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20:14:42时区推断·⟳ 抓取 20:14:43·⚡ 决策 08-24 20:23:38 +8m55s·64.3 天前
峰岹科技5%以上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00万股,持股比例由9.71%降至8.84%,属已披露减持计划的例行进展
这是已披露减持计划(2026-06-27公告2026-024)框架内的例行1%刻度提示性公告:上海华芯8/18-8/2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00万股,持股由9.71%降至8.84%,全部事实均落在市场已知计划之内,无新增金额、无新增指引、无控制权变化。做多方向无任何催化;做空方向上,已知计划内的股东减持不构成'明确强空催化'(非财务暴雷、非监管处罚、非核心逻辑证伪),且大宗交易买方承接、对二级市场直接冲击有限,置信度不足以支持开空。故不做。
📄 原文峰岹科技↗ 原文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 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9.7…
不做 峰岹科技(688279.SH)
本次公告为2026-06-27已披露减持计划的例行1%刻度进度提示,无新增预期差:上海华芯8/18-8/2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00万股、持股9.71%降至8.84%,均落在已知计划框架内。无做多催化;做空方向上已知计划内减持不构成明确强空催化且置信不足,不满足开空红线。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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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峰岹科技5%以上股东上海华芯于8/18-8/2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00万股、比例由9.71%降至8.84%,系履行6月27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计划尚未完毕。事实层面仅为已知计划的进度确认,预期差≈0;供需层面0.87%的大宗减持冲击有限;公司基本面不受影响。方向上既无做多催化,已知计划内减持也不满足做空红线的'明确强空催化'要求,故AVOID,同时因未通过净损害三重测试不输出risk_signals。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2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消息传播链
- A股盘后(20:14)由上交所直连源首发,为法定一手披露;内容仅为计划内减持触及1%刻度的提示,无新增实质信息市场反应:公告发布于盘后,尚未产生二级市场反应
主要风险
-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剩余减持额度(本次公告未披露剩余额度细节)仍将在后续交易日形成已知供给压力,但属两个月前已预期的事项,不构成新催化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8-24 · 影响 invalidates
公告原文明确:系履行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未违反承诺、不触发要约、不改变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影响治理与持续经营;已知计划内的小比例大宗减持不满足做空红线要求的'明确强空催化'
检索:峰岹科技 股东减持 1%刻度 是否构成强空催化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不改变结论:本次事件无新增预期差,无论方向均不满足ENTER条件,AVOID独立成立
方向:无可用先例;但按机制判断,已披露计划内的1%刻度减持进度公告在A股属高频模板性披露,通常不引发显著方向性反应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先例可校准幅度
形态:无法从先例验证;该类公告本身不构成独立催化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5 种)
- fetch_decision_experience · 结果未知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earch_case_library · 结果未知
- web_search · 结果未知
- direct_instrument_candidates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310 字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
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9.71%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8.8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资者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10000570811198E
□不适用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投资者名
称
变动前股数
(万股)
变动前比
例(%)
变动后股数
(万股)
变动后
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
的
时间区间
资金来
源(仅
增持填
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上海华芯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1,118.0273
9.71
1,018.0273
8.84
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____(请
注明)
2026/8/18-
2026/8/21
/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 年6 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来源,未触及要约收购。
6、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5 日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
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9.71%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8.8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资者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10000570811198E
□不适用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投资者名
称
变动前股数
(万股)
变动前比
例(%)
变动后股数
(万股)
变动后
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
的
时间区间
资金来
源(仅
增持填
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上海华芯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1,118.0273
9.71
1,018.0273
8.84
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____(请
注明)
2026/8/18-
2026/8/21
/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 年6 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来源,未触及要约收购。
6、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5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