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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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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一致行动关系调整后实控人合计表决权降至47.52%

誉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宋春响变更为叶敏,导致其5.23%股份不再与实控人合并计算。

📄 原文誉辰智能↗ 原文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誉辰智能 股票代码:6886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誉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
不做 誉辰智能(688638.SH)
一致行动关系调整不涉及实际持股增减且控制权未变,缺少可交易的基本面或控制权重定价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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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誉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宋春响变更为叶敏,导致其5.23%股份不再与实控人合并计算。
  • 张汉洪、宋春响、袁纯全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表决权由52.75%降至47.52%,但公告明确不涉及持股数量增减且控制权不变。

主要风险

  • 表决权集中度下降可能带来治理关注,但当前披露未确认控制权不稳、减持或经营损害。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7,947 字
1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誉辰智能
股票代码:6886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誉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敏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宝安大道4018 号华丰国际商
务大厦1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宋春响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汉洪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袁纯全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叶敏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肖谊发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誉辰智能股东誉辰投资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由宋春响变更为叶敏,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
春响、袁纯全与誉辰投资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誉辰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不再合并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袁纯全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八月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誉辰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誉辰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8
四、其他情况...................................................... 8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备查文件................................................... 15
一、备查文件目录.................................................. 15
二、备查地点...................................................... 15
附表:............................................................ 17

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含义:
誉辰智能、公司
指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深圳市誉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誉辰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宋春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张汉洪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指
袁纯全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指
叶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指
肖谊发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誉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宋春响变更为叶敏,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袁纯全与誉辰
投资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誉辰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再
合并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
袁纯全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6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誉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深圳市誉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宝安大道4018 号华丰
国际商务大厦17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PJCQ8K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叶敏
出资额
1,200.00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国
内贸易。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宋春响
姓名
宋春响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张汉洪
姓名
张汉洪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袁纯全
姓名
袁纯全

7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5:叶敏
姓名
叶敏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6:肖谊发
姓名
肖谊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宋春响为誉辰投资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袁纯全及其一
致行动人肖谊发与誉辰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宋春响不再担任
誉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袁纯
全及其一致行动人肖谊发与誉辰投资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2)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前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图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誉辰智能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
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9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誉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誉辰投资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袁纯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不涉及各方实
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叶敏作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
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2027 年4 月14 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2028 年4 月13 日)止,如届时满足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
件,叶敏将可能在未来12 个月内根据激励计划及公司董事会的归属安排获得相
应的限制性股票。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无增加
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公司表决权的
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宋春响为誉辰投资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由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袁纯全与誉辰
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通过誉辰投资控制公司的5.23%的股份,宋春响及其一
致行动人张汉洪、袁纯全、肖谊发、誉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538,978股,合计
控制公司52.75%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宋春响不再担任誉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袁纯全及其一致行动人肖谊发与誉辰投资解除
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春响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汉洪、袁纯全、肖谊发
持有公司股份26,609,982 股,合计控制公司47.52%的表决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叶敏所控制公司表决权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叶敏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誉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62,2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本次权益变动后,叶敏通过誉辰投资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2,928,9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持股份或所控制的表决权情
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或控制的表决权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或控制的表决权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张汉洪、宋春
响、袁纯全及
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
29,538,978
52.75%
26,609,982
47.52%
其中:宋春响
8,757,714
15.64%
8,757,714
15.64%
其中:张汉洪
8,420,874
15.04%
8,420,874
15.04%
其中:袁纯全
8,420,874
15.04%
8,420,874
15.04%
其中:肖谊发
1,010,520
1.80%
1,010,520
1.80%
其中:誉辰投
资
2,928,996
5.23%
不再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被认定为与实际控制人存在一

11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或控制的表决权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或控制的表决权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致行动关系。
叶敏
叶敏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誉辰
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241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11%。
2,928,996
5.23%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誉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宋春响变更为叶敏,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袁纯全与誉辰投资解除一致行动关
系,誉辰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再合并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
洪、宋春响、袁纯全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春响除因其实际控制人身份及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股份处于限售期内、誉辰投资股份及叶敏间接持有的誉辰投资的股
份处于限售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誉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誉辰投资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袁纯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不涉及各方
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12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誉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春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汉洪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纯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肖谊发
2026 年8 月4 日

15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以备查阅。

16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誉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春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汉洪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纯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肖谊发
2026 年8 月4 日

17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称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宝安区
股票简称
誉辰智能
股票代码
688638
信息披露义
务人一
深圳市誉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盐田社区宝安大道
4018 号华丰国际商务
大厦1711
信息披露义
务人二
宋春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信息披露义
务人三
张汉洪
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四
袁纯全
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信息披露义
务人五
叶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六
肖谊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系一致行动关
系解除,股份数量不
再
合并计算)☑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18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一致行动关系变更)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誉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28,99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2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
春响、袁纯全及其一致行动人肖谊发、誉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9,538,9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5%。
本次权益变动前,叶敏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誉辰
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2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宋春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汉洪、宋春响、袁纯全及其一致行动人肖谊发持有公司股份
26,609,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2%。
本次权益变动后,誉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28,99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23%;叶敏通过誉辰投资控制公司具有表决
权的股份2,928,9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
变动时间: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时间为2026 年8 月3 日。
变动方式:誉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张汉洪、宋春响、袁纯全与誉辰投资解除一致行动
关系。

19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 个
月内继续增
持
是
☑
否
□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叶敏作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2027 年4 月14 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2028 年4 月13 日)止,如届时满足第一个归属期的业
绩考核条件,叶敏将可能在未来12 个月内根据激励计划及公司
董事会的归属安排获得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2、除此之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
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不适用

20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
批准
不适用

2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誉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春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汉洪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纯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肖谊发
2026 年8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