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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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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次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及报告,核心是发行申报配套材料,不是新增订单、利润或产能落地催化。

📄 原文永和股份↗ 原文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437 号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不做 永和股份(605020.SH)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属于发行申报配套和存量项目进度披露,不能形成短周期收入、利润或订单重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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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8-05 18:59 CST官方确认/否认上交所公告一手源原文 ↗
    公司披露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关键理由

  • 本次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及报告,核心是发行申报配套材料,不是新增订单、利润或产能落地催化。
  • 报告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7.201638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比例80.94%,属于资金使用进度信息。

主要风险

  • 募投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和部分资金临时补流是存量项目进度信息,不构成当前事件级自动风控利空。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0,243 字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437 号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5-7

鉴证报告第1 页
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437号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和股份”)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
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永和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
编制,如实反映永和股份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2 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永和股份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永和股份截至
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其他说明
2026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本所审计,本所仅对2026年1-6月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
六、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永和股份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臧青海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照东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第1 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的相关规定,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72 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462,023,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702,500.00 元(不含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320,6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 年7 月6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7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 张,每张面值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67,437.02 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32,562.9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 年10 月17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540 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第2 页
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91,368,421 股,发行价格1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35,999,99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836,196.63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0,163,802.3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 年3 月7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03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7 月6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
行、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系在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
实施,2021 年7 月23 日,公司、邵武永和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衢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10 月1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募投项目系在邵武永和实施,公司、
邵武永和及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第3 页
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绿色专营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鉴于募投项目系在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永和”)
实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头永和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使
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
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5 年3 月7 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720,999,999.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坐扣的保荐及承销费)
836,196.63
2025 年3 月7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20,163,802.37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433,517,864.74
减: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使用募集资金
474,660,207.72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68,678,205.16
减: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84,163,803.37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注1)
1,565,000,000.00
加: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注1)
1,350,000,000.00
加: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存款利息收入,并减银行手续费等
3,425,430.44
2026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6,247,356.98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第4 页
注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见二(四)1、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章节,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超出审议额度情况,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
偿还金额为2.15 亿元。
(四)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浙江永和
570900045710020
1,720,999,999.00
10,009,771.70
正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浙江永和
8110801014503103707
50,073,726.93
正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
浙江永和
19730101040022868
11,078,549.94
正常
中国银行浙江省衢州市分行营业部
浙江永和
398785974269
正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包头永和
0603042029200279276
2,874.50
正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包头永和
15050171667509298888
45,082,433.91
正常
合计
1,720,999,999.00
116,247,356.98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邵武永和年产10kt 聚偏氟乙烯和3kt 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的投资总金额由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第5 页
30,661.57 万元调整至37,711.78 万元,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涉及募集资
金使用变更的情况。同时,对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
地项目、邵武永和年产10kt 聚偏氟乙烯和3kt 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6 年6 月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
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38,825.51 万元调整至265,404.49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涉及调整。同时,将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
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邵武永和年产10kt 聚偏氟乙烯和3kt 六氟环氧丙
烷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期至2027 年12 月。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
况。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7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16,819.5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
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 年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
作。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90 号)。
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第6 页
25,686.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公司已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565号)。
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520.3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上述事项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5]第ZB10480 号)。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3月1日,公司已将累计使用的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第7 页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25,00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累计使用的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i.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
截至2026年3月18日,本次议案中,公司累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125,000.00万元,累计归还125,000.00万元,公司在本次授权期限内任
意时点的实际使用金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60,000.00万元(含本数)额
度,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ii.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前述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
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议案中,公司累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31,500.00万元,累计归还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偿还
金额为21,500.00万元,公司在本次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实际使用金额均未超
出审议额度和使用期限。
2、
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第8 页
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 年3 月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性低且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
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截至2026 年3 月19 日,公司在审议额度30,000.00 万元(含本数)内,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循环使用购买“7 天通知存款”以及“结构性存款”投资产
品144,500.00 万元,累计赎回144,500.00 万元,累计取得投资产品收益193.73
万元,使用过程任意时点均未出现超出审议额度情况,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
月,2026 年3 月20 日至2026 年6 月30 日,未再新增现金管理决议,未再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金额为
139,234.19 万元,其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8,416.38 万元,用于包头永
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90,817.8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124.74
万元(含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产品收益的净额),其中: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且暂未归还的金额21,5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624.74 万
元。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比例为
80.94%(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募投项目包头永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园
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比例为73.48%,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包头永和新
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尚在建设中。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募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第9 页
集资金将逐步投入使用。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请详见附表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请详见附表
5;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请详见附表6。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邵武永和年产10kt 聚偏氟乙烯和3kt 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募投项目之一),
0.5 万吨聚偏氟乙烯产能完成建设,0.3 万吨六氟环氧丙烷相关装置尚处于工艺
优化提升建设中,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尚处在建设期间,募集资金
陆续投入,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的差异情况,
请详见本报告附表4。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10kt 聚偏氟乙烯和3kt 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募投
项目之一),0.5 万吨聚偏氟乙烯产能完成建设,0.3 万吨六氟环氧丙烷相关装
置尚处于工艺优化提升建设中,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包头永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处在建设期间,尚未
投产。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