构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金融机构承担的其他责任)及代偿
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担保费等。《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项下甲方为实现债
务追偿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三)反担保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抵押人: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
2、抵押物: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董沟村、
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恒胜路西侧)、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经二路西
侧)、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新港大道北侧)的四处不动产,连云港市金囤
农化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的两处不动产作为反担保抵押。
3、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抵押权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
中担保追偿范围约定的含借款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在内的抵押权人对借款人的
全部债权之和。
4、担保抵押的期间:自抵押权人依照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
借款人履行代偿义务之日起至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全部清偿完毕
之日止(即主债权因清偿消灭之日止)。
5、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担保及追偿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代借款人偿还
的款项(抵押权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
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金融机构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抵押权人向金融机
构承担的其他责任)及代偿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担保费等;《借款担保及追
偿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为实现债务追偿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保
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联方武高新融资担保公司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解决公司向金融机构
实施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
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公司参考市场价格按实际担保
金额的1%/年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邦股份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日常经营稳
定,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
确保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如下:
担保总额
(万元)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比例(%)
逾期担保累计
金额(万元)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
19,300.00
30.63
-
其中: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
17,300.00
27.46
-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
-
-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